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实体经济,金融资本需匹配产业资本

尚震宇2017-12-19 10:22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尚震宇/文

伴随着供给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举措的实施,在“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下,中国经济步入新形势。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坚定深化金融改革”,并首次提出了“终身问责”。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质上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在企业的价值创造中相得益彰的过程。首先,实体经济分布在各个产业中,以各类企业呈现出来,企业提供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即价值创造的过程,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可以更好的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其次,中国的金融体系主要是以银行体系为主导构建起来的,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基金业;最后,通过实体经济中企业的融资需求,银行提供信贷服务、保险提供财险及履约保单、信托提供信托贷款、证券提供发债服务、创投基金提供PE服务:由各类具体的金融服务实现对企业的资金融通,切实参与到实体经济中企业的价值创造过程之中,为增加社会财富贡献了力量。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

首先,取决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家的信贷政策。符合国家需要的重点产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各类企业,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各类资金支持,比如信贷、发债等等;而“两高一剩”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等国家不鼓励发展或调控的各类企业,无疑在融资上会受到诸多限制。

其次,取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增加了直接融资的比重,降低了银行体系的信贷风险。根据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能承受更大风险的投资机构,获得匹配相应风险等级的收益,通过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实现了金融系统的风险分散,对优化缓释金融系统风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取决于货币政策和通货膨胀。宽松积极的货币政策,会使得广义货币M2持续增长,这对于国家经济增长的贡献不言而喻。与此同时,M2的持续增长,会带来通胀率的上升,对某些盈利的产业,容易通过银行信贷或影子银行放款导致产能过剩,伴随着“三去一降一补”和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当实体经济中过剩产能企业的利润率下降到无法覆盖其融资成本时,金融风险随即产生。

防范金融风险,需要清楚金融风险的本质。金融风险存在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个领域。在实体经济领域,金融风险是与实体经济相伴而生的,这是由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参与实体经济的价值创造决定的。产业资本创造价值,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通过银行信贷、企业发债、影子银行等多种途径和各种杠杆方式提供资金融通,只要创造的总价值大于总成本,就不存在金融风险;而当创造的总价值小于总成本,即入不敷出或资不抵债时,金融风险不可避免;当经济下滑,某个产业大面积出现入不敷出或资不抵债时,金融风险就会扩大化,当某个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较大比重而出现大范围产能过剩时,系统性金融风险相继产生。

在虚拟经济领域,金融风险与虚拟经济如影随行,这是由金融资本的逐利性决定的。金融资本脱离实体经济而独立运行,例如影子银行,通过杠杆的提升,在虚拟经济当中完成自我循环,只要投资收益大于融资成本,就不会发生金融风险;当投资收益小于融资成本,即发生投资亏损时,金融风险就不可避免;当市场大幅波动,由于股、债、汇、期市存在一定的联动性,金融风险就会被放大,当某个市场大幅波动,引发市场联动跟随波动时,系统性金融风险随即发生。

防范金融风险,需要理解金融风险,这对于识别、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意义重大。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溯本求源,对于金融风险的产生,要理解金融的本质,金融的本质是在信用基础上的资金融通,虽然金融风险具体表现形式很多,但是金融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三类。

第一类是信用风险,由信用缺失引发的庞氏骗局,隐含巨大的金融风险。这方面的案例有很多,比如泛亚事件、e租宝事件、善心汇事件以及诸多第三方P2P平台的金融诈骗,都是恶劣的违法案件,不仅损害了金融秩序,还影响了信用基础。

第二类是操作风险,由金融机构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和人为错误引起。近几年比较典型的案例有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交易系统未至于公司风险系统监管下,使得多级风险控制体系失效,除此之外,操作风险也体现在未被发现的个别证券公司的管理上,默许不上报明显违反“一法两则”的违法行为,投资经理同时操作定向与集合资管计划,存在重大利益输送嫌疑等。

第三类是市场风险,由市场波动带来的资产价值波动引起。如2015年6月中旬至8月底,股票市场的大幅波动,2016年11月债券市场的大幅回调,又如当前经济“L”型下行周期中,美联储缩表,央行为维持汇率稳定,带来国内利率上行,通过SLF和MLF操作,防范市场因流动性对债券市场的冲击,但仍无法避免类似2016年12月中旬两次“股债汇三杀”的情况出现。

深化金融改革,就要精于监管、完善风险监测干预机制,构建金融交易数据联动的大数据系统。针对各类金融风险,强化功能监管,协同分业监管,对于信用风险,需要增加供需双方的信息透明度,充分信息披露,穿透底层资产,严打资金池;对于操作风险,需要完善金融风险控制系统建设;对于市场风险,需要大力提升金融机构高信用团队的专业化程度。2016年第四季度,伴随金融市场资金面趋紧,拆借利率提升,债市经历了大幅回调,但与此同时,少数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债券产品,竟然存在保持上行的收益率曲线,除了有成本法计价的障眼法外,这里面存在潜在的巨大信用风险,隐含着产品之间的利益输送和投资经理的代持行为。监管层有必要通过各机构二级市场主动管理类产品的托管数据,由证监会大数据系统,结合沪深交易所数据,出具分析报告,发现风险,严格问责。

深化金融改革,就要严打利益输送。实体经济创造价值,虚拟经济放大财富。利益输送是金融风险扩大化的催化剂,必须严打利益输送,对于存在过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终身问责”。如果与实体经济关联的一级发行市场存在造假,或发行后继续造假,那么通过二级的流通市场将会进一步放大风险。当证券价格回归价值时,面临的将是庞氏骗局的败露。只有严控金融风险,强力打击利益输送,才是价值投资的根本保障,否则源于实体经济,经虚拟经济放大的各类市场,最终都会演变为旁氏骗局。“终身问责”不仅要体现在地方债、公司债的一级发行市场,更要体现在二级的交易市场。针对二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严厉打击。如国信证券债券女王事件、证监会股奸事件、中信证券的司度事件、东方证券和中邮基金老鼠仓事件等,一旦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在中国经济新形势下,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构成了国家金融财富观的核心部分。金融的本质是信用基础上的资金融通,金融安全关系着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风险面前无小事。在为实体经济价值创造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用实际行动,严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打击利益输送,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和国家财富保值增值,不断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

(作者系中邮证券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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