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寒冬忆旧朋

李大兴2018-01-09 12:02

 

今年冬天芝加哥寒流来得很早。在这个灰色的下午,雪花纷纷落下来,小区的道路安静而空旷。坐在温暖的房间里,独酌一杯苏格兰单一麦芽威士忌,看着窗外天色渐渐暗下来。冬季是怀念的季节,在冷与暖、雪与夜的对比中,某些时刻像一幅幅黑白照片一样呈现。

曾经看到1980年北京大学的照片,校园看上去有一点荒凉,还是一片蓝制服的海洋。青春岁月,往往在记忆里是一片暖色的缤纷,然而在照片上看去是一个单调而质朴的时代。

那年9月1号我走进燕园,成为一名大学一年级新生。报到第一件事是领一把宿舍钥匙和一个板凳。进到宿舍第一件事是抢床位,因为到的早,我很幸运,抢到了宿舍靠窗户右边的下铺。很快又有一位同学到达,他选了我对面那边的下铺。我们相谈甚欢,原以为就此要朝夕相处,不料一星期后他被查出有肝炎,休学一年。他回到北大时,我已经去留学,从此一别30多年,直到今年夏天才在北京一家餐馆重逢。

聚散就是这么偶然,无论是出于选择,还是顺其自然。记忆也是偶然,路过的风景大多数被遗忘,只有时间能够告诉哪些人与事被留在生命的河流,虽然人不能两次走入同一条河流。

人生旅途中,有些朋友十几年、几十年也见不了一面,自然不敢妄托知己,却会深藏在内心的一个角落,偶尔想起,百感交集。我与F相识于大学的第一个学期,那时北京的秋天还很晴朗清澈。我去西语系找高二时在区里一起上外语强化班的同学聊天,听说他们自己办了一本诗文杂志《繆斯》,其时我正在从写旧体诗改写新诗,自然十分感兴趣,便请我的同学带我去见主编。F身材瘦削,双肩微耸,身体略向前倾,抽烟时手掌张开,姿势超酷。他性格开朗,十分健谈,和我一见如故,第一次聊天就忘了时间。

当时我对于文学的兴趣远大于历史。那一年高考是先报志愿后考试,我本来是想报北大西语系的,可是报考外语类数学就一分都不算,而数学是我最有把握的一门课,高一时两次竞赛在全区名列前茅。为稳妥起见,我最后报考了历史系,不过上大学后最喜欢旁听西语系和中文系的课。我尤其倾心于当时刚刚进入中国的所谓外国现代派文学,看见一本相关的翻译小说出版就会买下来,至今还有一部分散落在北京的故居里。想来那时和F谈的就是这些书吧。

F并不在写诗上用力,《缪斯》给我留下印象较深的诗是一位T同学写的,那是一位一望就觉得内秀但不爱说话的少年。十多年后,T当上了芝加哥大学的比较文学副教授,曾经同城却不曾见面,大约是因为T是一位象牙塔里的研究家,我却成为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日常生活与关注都不复在一个方向。我对外国文学的了解,多数还是停留在阅读翻译作品的层面,虽然后来掌握了两种外语,但在匆忙的时光里,更多是用来过日子、工作,而不是阅读经典。

F的祖父是民国时代清华大学外文系出身的翻译家。大概是1952年院系调整吧,被调整出清华,到了东北师范大学,于是F在长春成长,带着寒地的豪气与酒量来到北大。他眉飞色舞地描述的轶事至今记忆犹深:在高考前一天,他为了女朋友,带着刀在外面约架决斗。当然架是没打成,否则他就上大学都悬,更不会以全省外语类状元的成绩考入西语系了。

多半是受祖父影响吧,F真正牛的地方是,大学一年级就拿得出很像样的翻译作品。有一次他把他的手稿借给我看,译的是舍伍德·安德森的短篇小说,文笔十分干净也很成熟。那是一个16开的大笔记本,字写得很漂亮但是有时潦草,文本多有涂改。应该是同一年,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故事》出版,那些平静内敛的压抑故事,当时读来颇为震撼。九十年代中期有一次开车去俄亥俄首府哥伦布,途中在一个小镇吃午饭,餐桌还是年代久远的原木长桌,忽然想起安德森杜撰的俄亥俄温士堡镇(Winesburg,Ohio),窗外没有风,远处平原一望无际。

