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世界的兴起:争议与共识(上)

张晓鸣2018-04-20 22:42

张晓鸣

使一个国家从最低贱的野蛮状态到最大限度的繁盛仅需:和平的环境、较轻的赋税与可堪忍受的司法。

——亚当·斯密

对文雅与学识的增长而言,最有利的事情莫过于一些通过贸易和政策而联系起来的、邻近但相互独立的国家了,这些邻近国家之间自然而然的相互效仿行为显然是进步的一个来源。但我最坚信的是隔绝才导致特定区域内权力和权威的存在。

——大卫·休谟

正如市场竞争迫使私人企业合理化一样,政治权力的竞争迫使国家经济和经济政策合理化。

——马克斯·韦伯

所谓西方世界的兴起是指自18世纪以来欧洲率先发展出了工业资本主义与民族国家体系,凭借强大的经济基础与军事实力,西欧在世界各地进行海外贸易与殖民扩张。经济与军事上的成功给其他地区以巨大的同构性压力,几乎所有国家都不得不一定程度接受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以及民族国家的政治形态。如何解释西欧这种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突破,从启蒙时代的亚当·斯密、孟德斯鸠、休谟,到近代社会学巨擘马克思、韦伯、桑巴特,再到当代的学者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North)、保罗·肯尼迪(Paul Kennedy)、华伦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迈克尔·曼(Michael Mann)、埃里克·琼斯(Eric Jones)等等一大批学者,都对这一问题提出过各自的见解。

有学者认为西欧相对其他地区的经济优势是在很晚才发生的事,而且这种相对优势是非常意外的结果,比如彭慕兰在《大分流》中提出,英国相对中国的成功,仅仅是由于其恰好拥有丰富且便捷的煤炭资源,以及疏解英国本土人地矛盾的海外殖民地,并且英国的经济优势也只在18世纪开始才逐渐凸显出来。但是,大部分学者都认为西欧的成功背后有一些长期的结构性因素,而非偶然的运气。

本文无法探讨学者提出的所有解释理论,但希望通过两种代表性观点,即制度假说与政治分裂假说,以及学者之间的学术争议,为读者提供些许智识上的愉悦。本文将暂时忽略西方世界兴起的文化论解释,一则由于文化解释相对难以量化,这方面的量化历史研究较少;二则,文化解释还未形成系统性的理论体系,因此,有待来者加以补充。

议会是否是西方世界兴起的秘密武器

在解释西方世界兴起时,不少学者认为西欧在中世纪形成的限制王权的议会制度与城市自治制度是成功的关键。在战火纷飞的中世纪,财政饥渴的西欧王室觊觎商人以及其他财富拥有者(wealth-holder)的财产,不受约束的王权是对私有产权最大的威胁,而议会制度通过控制西欧王室的征税权,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王权的肆意扩张,以及对财富拥有者的威胁,这种稳定的产权保护赋予了经济行动者充分的激励,为西欧的经济增长提供了长久的动力。本文将这一观点称为制度假说或制度优势假说,最早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在其《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等书中提出,随后引起了学界的巨大反响与争议,在2009年出版的《暴力与社会秩序:诠释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的一个概念性框架》一书中,诺斯用更长的视角回顾了西欧这种开放参与的政治秩序是如何形成,以及为何其他地区难以形成这种政治秩序。虽然本文不能详细解释诺斯的理论体系,但是愿意将诺斯的理论置于更广阔的文献背景,看看学术界如何展开诺斯的理论,以及如何反驳制度假说在解释西方世界兴起上的有效性。

阐述西欧崛起的制度优势假说最经典的文章来自诺斯与温加斯特1989年发表的论文“Constitutions and commitment: 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governing public choice in seventeenth-century England”。英国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以议会为代表的权力制约体制最终确立,限制了英王室的专断行为,这使得英王室能做出保护产权的可置信承诺。商人更加放心地将钱借给国王,违约风险的下降同时也降低了英国王室的借债利率,提高了英国王室的融资能力,为其在与法国的竞争中,以及开拓海外殖民地等方面打下了坚实的金融基础。因此,权力制约体制的建立,更具体地来说,议会制的确立是英国自此走向成功的关键转折点。尽管关于英国议会制提高了政府的融资能力这一观点引起了相当大的理论争议,但是诺斯等人从英法争霸这个案例中归纳的论点,即限制王权的议会体制是欧洲国家最终崛起的关键原因却被学界广为接受。

