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份重磅文件发布 中央将严控高负债国企

王雅洁2018-05-11 21:51

(图片提供: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 5月11日,关乎国企国资改革未来命运的三份重磅文件正式发布。

当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了成立后的第二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实施意见》、《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审议通过。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国资委进一步获悉,按照国资委的最新规划,2018年中央企业生产经营主要目标任务便包括“使企业流动资产周转率进一步提高,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

会议指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全覆盖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内部治理与强化外部约束相结合,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标本兼治,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

为了严控各类债务风险,国资委将如何应对?

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到,2018年,国资委将持续做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力争中央企业带息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进一步降低、平均资产负债率稳中有降。持续提升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持续加强债券兑付风险管控,强化中央企业债券发行比例管理和履约情况监测。各地国资委也要督促监管企业做好融资、债务情况分析研究,进一步降低负债率。

对于投资风险,国资委也有应对之策,分别包括尽快制定《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细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中央企业要严格落实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严谨超越自身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将PPP项目纳入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管理,严控非主业领域PPP项目投资,严谨开展单纯追求做大规模、不具备经济性的PPP项目,稳妥处置存量PPP项目风险。

在当天的会议上,为了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会议强调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理顺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所办企业关系,搭建国有资本运作平台,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监管效率,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于这一轮的国企国资改革来说,究竟该如何实现经营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国务院国资委副研究员周丽莎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是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必然要求。

从目前来看,地方推进较快,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比例已达90%左右,涵盖金融、文化等多个领域。如,深圳早在2006年就将市党政机关所属300多家企业划归深圳市国资委,目前已基本实现集中统一监管;上海2016年将市属金融机构移交国资委统一监管。相对于地方政府,中央层面推进缓慢,改革开放40年了,但还有一些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处于政企不分的状态。

她表示,下一步,中央应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具备条件的进入产业集团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产业集团或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尽快实现国有资产出资人专业监管全覆盖。

值得关注的是,为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会议表示,未来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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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资新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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