我读F君的译文时,恰好找来一本英文的菲茨杰拉德短篇小说选在读,半是受到激励,半是逞能效颦,于是想自己何不也尝试一下翻译。我旷了一堂党史和一节别的课,又花了两个晚上,译出一份草稿。译完我自己先震惊了:菲茨杰拉德的原文如此靓丽精致,即使由一个大学一年级学生翻译都笔底生花。我又不禁感叹:难怪自己更爱看翻译文学,原来自己读到的中文原创,有些连文字都不如译文!

这是我年轻时唯一的一次翻译尝试,那时我很喜欢菲茨杰拉德。菲茨杰拉德(1896~1940)是一战后“失落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然而与海明威相比,他更多青春小说的感伤气息与流行元素。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年轻时会读他的小说,中年以后却不曾重温的原因吧。我这种经历过十年浩劫下人性的扭曲,很卡夫卡、很加缪的人,于美国文学更喜欢福克纳或者贝娄。不过菲茨杰拉德文笔优美,很真实也很美国,所以至今广为传颂。他笔下的盖茨比乐观简单、雄心勃勃、满怀幻想却又对人生如梦有直觉的感伤。

那一年F其实才18岁,却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成熟。我们在八十年代的第一个冬天,在位于北京大学西南门外的长征食堂大嚼六毛左右一盘、我每去必点的熘肝尖,喝着啤酒,谈论文学、人生、爱情。我和他不同系不同专业,平时没有任何交集,这样的聚会不超过两三次,说过的话早已忘记,场景音容却清晰如昨。

第二年春天我被保送留学日本,赴设在东北师范大学的留日预备学校学日语。F特意介绍我去他爷爷家,我去拜访过一次,蒙盛情留饭,老先生和蔼健谈,接之如沐春风。越明年返京,去32楼找F,既是道谢也是道别。记得那天我在裤兜里塞了一张十元大钞,那是当时面值最大的钞票,差不多是一个大学生半个月的生活费。那时大学毕业生的月薪是56元,青年工人则是三十多块钱,北大的全额助学金好像是一个月22元。

北大西门外开了一家西餐馆畅春园,法式猪排一块六毛一份,年轻时食欲极其旺盛的我,每念及就咽口水。F是痛快人,见我说请客并不客气,便道“好,哥俩好好喝一顿”。我们在冬日晴朗的冷风中游荡,穿过还有一小半荒芜的未名湖,到了餐馆,边饮边聊,不知道过了多少个小时,加了多少瓶酒。到结帐时,我把身上的每一分钱都掏出来,F也把他带的10元大钞也贡献出来,才勉强凑够。天色已晚,寒夜并无星光,然而年青的酒精热力四射,一路高谈阔论回到32楼前才挥手告别。别后我颇为不安惭愧:本来说好我请客的,最后把他半个月的饭钱都搭进去,只怕他又要找同学借饭票了。

曾经有一位擅长算命的高人说我性格的主要特点之一是随遇而安,而这是一种既难得又害人的品质。我听了也只是一笑答曰:一个人的优点也是一个人的缺点。年轻的时候我很擅长说这种颠扑不破说了也白说的话,不过随遇而安其实也是有理由的: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幸运的人,关于命运和际遇,常怀感恩之心。也许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对人生的目的性总是心存疑虑,对自己想要什么也经常迷迷糊糊。

我在1982年初就出国留学,在当年绝对属于时代的幸运儿。夏天参加出国35周年纪念聚会,重温部分接受外语集训时谈自己梦想的作文,虽然偶尔有“期待每天吃冰淇淋”的妙语,大多数还是宏大而严肃。一起去留学的同学们,大多数当时想到的还是学成回国,少数人已经考虑到学成文武艺,然后走仕途。我很少想未来的事情,新的国度、不同的世界令人激动,也带来更多的陌生感与困惑。不知不觉之间,那个使用母语的文学青年渐行渐远。

