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新时代新在哪里?企业家们如何应对新环境?

卢谦2018-01-1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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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商学院李东进教授发言

卢谦/文 在新的消费时代,中国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正在发生怎样的变化?

1月7日,在由中国消费者研究论坛程序委员会主办、由清华经管学院中国企业研究中心、营创学院承办,以“消费新时代”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国消费者研究论坛”上,营销学者、南开大学商学院李东进教授指出,新时代的消费升级正在出现生态化、平台化、量化消费和配套消费的变化。

在他看来,中国消费市场目前正经历着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四次消费升级阶段,即以互联网引领消费为特征,以教育、娱乐、健康为主的消费趋势。前三个阶段分别是:改革开放初期的第一次升级,特征是粮食消费下降,轻纺消费上升;80年代末到90年代末的第二次升级,特征是“老三件”(自行车、手表、收音机)向“新三件”(冰箱、彩电、洗衣机)的转变;90年代末到2015年前后的第三次升级,这一时期,汽车、房地产、IT产品等消费趋势凸显。

李东进表示,目前的消费升级,已经从物质上的消费追求,转向消费内容的提升。而这也是新消费升级时代(第四次消费升级),与以往非常显著的不同之处,在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上,也出现了诸多不同之处。

生态化、平台化、量化消费和配套消费,这是李东进对消费行为变化的概括。具体来看,消费生态化表现为三个方面,一场式消费(商业综合体)、一网式消费(网购)、一键式消费(移动支付、App、内容点评等);消费平台化则表现为短暂的、易接入的、非物质化的消费;量化消费,指现在人们根据一些平台或手表、手环等设备,可以检测消费者自身状况的相关数据信息,从而控制或者约束自己的消费;配套消费,则是指在消费产生过程中,除了主要的消费之外,对其他相关配套产品,进行仪式感、讲究、面子上的形象或体验上的提升。

随之而来的是新问题、新挑战。李东进以消费平台化为例,这一特征下的消费者与产品、服务和体验之间的关系是暂时性的,如共享单车。这也使得消费者产生,诸如“这不是我的东西,被扔掉或者我不在乎”的消费心理。而所有权关系不清,或者没有所有权的消费,也减少了消费者与产品及品牌之间的联结,消费者的认同感较低。

面对新时代的消费升级,特别是围绕庞大的消费者群体,及最让受众关心的消费者权益问题,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在当天的论坛上,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内外消费者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和部分企业家,也一同分享和探讨了最新的学术成果和企业实践经验。其中,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针对新时代消费问题,提出“消费者友好型”企业家精神的观点,获得现场受众的极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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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发言

刘俊海认为,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家精神是企业的经营发展之道,而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家精神的要义在于“一心、二维、三品、四商、五严、六权”。

一心,即企业和企业家一定要对消费者有感恩之心。对此,刘俊海打趣道:“我们有人说消费者是上帝,可是很多商家不相信基督教,有人说是我(商家)衣食父母,有人说这父母我也不孝顺。”在他看来,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树立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并提议“315”这一天作为企业家的感恩节,以发自内心地树立企业良好形象,而不是作秀。

二维,即右脑要有利润合理化思维,一定要告别利润最大化思维,讲利润最大就不会有道德法律的底线了,而利润合理化就是使得企业细水长流,源源不断挣到钱;左脑要有社会责任担当的思维,千万不要做富而不贵的土豪企业。“我个人觉得富和贵真是两个不同的含义,贵要靠社会责任担当去赢得。”刘俊海说。

三品,即企业的产品很重要,比产品更重要的是企品(企业的品质),比企品更重要的是人品,也就是企业家、创业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财富观,这都决定了企业的品质、命运,也决定了产品的质量。

四商,即要有创新的智商,不断的创新智商,日日新月月新时时新顺顺新秒秒新;也要有受人尊重的情商,不是学会送礼的情商;第三要有信仰和敬畏法律的法商,法律值得信仰,最重要的还是要自觉地信仰规则;第四要有践行同行业最佳商业伦理的德商,商业伦理很重要,比商业法律还重要。

五严,即严格的产品标准,包括服务标准、严格的营销体系、严格的售后服务体系、严格的内控体系、严格的问责体系,自我加压要推出比国家标准比法定标准更加严格的产品和服务标准。

六权,就是夯实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隐私权和索赔权。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家精神何以实现?刘俊海认为,需要协同共治。

“首先行业需要加强自律,自律就是最大的自我保护,清除害群之马,清除潜规则。”自律之外,刘俊海表示,还需要打造消费者友好型的行政监管体系,关键是做好放权、赋权和维权,“放权就是简政放权,压缩审批权,把权利还给市场,还给企业;第二赋权,就是赋予政府更多的事中和事后监管的权利;第三就是维权,维谁的权,维两类人的权,一是维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权利,第二是维护中小微企业的权利,维护在竞争治理当中遭受不利损害的企业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刘俊海还提出加强社会监督体系,关键做两件事,消费指导,消费调解。“消费者自身也要树立科学、文明、理性消费的理念,明明白白看广告,认认真真签合同,未雨绸缪存证据。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打造一个多赢共享、诚实信用的市场生态环境。”刘俊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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