在布拉德福特·德龙(Bradford De Long)和安德鲁·施莱弗(Andrei Shleifer)合作的经典文章“Princes and Merchants: European City Growth before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将诺斯的观点放到整个欧洲国家之中进行检验,并且创造性地利用城市发展作为长期经济增长的代理指标,这样为跨国比较提供了可能的基础。他们的观点起于一个观察:中世纪的欧洲,那些享有自治权的政治实体,如北意大利的城邦国家、低地国家以及法国的勃艮第公国,其内部城市发展非常迅速,且商业十分发达,直到这些地方被哈布斯堡王朝所兼并或控制;另外,如荷兰或英国这些有强大议会传统的国家也经历了商业繁荣与经济发展。而那些由君主所把控的政治实体,其商业发展或经济增长就稍显逊色。

那么这种观察在历史上的欧洲是否普遍成立呢?利用Jan De Vries等人整理的1050-1800年间的欧洲城市人口数据,将欧洲国家分为君主控制下的“绝对主义国家”;与享有自治权或者建立议会统治的“宪政国家”。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宪政国家的城市人口增长要明显快于绝对主义国家,那些被绝对主义君主所统治的城市人口,平均而言将比其他类型国家的城市人口少很多。因此可以认为那些政府受到制度约束、同时商人与其他财富拥有者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国家,其经济增长要好于那些不受限制的君主国。背后的原因在于,由商人或地主组成的议会更加看重对个人财富的保障,因此受到约束的政府能更好地提供产权保护,这样为商业繁荣以及长期经济增长提供了充分的激励与动力。德龙等人的研究也表明制度优势假说不仅如诺斯等人所认为的可以解释英法的历史分流,也能解释整个欧洲的国家兴衰。

当然,上述逻辑也存在一定的漏洞,比如,也许不是因为自治或议会制导致了更好的城市发展,而是因为城市本身发展好,所以能抵挡住君主的入侵,使其免受专制统治,因此上述逻辑是反向的,比如北意大利曾多次遭到穆斯林的苏丹以及霍亨索夫王朝统治者的入侵,但是都被北意大利的城邦国家所击退,其中重要原因就在于垄断了地中海贸易的意大利城邦极其富裕,因此能够雇佣强大军队以反抗专制主义的入侵,荷兰对哈布斯堡王朝的反叛与抵抗也是典型的例子。但是也存在针对上述说法的反例,比如南意大利在1050年左右是极其富裕的地区,甚至相对北意大利而言有过之无不及,但是在欧特维尔家族征服南意大利后,南意大利的城市发展逐渐落后于北意大利。总的来说,虽然从经验层面能验证政治体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因果检验上,还是存在一定瑕疵。

在达龙·阿西莫格鲁(Daron Ace-moglu)等人合作的另外一篇更具影响力的文章“The Rise of Europe: At-lantic Trade,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Growth”中,作者为制度优势假说提供了一个更为细致地经验考察。实际上,之前的研究都忽视了两个典型事实,第一,西欧的兴起是16世纪后才逐渐发生的事;第二,西欧的崛起离不开海外贸易扩张与对殖民地的掠夺,因此,政治制度对西欧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也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财富掠夺才是其发家致富的真正原因。

将欧洲分为两组,一组是能进行大西洋贸易,并从中获利的国家;另外一组是没有进行大西洋贸易的国家;为了检验制度假说,同时考察该国政府权力是否受到制约。做了这些区分后,可以发现欧洲国家是否参与大西洋贸易是解释欧洲不同国家经济增长差异的最重要因素,参与了大西洋贸易的国家,人口增长比其他欧洲国家人口增长快8.5%,这也解释了西欧的经济起飞为何发生在16世纪,因为直到16世纪以后,西欧国家才开始大规模的海外贸易,尤其是与新大陆的贸易,这使得欧洲国家迅速实现财富积累。实际没有那么简单,如果考虑到制度因素,只有那些既参与了大西洋贸易,王权又受到限制的国家才能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而那些虽然参与了大西洋贸易,但是国内仍是绝对主义君主统治的国家,其经济只出现了短期的繁荣,典型的如最早进行对外殖民扩张与海外贸易的西班牙与葡萄牙。因此尽管大西洋贸易促进了西欧国家财富的迅速积累,但大西洋贸易还能够通过已经存在的政治制度,如议会制提高商人的实力,从而为商人获取稳固的政治地位以及建立长期的产权保护机制提供动力。因此,西欧的崛起是制度与机遇相互结合的产物,既需要急剧的贸易扩张与殖民扩张,为其提供广阔的市场与原材料,也需要将这种“横财”转化为长期增长动力的体制机制。