远离故国的日常生活是很具体的,在具体生活中,人很容易开始怀疑文字的意义。换而言之,人生是很容易被尘世淹没的。我自己也是很多年以后才重新省视文史的意义:不仅仅提供一束光穿透有限而且断片的经验,更能串接起貌似互不关联的尘世时空,建构一个完整的世界。

不过1984年我回国探亲时,并未意识到青年时场景的骤变会带来怎样的潜移默化,只记得当飞机从高空下降,穿过云层,清晰看见北方荒秃的山脊,仿佛看见历史的苍凉。那些年北京流行沙尘暴,大约就是因为北方植被的流失吧。如今飞机到低空的时候,岭峦已经葱绿,夜幕下的北京也呈现灯光璀璨的国际大都市范儿。经历过天地翻覆的变化之后,想不起八十年代是什么样子其实也是相当正常的。

在春天的晚上访F不遇,觉得来日方长,又有些雪夜访戴的随意,就没有再去。不想岁月悠悠、世事茫茫,几乎每个人的青春都奔往意想不到的方向,突然落幕时天各一方。我和F从此断了音讯,再听到他的消息已是1998年,发现他就在两百哩(mile)外的普渡大学。我已经不记得从哪里得到他的电话号码,只记得那年春天,我一边时不时回国出差,一边忙着盖房子:在某个江南小镇歌厅唱罢卡拉OK,飞越太平洋回到芝加哥,在郊区一家建筑商的展厅里挑选地砖的颜色。忙碌中年看似充实,有时却忽然触摸到一种空洞的感觉。

忽然听到旧友消息,心中一阵激动。电话里聊了许久,终觉不过瘾,于是说走就走,一到周六就驱车去了普渡。彼时F在读比较文学博士,飘然一人,身无长物。他笑指着地上几箱书说:我的全部家当就是这些和门口那辆日产桑德拉(Nis-san Sentra)。他的笑声依然爽朗,而我们已经初识人生参商。如果我没有记错,他的孩子那年已经十一岁。

我听他讲那些年的故事,才知道在他神采飞扬的外表下,有淡泊向学的内心。大学毕业后,F连研究生都懒得考,留校任教,自得其乐。然而八十年代青年学人生活条件相当艰辛,知识分子的大多数开始得到实惠还是这个世纪的事。经历八十年代末之后,我的同学们纷纷出国,记得我当时不是寄托福考试费,就是帮人担保。

F也终于来到大洋彼岸重拾旧业,学习比较文学。海外学文史,就业极其不易,有很多人中途放弃,考律师、做生意、转IT。F一直坚持,即便俞敏洪邀请他加盟新东方也没有去。人到中年,他变得很谦和,平静地说自己也就只能做这个。半日长谈后,我惊觉我对F并不了解,所谓一见如故离相知甚深其实很远。我从小秉承不去主动询问个人生活的原则,尊重他人不愿或者不足与外人道的隐私。所以我自然没有问,也不清楚F的前妻是否是因为他的坚持离他而去。

我们重温往日,在普渡最好的中餐馆吃饭喝酒,然后照例抢着买单。由于饭后要开车回芝加哥,自然不敢多喝,于是少了年青时的激越,道别时多了一许感慨。

久别重逢的美好可一不可再,原本相约第二年再叫上我在东海岸的高中老友聚一次,然而约好的念想实现不了似乎更为正常。生活中各式各样出乎意料的事情不断发生,等到告一段落时,和F又失去了联系,我的高中朋友也不知所踪。

