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致鸡蛋合约大跌 证监局还原背后虚假信息案始末

姜鑫2017-12-28 21:26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  姜鑫 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中国蛋品流通协会”的一封举报信,竟然引起了JD1609合约价格大幅下跌。

近期,证监会查获一起以所谓“社团组织”的名义、以联名公开“举报信”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媒介编造传播期货市场虚假信息的典型案件。12月28日,大连证监局一线办案人员详细还原了这起典型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办案细节。

举报信引起JD1609大跌4.1%

2016年6月上旬,鸡蛋期货主力合约JD1609合约价格持续上涨,“中国蛋品流通“协会””(部分蛋品贸易商和养殖大户成立的松散型民间组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现在“会员”约300人)部分“会员”因持有该合约空单,出现较大亏损。为减少空头交易损失,“协会”秘书长曾某雄召集个别“会员”,商议决定公开发表关于鸡蛋期货的负面消息,以打压JD1609合约价格。2016年6月14日,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曾某雄捏造“鸡蛋期货遭多头恶意炒作”的虚假信息,写成《转交给大商所领导的一封信——中国蛋品流通“协会”联名上书》(以下简称联名信),信中要求监管机关查处投机资金及价格操纵。为吸引眼球,信中还夸大事实、危言耸听,称有鸡蛋养殖户“甚至有的套保养殖场,被逼迫到借高利贷,即将家破人亡的境界”。

2016年6月15日上午7点10分,曾某雄在其任管理员的中国蛋鸡信息网论坛上,使用“蛋品流通“协会””账号发布联名信,并发布到相关微信群中。联名信经农产品期货网、新浪财经转载并通过微信传播,相关虚假信息迅速扩散,对JD1609合约价量造成明显影响,当日该合约成交量28.98万手,创下近5个月新高,收盘结束合约价格下跌152点,跌幅3.87%,盘中最大下跌160点,最大跌幅达4.1%。

本案行为人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对期货合约成交价量造成显著影响,严重干扰期货市场秩序,曾某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的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监会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在该案举报信公开传播初期就予以了密切关注。6月15日收盘后,大商所发布“鸡蛋期货价格体现季节性特点,新制度实施在即”的文章,下跌趋势放缓,虚假信息的影响逐渐消失。

案件线索发现及调查过程中,大商所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利用交易数据重演与信息传播关键时点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从专业的角度证实了该虚假信息的传播扩散对相关期货合约价格的影响。

调查组深入813

资料显示, “中国蛋品流通‘协会’”是一个由几个核心成员逐渐扩充到几百人的民间组织,其“会员”遍布全国各个鸡蛋产销区。依据大商所的初步排查,调查组将走访范围锁定为“协会”核心成员和联名信中的有鸡蛋期货交易的联名人,深入8个省、13个地市的农村地区细致取证。

青岛的一名核心成员、“协会”“总编辑”宫某起初同意接受谈话,后以时间排不开为由拒绝接受调查。调查人员随即多方查证,通过工商资料查找其经营地点,并深入农贸市场实地找人。终于,在一个经销鸡蛋的门市房内,调查人员找到了正在收鸡蛋的宫某,当即在各种蛋箱环绕、腥味混杂的环境中,找到小板凳完成了询问和记录工作。

在完成外围排查后,调查人员通过大商所等渠道了解到,曾某雄将会参加大商所组织的期货品种推广培训活动后,于是提前赶到了活动场地,锁定了正在侃侃而谈的曾某雄,并耐心等到活动结束后依法出示证件,开展调查。曾某雄措手不及,只好向调查人员承认了部分违法事实。

未注册协会成幌子 

据介绍,调查人员通过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未能查询到“中国蛋品流通‘协会’”相关信息。调查人员了解到,该“协会”未在民政部门注册,没有办公地点,没有章程。通过进一步了解发现,该“协会”除了每日的现货报价外,几乎没有其他工作活动,更不用谈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了。相关情况进一步印证曾某雄在信中为养殖户、贸易商鸣冤纯属无源之水、无稽之谈。

