环保部发特急函:煤改气未完工的继续沿用燃煤取暖

董瑞强2017-12-07 12:35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12月7日上午,经济观察网记者从环保部获悉,12月4日,环保部已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下发了《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特急文件。环保部在该特急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进入供暖季,凡属没有完工的项目或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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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和开封。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收官考核之年。据悉,目前各地相关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的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包括河北、河南、山西三省其他地级市也都在实施该项工作,且多地划有“禁煤区”。

不过,环保部在上述特急函中称,近期,环保部组织对以气(电)代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核实,发现存在部分地区煤改气(电)工程尚未按计划完工,个别地区供暖季气源紧张等问题。因此,环保部要求各地在推进散煤整治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煤改气(电)工程和气源、电源保障的综合协调,坚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

环保部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进入供暖季,凡属未完工的项目及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二是已完工的项目及地方,必须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及价格稳定,在存在问题和矛盾的情况下,工业等领域用气用电必须为民用让路;三是各地要及时公开信息,讲清情况。

大环保新闻部记者
关注国家工业、环保领域产业政策,重点关注钢铁行业、电商、环保、新能源、高端智库等相关方向。擅长深度报道和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