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网约车司机纳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低于3分要接受培训

宋笛2018-05-24 09:59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宋笛 5月24日,交通运输部在新闻发布会中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按《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低于3分的,要按照要求接受培训。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在发布会中表示,《办法》充分满足了网约车和巡游车业态不同的管理需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办法》根据网约车独有的服务特征,量身定制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

按照《办法》的规定,出租汽车企业考核将会在原有的B、A、AA、AAA四个等级上增加了4A和5A 两个等级,对驾驶员也根据考核分数设定了4个等级。

对于传统巡游出租车公司,《办法》将从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5类19个项目设定相应考核指标;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则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加分项目等6类19个项目设定相应考核指标。两者相较,网约车增加了信息数据一类考核指标。

对于出租车驾驶员的考核则从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进行。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低于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训。同时,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分别要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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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创新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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