上述文章基本都是在论述欧洲国家内部的经济发展差异,那么欧洲国家内部得出的历史经验能解释欧洲相对其他地区的崛起吗?实际上,学者们并没有忽视上述研究的缺陷,扬·卢滕·范赞登(Jan Luiten van Zanden)等人的文章“From Baghdad to Lon-don: Unraveling Urban Development in Europe, the 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 800–1800”,通过长时段,大跨度的比较历史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幅更为绚丽的历史图景。作者的经验材料是800-1800年间欧洲、中东与北非三个地区的城市发展,通过千年城市兴衰,来透视背后的历史发展动力。在中世纪早期,伊斯兰世界城市的发展冠绝天下,公元800年,时为阿巴斯王朝首都的巴格达就是拥有30万居民的国际性大都市,而此时的伦敦仅有1万居民,并且周边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诸部落叛服无常,兵争不断,时时刻刻威胁着这一风雨飘摇的城市;1000年以后,阿巴斯王朝的覆灭使得巴格达逐渐沦为奥斯曼帝国一个不起眼的小城镇,而昔日的伦敦却成长为坐拥百万居民的世界之都。巴格达与伦敦的历史变迁也是伊斯兰中东与基督教欧洲的一个缩影。中东地区不仅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在中世纪时,这一块沃地更是世界经济、文化的中心地区。

时过境迁,曾经在诸多领域叱咤风云的伊斯兰中东最终衰落,代之而起的是西欧诸国。在这项研究中,作者首先收集了欧洲、中东与北非诸城市的基本资料,还原了文明变迁的历史图景。实际上,在800年,欧洲的城市人口大约为70万,不及中东与北非城市人口的一半(150万);一千年以后,欧洲城市人口增长了12倍,达1600万,而中东与北非人口增长不足两倍;1200以前,两地最大城市几乎全位于伊斯兰世界,如巴格达、大马士革、开罗、科尔多瓦等,从1300年开始,欧洲的一些大城市开始进入世界大都市行列,如巴黎、威尼斯与那不勒斯,到1600年,世界五大城市中3个在欧洲,1800年时,伦敦正式成为伊斯兰与基督教世界中最大城市。

如何解释这一文明发展的逆转与分流?传统观点认为欧洲丰富的内河航运体系、众多天然的港口以及连接大西洋贸易的便捷通道是其最终崛起的关键地理优势,阿西莫格鲁等人的研究也肯定了地理优势与海外贸易在西方世界兴起方面的重要作用;而中世纪的伊斯兰地区大部分位于航运体系极不发达的沙漠地区,这似乎解释了伊斯兰世界的最终衰落。但是,反对观点认为中世纪的伊斯兰并不缺乏贸易条件,比如地中海就曾一度成为伊斯兰的内海,依靠地中海贸易,伊斯兰国家也能发展出广泛而成熟的贸易网络,并且骆驼作为沙漠之舟,也大大缓解了中东地区的贸易障碍。另一方面,伊斯兰世界所采取的集权主义统治模式与欧洲所采取的议会制国家模式产生了鲜明的对比,似乎制度优势假说才是解开西欧兴起与中东衰落之谜的锁钥。

如何同时检验了上述几种观点?可以利用已有的城市发展数据来分析地理因素对地区崛起的影响,例如比较西欧、中东与北非所有城市的贸易与农业条件,可以利用该城市是否位于海边、是否位于航路或水运便捷之处,是否位于古罗马道路上或者道路枢纽处,以及是否位于沙漠商路(caravan routes)或商路枢纽处这几个方面来进行比较。对于支撑城市发展的农业发展潜力,可以利用该城市腹地的土地肥沃程度、平整程度以及气候条件等进行比较。拥有更好水运资源的城市,其增长显然将更快,如靠近波罗的海与北海的低地国家,以及汉萨同盟城邦,都占尽地利,尽管这一特征仅限于欧洲城市;因为,在中东与北非城市中,拥有更优厚的水运资源并没有显著提高伊斯兰世界城市的发展,实际上,伊斯兰世界最大的城市如巴格达、大马士革等都是位于大陆腹地,拥有陆运资源,比如位于通往东部与南部的商路要道更有利于伊斯兰城市发展。因此,没有便捷的水运资源并没有阻碍中东世界的城市发展,作为替代的陆运资源也为中东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并且由于中东世界控制了通往东方的商路,其贸易条件并不比欧洲差,尽管陆运技术相对缓慢,一定程度约束了伊斯兰世界长期的贸易发展。