因“协会”未建立章程,违法责任较难认定。联名信的撰写者曾某雄一口咬定该信编造、公开传播是受“协会”会长张某指使,并经十几位“协会”“会员”一致同意。张某对此予以否认,曾张二人反目。经调查人员与相关知情人逐一谈话,相关人员均表示,“大家是想将期现背离的现状、交割制度需改善的事向交易所反映”,但受访人表示均未参与联名信的编辑,对于联名信为何公开发布也毫不知情,同时,“协会”“会员”的观点与联名信内容大相径庭。调查人员坚持不懈走访查证,直接戳穿了曾某雄的诡辩,违法行为人终将为违法行为付出成本。

今年2月,中国证监会曾针对上海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中心)编造、传播“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务院和证监会状告恶意做空镍的势力”等虚假信息行为,对有色中心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敏宏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这也为市场参与者发出了警示:相关组织及工作人员发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得存在虚假内容,不得误导公众。

警惕“伪举报”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查处直击资本市场中以编造、公开虚假举报形式制造噱头、吸引眼球,意图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价格的乱象。近年来,资本市场中发生多起互联网公开举报事件,不少举报行为背后掩盖着复杂的利益谋求,经互联网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误导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做出交易决策,直接引起标的证券、期货的价格波动,甚至引发投资者对个别交易品种和制度的误解,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中国证监会对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随着违法手段的不断翻新,相继出现捏造并公开举报、状告所谓恶意炒作期货合约势力的违法案件。违法行为人利用市场参与者对监管机构的执法预期博取信任、混淆视听,既扰乱了市场信息传播秩序、进而影响市场交易秩序,又扰乱了监管秩序。为追求盈利、减少亏损处心积虑的违法者,甚至在公开信中扮演了受害者的角色,打上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完善交易制度的“正义”旗号,行扰乱市场秩序、牟求不法利益之实。投资者应对此类非正式渠道发布的所谓“举报”、“状告”信息保持警惕,从权威机构、正当渠道获取信息,以免偏听偏信,遭受违法行为侵害。

鸡蛋期货合约是2013年9月上市的期货合约品种,市场中存在对该合约交易规则、交割制度进行改良的声音,交易所正在积极征询市场意见以完善相关制度。本案中曾某雄就是利用了这一背景,在举报信中以期现价格背离为由,提出有资金恶意炒作、影响产业客户套保的观点,做出建议交易所核查做多资金、账户的表述,勾画出交易所要排查做多关联账户的假象,并署上“中国蛋品流通“协会””的名字,误导投资者做出决策。而实际上,曾某雄作为鸡蛋贸易商,同时也参与多个期货品种的交易,他罔顾期货价格并不绝对与现货价格线性相关的常识,无视鸡蛋这个品种季节性强的特点,企图以公开联名信来减少““协会””“会员”的期货交易损失,纯属表里不一的“伪举报”行为。

事实上,随着期货品种的日益丰富,我国期货市场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期货市场价格发现、规避风险的功能也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市场参与主体也呈多样化趋势。以鸡蛋期货为例,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就包括了养殖户、鸡蛋贸易商、大型鸡蛋生产企业和鸡蛋周边食品加工商,参与主体的丰富使期货在稳健企业经营、改善产业链运行机制的作用更加明显。各行业参与者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风险回避的功能,有效使用套期保值方法规避价格风险。

据了解,目前证监会多样化的举报途径可满足各层次投资者的举报需求。证监会欢迎并鼓励投资者利用正常的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证监会现已开通“12386”热线以受理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投诉、咨询、建议等,亦可通过“www.csrc.gov.cn”直接进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还可用信件形式或直接到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需要提醒资本市场各方,应正当行使投诉、举报权利,切实履行资本市场监督义务,避免干扰市场正常运行秩序,更不可假借“举报”、“投诉”之名行违法违规之实。

金融机构新闻部记者
关注证券、新三板、保险行业与上市公司相关领域。擅长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