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新起点:机构改革这些年——环保部的变迁

董瑞强2018-03-01 15:37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在国务院诸多部门变革调整中,值得人们关注的是环境保护部,从成立到发展完善的十年时间,它作为一个新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在2008年机构改革后闪亮登场。

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环保部设立的最初职责是负责拟订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保护问题,还有环境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法律的监督与执行、跨行政地区环境事务协调等任务。

而目前在部门机构职责上,环保部更加健全和完善,主要包括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13项职责。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环保部部长为李干杰,内设6名副部长,分别为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吴海英、庄国泰。在机构设置上,有包括办公厅在内的20个部机关,12个派出机构(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督察局及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20个直属事业单位和7个社会团体等。

环保部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74年10月,当时成立的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环保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审定全国环保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环保工作。

在此后的机构改革中,环保部先后经历了六次大的变革。从1982年5月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建工总局、国家测绘局、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共同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内设环境保护局),到两年后成立的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从1984年12月成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到1988年7月独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副部级)问世,再到1998年6月的国家环保总局(正部级单位),直至2008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再次升级为国家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需要关注的是,那时相关环保机构在调整后职能变化并不大,比如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后的主要职能仍是负责研究审定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提出规划要求,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环保工作。在人事变动上,委员会主任由副总理兼任,办事机构设在城乡建设环保部(由环境保护局代行)。

1984年,城乡建设环保部环保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局后仍归城乡建设环保部领导,也是国务院环保委员会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国环保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此后,环保工作才从城乡建设部正式分离出来,国家环境保护局成立,明确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国务院环保委员会办事机构,综合管理环保事务。1998年,国务院环保委员会被撤销,国家环保局升格为国家环保总局,成为国务院主管环保工作的直属机构。

从1988年到2008年这二十年间,对于环保部来说,每隔十年都会经历一次变革,其中2008年是一个重大的时间节点,而至今又走过了十年。

三十年间,中国经济实现了较快发展,同时面临的环境问题亟待突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危害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整个国家迫切需要环保机构力量的增强,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

细数历次机构改革,环保部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尤其是近十年,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中,环保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十八大以来,为了治理和改善环境问题,国家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人们熟知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就是在此间被推出。其中,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根据中央部署和安排,五年时间,环保部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其中针对重点地区的污染问题,环保部着力施以重拳,比如2017年针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的大气污染问题,环保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环保强化督查行动,同时首次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开展了强化督查、巡查行动。

这些大的举动背后,环保部既是督查行动方案制定者,又是行动的组织者和实践者,其职能作用得到了更大发挥。2017年底,国家“大气十条”确定的任务目标已全面完成。

大环保新闻部记者
关注国家工业、环保领域产业政策,重点关注钢铁行业、电商、环保、新能源、高端智库等相关方向。擅长深度报道和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