那么制度条件呢?进一步依次考察政治资源,如该城市是否为首都、是否为主教驻地或伊斯兰核心宗教圣地,文化资源,如是否有大学,以及是否受战争冲击等外部环境因素对地区崛起的影响。不难想象,拥有更为优厚的政治资源对城市发展来说是一个重要助推力,这点对于伊斯兰与基督教世界都是如此,因此,首都城市、宗教圣地等都有利于城市的增长。文化资源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却是异质的,在欧洲,拥有大学等学术机构对城市发展有明显的助推作用,但是在伊斯兰世界,宗教学校的发展并没有促进伊斯兰城市的发展。伊斯兰城市的发展与基督教城市的发展显现了众多差异,比如尽管是否为首都对于所有城市都是重要的政治资源,但是这一因素在伊斯兰世界显得格外重要,在欧洲国家中,首都城市并没有显现出明显的发展优势,只是在1600年以后,欧洲的首都城市才开始逐步超过其他城市,并且由于伊斯兰世界首都掌握过多资源,因此一旦政治出现动荡,首都城市首当其冲。

正如韦伯所做的分类,政治性城市大多是消费型城市,城市的发展是由于某种消费性需求所致(如政治要冲或军队驻地),本身不具有生产优势,因此一旦支撑消费的因素消解,城市将迅速失去发展动力,巴格达的遭遇正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例子,而欧洲的城市本身就是商业或生产中心,城市发展背后有充分的经济动力,因此受政治冲击较小,这构成了基督教世界与伊斯兰世界城市迥异的发展道路。

更为重要的政治制度如代议制是否能解释不同地区的城市发展差异呢?欧洲的城市自治起源于11到12世纪的西班牙、意大利等地区,加罗林帝国崩溃后的政治真空与混乱迫使城市自我组织起来,并且通过从国王手中赎买以获得自治权。到1800年,欧洲53%的城市都拥有某种形式的自治权,随着城市自治的发展,自治机构逐渐要求参与全国范围内的政治决定与政策制定,因此,全国性的议会逐渐形成,并在某些国家开始控制王室的决策。类似的城市自治机构与全国性的代议制机构在伊斯兰世界闻所未闻,伊斯兰世界的城市官员都是由中央直接任命,地方不存在自治权。但是,集权在乱世有其独特的好处,强大的国家能保护城市免受兵燹之灾,而碎片化的政治权威使得欧洲各城市只能自求多福,拥兵自保。因此,也可以分别以该城市是否有独立自治机构、是否在全国性议会拥有代表以及是否受到大国的控制为指标来分析政治制度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在西欧,自治与议会制确实促进了城市的发展,而该城市是否受强大国家的保护却对城市发展没有影响;而在伊斯兰国家,受到强大国家影响的那些城市发展更快,这再一次说明伊斯兰城市发展对国家对依附性,如上文所述,这种政治依附性也是其城市发展的致命弱点,并且当奥斯曼帝国统一了大部分伊斯兰世界后,大国的政治优势开始消失,处于强权控制下的伊斯兰城市逐渐失去发展动力。

专制的王权与同样专制的议会

尽管上述研究都发现制约王权的议会制度是西欧经济增长的关键原因,但是这种观点也面临严重的争议。权力会带来腐败,也适用于议会体制,当一小部分精英控制议会后,这些精英也会利用议会来进行权力寻租与贸易垄断,因此议会制本身并不一定促进经济增长。比如,中世纪的波兰有着强大的议会体制(the sejm),波兰君主在没获得议会同意的前提下,几乎无法通过任何法律与政策,但是波兰议会的成员大多是贵族地主(noble landowners),这些贵族地主把持议会,并且利用议会体制维持其特权,如在16世纪至19世纪,波兰的土地贵族在议会的支持下强力推行农奴制,在这一体制下,大土地主被赋予了充分的法律特权,以控制农奴。农奴制度使得东欧国家的经济受到严重束缚,并逐渐落后于西欧。实际上,在那些君主相对议会强势的国家,农奴制的推行反而没那么具有强制性。

