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往事

李大兴2018-06-11 16:28

(图片来源:全景网)

飞机降落跑道,从机窗看出去,一片加州阳光。我正在看一篇微信文章,背景音乐是电影《美国往事》的主题曲。有的音乐平常很少去听,然而即使隔了几十年再听,依旧会在一瞬间令人泪流满面。那些不能忘怀的,终究也就不曾遗忘,和时光以及生命的流逝同在。

罗伯特·德尼罗如今真的很老了,在星期六夜场客串特别检察官穆勒看上去有点力不从心,而1985年我看《美国往事》时,他要化很浓的妆才能符合主人公老去后的样子。音乐响起时,德尼罗步履蹒跚地走进洗手间,盖上马桶盖,站在马桶上挪开那块活动的砖,他的眼睛发红,眼里的沧桑与悲伤令人难忘。少女黛波拉盈盈起舞,音乐与她的眼睛美丽得不可方物。

那年第一次飞到洛杉矶时,是从冰天雪地的芝加哥一脚踏入温暖与晴朗。Y开着一辆车顶漆被烈日晒掉了大半的本田雅阁来接我,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你丫还不赶快搬过来?那灰黑冷的芝加哥有什么好呆的!”

Y是看着我长大的兄长,我则从小看着他勇敢地打架、喝酒,相当佩服。后来他去插队、当兵,再回到北京已经是一个长一层薄髭、身材健壮的青年。他虽然生长在深宅,但因为文革,先在胡同里混,后到江湖上闯,说话粗糙不文,却又写得一手几可乱真的文言文,在民国时或许不足为奇,在五零后堪称异数。

经过贫困与动荡磨砺的北京文学青年,大多数不怎么小资;我少年时趣味上的布尔乔亚,常常被认为是无病呻吟。然而文学青年毕竟是文学青年,在梦想膨胀的八十年代,同龄人追求成功,或财富或仕途或文名,Y却想体验更多的世界与人生。于是自嘲26个字母都没认全,一句英语也不会说的他就跑到了纽约。《北京人在纽约》的煽情夸张固不足信,当年在美国闯荡艰辛却也是不争的真实。Y在纽约参加一支装修队,三个队员分别是作家、音乐家和画家,干些刷墙一类技术含量不太高的活。当时就说这么“牛”的装修队估计全世界都难找,20多年后他们还真都成为了不大不小的牛人,而现在到美国留学的新一代,已不乏一来就买宝马开着上学的富家子弟了。

那年宝马对于我们来说遥不可及,文学也不再是一个热烈的话题。进入九十年代,沉寂与茫然曾经像癌细胞一样扩散。纽约居,大不易,Y搬到洛城,在一家中文报纸做编辑,收入不多,却逍遥自在。我偶尔投一两首诗给他,记得其中一段是:

是忘却,还是记住?

走在六月雨夜

地衣青青的林荫路

我们还会像年轻时那样长谈到深夜,只是不再做梦。

《美国往事》电影本身我并不觉得很震撼,毕竟它是《教父》那一路风格,而一种风格最出色的大多还是开山之作。八十年代是我思想最为开放前卫的时期,当时印象是电影里男性荷尔蒙还是多了些。从《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始,美国故事的背后大多有一种相当简单的价值观:财富、名声、上流社会、女人,这些元素共同构建二十世纪商业社会灯红酒绿里的西部牛仔精神。阳光奔放、野心向上,是美国精神的迷人之处,然而终究不敌岁月流逝、华颜老去、成败皆空。其实这种感伤也是相当简单的,却也因为简单而能感动大多数人。美国文学更为深刻的一面还是在索尔·贝娄以及刚刚去世的菲利普·罗斯那里:生活的不确定性与无意义、追求与茫然的纠结;或许最重要的是,他们更多指向美国精神里悲观与怀疑的一面。

不过,音乐与映像之美不诉诸语言与思想而直达人心,在我为往事悲伤的时候,我会不自觉的哼起“黛波拉之歌”。比如不久前的那个黄昏,我坐在倚山面海的花园靠椅上,抽着哈瓦那雪茄,啜着波尔多红酒,越过几树三角梅,西望太平洋无边无际。太阳刚刚落去不久的方向,是遥远的故乡。泛着金黄闪光的海边,色调让人想起《教父》的终场。“X是去年走的。”Z保养得不错,比年轻时丰满许多,大概是结婚生子以及时间的痕迹吧,不过她脸上一点皱纹都没有,是一位看上去很有风韵的中年美妇。

“我们有二十多年没见了吧?”

“嗯,是很久了。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吉姆也没结婚,现在孩子都大学快毕业了。”

吉姆身高六尺,黑瘦精壮,一看就是常在户外锻炼,不过头发已经全白了。听说他当年不到四十岁,已经做到银行高管,称得上是一枚很不错的金牌王老五。记得Y在肉饼店桌上告诉我Z找到这么一个老公,一方面为她高兴,一方面感叹从此世界上多了一个主妇,少了一个女诗人。那是我第二次或者第三次去洛杉矶,初访洛城时的肉饼味道,成为我那几年屡赴加州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和店老板还聊过天,知道他本是籍贯河南的回族,后来当兵渡海到台湾,最终落脚到这里开餐馆。这也是很多人走过的足迹,说起来海外一代又一代华人的命运,每一个个案的独特之中,又往往能看到某些共通之处或者说时代的烙印。

“听说你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不久遇见吉姆,很快就结婚了。”

“差不多就是这样吧,那次生病改变了我很多想法,明白了对于女人来说,安全感往往比爱情更重要。”

