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保监会合并逻辑:银保业务已深度融合 监管理念规则相近

胡艳明2018-03-13 19:11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艳明 实习记者 顾志豪 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

若方案通过审议,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将变成“一行两会”,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对于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的合理性,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会长楼继伟在3月13日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以及自身风险匹配能力方面,“保险”和“银行”有类似性,两者都管理自身的资本收益匹配、风险收益匹配和久期匹配。而证监会是管信息披露真实性,特别是管欺诈,属于投资消费者保护范畴,它对证券公司没有资本金要求。银保合并有相近性,而证监会不一样。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在财新网撰文指出,银行与保险统一监管是顺应综合经营趋势的必然选择。“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已成趋势,银行与保险深度合作、融合发展的特征明显。一是银行与保险产品功能交叉趋同,寿险产品除了传统的保障功能外,发展出与银行存款类似的储蓄功能,成为‘储蓄寿险’。二是银保合作不断深化,我国银行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近年来业务发展迅猛,促进人身保险业保费规模、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在此背景下,统一银行与保险监管是坚持金融业综合经营方向、顺应综合经营趋势、落实功能监管并加强综合监管的必然要求。”

徐忠表示,银行与保险统一监管有利于集中整合监管资源、发挥专业化优势。银行与保险在监管理念、规则、工具具有相似性,对监管资源和监管专业能力也有相近的要求。例如,保险业“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偿二代”)以风险为导向,制定不同风险业务的资本金要求,就类似于银行监管中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因而“偿二代”又被视为保险业的“巴塞尔协议III”。在我国金融监管资源和专业人才“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尤其是地方层面保险监管人才匮乏,统一监管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集中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监管专业人才的专业能力,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某股份制银行高管对记者表示,对于银保监管部门的合并,目前对于监管思路尚未明确,银行将按照监管要求合规开展业务。

金融机构新闻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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