夏天时朋友曾经告诉我陈焜先生当年对我的夸奖,我也许以前根本不知道,也许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不过如今听说还是很高兴,想起陈先生当年的样子。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陈先生曾经是介绍西方现代文学的先驱者,但是不久就销声匿迹在太平洋彼岸,如今已经八十多岁,生活在美国东部安静的乡间。我托朋友的孩子带一本我的小书给陈先生,不仅因为书中提到他,也是因为感激他让我知道了许多20世纪西方作家。第一次听说索尔·贝娄应该就是读陈先生的文章,好像那还是1980年,我从中读到关于《晃来晃去的人》的介绍,不仅印象深刻,而且感到了某种命运的提示。《晃来晃去的人》是索尔·贝娄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和赫索格、洪堡一样,主人公多少也有些是作者的夫子自道,日记体也特别适合索尔·贝娄式的长篇自我独白。无论是青年约瑟夫还是后来的中年知识分子,索尔·贝娄笔下的男主角总是耽于不靠谱的冥想之中。约瑟夫在战争萧条之年失业,等待迟迟不到来的入伍服役。在一种以今天的标准来看多少接近自闭的生活状态中,约瑟夫会思考一些巨大的人生困惑。在芝加哥城北一栋大约建于二十世纪初的平淡无奇量产砖木结构住宅,“我呆呆地望着窗外。这时,太阳已被遮住了,雪也下起来了。雪花散落在砾石路黑色的缝隙里,在倾斜的屋顶上也出现了一棱一棱的积雪。从三楼的高度我放目远望,附近有许多烟囱,冒出比灰色的天空更淡的灰烟,正前方是一排排贫民窟,仓库、广告牌、阴沟、霓虹灯暗淡的闪光、停放的汽车、奔驰的汽车,偶尔还有一两棵枯树的轮廓……我和他们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不管我愿意不愿意,他们是我的同时代人,我的世界,我的社会,我们就像同一情节中的角色,永远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我们所追求的世界,永远不是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我们所期望的世界,永远不是我们所得到的世界。”

在索尔·贝娄的小说里,对已存观念与秩序、对习以为常的生活发生疑问是和对自由精神的追求同步的。另一个不那么美妙的同步是,主人公的个人生活往往也在这个过程里变得一团糟。很难说究竟是荒诞以危机的形式呈现,还是危机本身就是荒诞的本质。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美丽的女郎,一次邂逅就会惦记许久。我记住了《晃来晃去的人》,然而当时没有这本书的中文版。索尔·贝娄的书最早被译成中文的是《洪堡的礼物》,由蒲隆翻译,江苏人民出版社在1982年出版。这部小说和1985年漓江出版社出版的《赫索格》是我二十多岁时反复读过好几遍的作品。

八十年代最后一个冬天,我搬进了芝加哥城南一栋三层小楼的二层,窗外景色与索尔·贝娄的描写如此相近,以至于当我读到《晃来晃去的人》时竟然没有新鲜感,而是一种又熟悉又刺痛的感觉。貌似有条不紊的生活乃至历史,轰然倒下也只是刹那之间的事。有过坍塌感的经验,再唱起“前尘往事成云烟,消散在彼此眼前”就更有些感觉。体会到生活是一重重断裂的延续,就格外珍惜不可复现的时空与容颜。

十月底在北大讲座时,重逢两位阔别近40年的发小,一位事先知道,一位完全出乎意料,见面的第一瞬间真是激动难忘。不过我觉得,有些断裂是无法逾越的,有些情形其实未必要再见,比如年轻时无疾而终的爱情,又如曾经谈得很深,有知遇之感的朋友。

和F再次音书不通后,几乎二十年就这样徐徐流过。其实谷歌时代想知道一个人在什么地方相当容易,我也早就知道F虽然换了一个城市,一家大学,但是仍然只在两百哩之外。我甚至记下了他的电话号码,却从来不曾拿起电话拨出。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倾向于相见不如怀念。青年时代的美好回忆,并不需要在几十年后刻意延续,有的时候封存也是一种珍惜。

在中西部平原披上今冬第一层薄雪,夜色一片白茫茫时,我在地下室放一张芭芭拉·史翠珊的老歌The Way We Were,这首歌的中文名译为《往日情怀》,我倒以为不妨直译为“我们曾一起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