当然,上述案例发生在土地精英掌握政权的国家,土地精英的守旧性与保守性可能会扭曲议会制度本身的正面功能,那么商业精英掌握议会的国家如何呢?以中世纪德国的一个邦国符腾堡为例,15世纪至19世纪的符腾堡也是一个典型的议会制国家,议会相对王权谈判能力相当高,重要的是,符腾堡议会的成员大多是所谓的中产阶级财富拥有者(bourgeois wealth holders),这些商业精英强有力地控制了符腾堡议会,那么被商业精英所控制的政体是否如学者所预测的会采取开放性的经济政策呢?结果恰恰相反,符腾堡的商业精英利用所控制的议会采取了相当“封闭”与攫取性的经济政策,国内市场被手工业与零售业行会所把持,而对外贸易也掌握在少数特许商业公司手中,这种垄断政策极大地阻碍了符腾堡长期的经济发展。与符腾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德国的另一邦国普鲁士,普鲁士以其铁血政策闻名于世,君主十分强势,普鲁士议会形同虚设,但就是在这强势君主的支持下,普鲁士抵挡住了既得利益的压力,废除了行会特权,并且在1808年以后彻底取消了行会制度,甚至率先废除农奴制,这些有助于长期经济增长的政策,没有强势君主破除既得利益的阻碍,在当时的环境下,几乎无法推行,结果是普鲁士的经济增长绩效在1750-1900年间一直好于符腾堡。

中世纪荷兰共和国,又称尼德兰联合王国(United Provinces of the Netherlands),自1581成立到1795年解体之时,主要的政权机关是联省议会(States-Gener-al),由下属七省代表组成,每省又各自有省议会。尽管荷兰共和国也存在“执政”这一王权组织,但是共和国行政事物几乎都掌握在联省议会与省议会手中。无论是联省议会还是省议会都是由数量庞大的长途贸易商人与手工业主组成,而非像符腾堡一样,只是掌握在少数商业精英手中。在刚成立之初,荷兰共和国充分发挥了体制优势,在商人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荷兰发展出了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商人群体,荷兰商人更是被誉为“海上马车夫”,依靠雄厚的商业实力,成熟的金融技术,荷兰率先成为欧洲经济的龙头。

但是在1670年以后,荷兰的议会制开始逐渐沦为维护垄断的工具,在英国的挑战下,荷兰商人不仅失去了当年的奋发劲头,反而开始将其重心放到金融投资上,成为典型地食利阶层;更重要的是,“由于各省份之间的利益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一个协调联邦内部关系的权威的缺乏、相互竞争的各政治中心之间主权的分散以及全体一致同意的规则要求,严重降低了荷兰共和国在税收与外交政策方面的决策效率(爱泼斯坦,《自由与增长》)”,失去发展动力的荷兰逐渐退出争霸的舞台。

如果说上述描述都是基于个案,而不具有说服力,那么纽约大学政治学系的大卫·斯塔萨维奇(David Stasavage)教授的一系列量化历史研究为上述观点提供了一些系统性的证据。他的论文“Was Weber Right? The Role of Urban Autonomy in Europe’s Rise”中,研究了城市自治对西方世界兴起的影响。所谓城市自治,是指存在一个由城市内部民众或精英所组成的议事机构,并且这个议事机构掌握该城市的税收、司法与防务等权力,不受外界干涉。这些西欧中世纪的城市资料表明,在短期内,城市获得自治会促进城市增长,但是,在长期,那些获得自治的城市比没有获得自治的城市增长反而更慢。

原因在于,中世纪的城市自治机构往往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政治组织,尽管自治城市摆脱了独裁君主的肆意侵害与控制,但是代替君主统治的是寡头协商式治理模式,这种封闭的权力运行方式带来了行业垄断问题,遏制了其创新的脚步。因为,中世纪欧洲许多自治城市都规定市议会(City council),尤其是常设的议事会(governing council)只能由行会商人组成,如1287年锡耶纳城邦就规定其权力机关“九人议会”必须由商人组成,并且,议会的成员采取甄补制,而非选举制,也就是说,新的议会成员只能由老成员指定,而非市民选举。由商人组成的权力机构,一方面对于保护商人产权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这种过于封闭的政治运作方式也使得城市自治机构成为商人保障其垄断利益的工具,比如大部分行会掌权的自治城市都限制竞争,对各行业设定严格的准入门槛与行业规章。这种对产权“过度的保护”,尤其是通过政治权力为经济力量背书的保护模式,在长期将阻碍创新的发展,因为环境瞬息万变,而既得利益对原有发展模式的固守,将无法使社会适应竞争环境的变化,从而裹足自缚。

在另一项名为“When Inclu-sive Institutions Failed:Lessons from the Democratic Revolutions of the Middle Ages”的研究中,斯塔萨维奇教授进一步研究了行会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在欧洲历史上,行会一直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在罗马帝国崩溃后的几个世纪中,随着长途贸易的复苏,一些地区,如荷兰的弗里斯兰镇(Frisian town),法国北部的圣奥马尔(St. Omer),瓦朗谢纳(Va-lenciennes)等开始组织商业行会。在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下,商业行会提供一个互帮互助与抵御风险的组织。这点与中国的情况,即以家族为基础形成抵御社会风险的组织,截然不同。

欧洲中世纪早期,随着商业行会在城市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商业本身又容易使小部分人巨富,从而使得很多城市逐渐形成了商业寡头政体。在12世纪末,城市中的手工业行会也开始模仿商业行会组织起来,成为新的群体。比如在意大利的佩鲁贾(Perugia),44个行会中,除了一个商业行会,一个银行行业,其余42个都是手工业行会。虽然手工业行会虽然在数量上占优,但是政治权力却掌握在商业行会寡头手中,这造成了潜在的矛盾。因此,在13世纪,欧洲手工业行会发动了一系列革命,要求扩大其政治话语权。手工业行会之所以要求更大的政治参与权,主要目的就在于希望参与经济政策的制定,以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掌握政治权力的重要手段就是进入城市议会,获得更多的议席。中世纪的民主与现代民主有很大区别;但是,从打破权力垄断、扩大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的政治参与角度来说,手工业行会发动革命进入城市议会仍称得上是一场民主革命。

这些发动了手工业行会革命的城市大多分布在北意大利、低地国家、法国北部等地区。中世纪欧洲发生的这场在行会内部的民主革命,即城市手工业行会通过革命手段打破了商业行会精英的政治垄断,确实扩大了民主参与,但是这种民主参与的扩大并没有导致经济增长,反而那些完成民主革命的城市出现人口增长放缓。原因在于,手工业行会从商业行会手中夺得政治权力后,便不免其俗地开始制定垄断价格,设置市场壁垒,以巩固自身的经济特权。这种做法实际上在长期来看,不利于新技术的产生,从而导致经济增长乏力。

那么,如何系统性地检验上述观点呢,一般而言,不同地区的价格相关程度往往能衡量不同地区之间的市场整合程度,因此,通过观察手工业行会控制城市议会后这些地区的市场整合程度,能初步看到手工业行会的政治控制对市场整合与经济发展的作用。以欧洲的两个城市奥格斯堡和慕尼黑为例。在1548年之前,奥格斯堡被手工业行会控制,而慕尼黑则没有;到1548年以后,奥格斯堡和慕尼黑都摆脱了手工业行会的控制,在摆脱手工业行会控制后,两城市之间的市场整合程度明显上升了,这说明行会的垄断是造成市场分割的重要原因。另外,城市人口的增长往往作为经济发展的代理指标,因此通过分析手工业行会控制前与控制后的人口变化,也能识别出手工业行会控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在城市议会中手工业行会通过民主革命获得政治权力的那些城市,人口增长要慢19%-28%。如果上述逻辑成立,那么我们在自治的城市应该更能观察到这种效应,因为只有在自治城市,手工业行会控制城市议会后才能最大程度影响政策制定。在自治城市中,手工业行会控制议会,会使得人口增长降低20%-31%;而那些未被手工业行会控制的自治城市,或者被手工业行会控制的非自治城市中,人口增长没有显著变化。总而言之,学者的争论都提醒我们,西欧独特的议会制度对其长期增长具有某种无可替代的促进作用,但是议会制度也会被权力扭曲,从而沦为寻租机构,从而阻碍长期经济发展,

(作者为浙江大学经济系博士研究生、香港大学亚洲环球研究所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