“大概多数女人都会这么想吧。过了这么多年,先是听说,现在又亲眼看到你过得很好,我想你的旧日朋友们都会很高兴的。”

“还可以吧。吉姆虽然有些无趣,但是人很简单,也很有责任心。”

“这恐怕就足够了,据说好丈夫多半无趣,不过反过来可能也成立。”

“生活更多就是过日子罢了,有趣的人毕竟是很少见的。”

天渐渐暗下来,雪茄抽了灭、灭了再点燃,酒杯也渐渐空了。吉姆在旁边安静坐着,自酌自饮,他显然早已习惯妻子用母语和朋友聊天。

“X临走之前,我去看过他。”Z一面说一面不自觉地瞥了吉姆一眼。

这是我想知道但又觉得不合适问的问题,我什么都没有说,听她继续讲。

“他已经认不出我,大概他谁也认不出来了吧。”

我毫无理由地想起德尼罗饰演的“面条”在化妆室见到黛波拉的画面,那个情节除了岁月横亘,其实不搭界,但也令人悲从中来。

“走,跟我看大哥去。”一坐进Y收拾得干干净净的雅阁,他就不容置疑地对我说。“好啊,听说了这么多年,我还没见过他呢!”“大哥”是我童年的一个传说,他是家里一位朋友的亲戚,也就只是有所耳闻,而没有过见面的机缘。X比我年长近二十岁,是一个大家族的长房长孙,他的父亲曾经是这个家族的骄傲,官拜少将,但也因此在1951年被镇压了。幸好他父亲还有个妹妹参加革命,这时到了北京,竟还顾念亲情,收养了他。他改姓换名,在北京上到高中毕业,学习成绩优异,但是终究因为出身不能上大学,在六十年代初支边去了新疆。没有人知道X怎样在新疆度过饥荒,做过哪些行当。文革开始不久,许多人或早或晚离开北京,他却带了一个深目高鼻的维族美女回来,虽然一直没有一份正经工作,但还是在皇城根下一间小平屋里生存了下来,还养了一个像洋娃娃、混血儿般的女儿。

在传说中,X是一个无所不能而且潇洒英俊的人物,有不少铁杆粉丝,类乎真正的“老炮”,在城南颇有名气。据说X在新疆时曾遇高人,不仅师承了武功,还精于算命。不过X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总是低调的,而且独往独来,并不像其他“老炮”那样,身边有一群小兄弟簇拥着。文革头几年,由于学校关门,青少年都游走在社会上,江湖也就难免热闹。在北京,不同的红卫兵派别如“老兵”、“四三派”、“四四派”之间,不同的出身如干部家庭与城市平民之间,不同的居住环境如大院子弟和胡同串子之间,各种恩怨情仇、纵横捭阖错综多变,一如那个时代本身,所以我看“面条”童年的成长环境,多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X来自远方,无处隶属,似乎立场超然,但实际上是个可能连户口都没有的黑五类。一半出于生活所需,一半也许是闲来无事,他混迹于市井中,却并非市井中人,于是就当上了“大哥”。这个称呼和“老炮”一样,当年并不仅仅是一个褒义词,而是有更复杂的臧否。

即使在本家族,X也是一个边缘人。他的祖上是在清朝时就是世代为官的大家族,在改朝换代的上世纪前半,有几支衰落,但又有另几支兴起。X的父辈这一代,年长的投奔国民党,年轻的参加革命。X运气不好,早年丧父,虽然得到姑姑照应长大,但是成分改不了,注定被打入另册,只能在胡同底层。小时候听到有关他的故事,也是一半神奇,一半是他又进了局子的传闻。最大的新闻就是文革结束没多久,他就去了美国,听说是他的叔叔从那边回来把他带走的。

那时邓丽君的歌声还没有进入内地,喇叭裤、蛤蟆镜也还很罕见。去国外出差、讲学、劳务的人开始有一些,有机会去的在单位里被视为幸运儿,招来羡慕嫉妒。在国外得到的钱财一定要交公,因为这方面的问题被处分通报的情形时有发生。父亲去巴黎一家大学做客座教授讲学,主人付了当时看来很大一笔钱,父亲悉数交公,所以我到现在还是不知道法郎长得什么样子。出国留学在北京还是听上去像天方夜谭一样,更不用说像X这样移民的。因为过于稀少,他反而走得无声无息。很快就几乎没有人再提起他,再听到他的名字已是两年以后,说他已经离婚,前妻带着孩子回了新疆。没有人再相信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也没有人知道美国是什么样子,更无法想象去了会是怎样的生活。

近三十年前,芝加哥的中餐还是以粤菜为主,在洛杉矶,因为从台湾来的移民多,有了小台北这样的餐厅,选择多了不少,但正宗的北方饭馆还是极少,所以像我那样激动地大啖河南马家肉饼的人应该颇有人在。瘦削如烟鬼,也确实是一个烟鬼的X,穿着黑色T恤、黑色牛仔裤,安安静静地看着我。我注意到他的眼珠很黑,在深处闪光,让我想起“招子很亮”这句半武侠半黑道的形容。

“老四胃口不错。”

那天晚上X话很少,主要是Y介绍“大哥”十多年来的种种经历,虽然到头来我还是没明白X究竟从事哪一行业。X到美国后,在叔叔家住了两个星期就离开了,个中原因不难想象。面对从封闭大陆出来的亲戚,贫穷、土气、不谙英语也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叔叔不自觉地表现得居高临下也是可以理解的。X只身来到大城市,和许多人一样,从洗碗干起,做过许多行当,餐馆打工仔、赌场保安、卡车司机、搬家公司、洗地毯、刷墙等都做过。

“你们都是读书人。”

X说话简洁,想说的话似乎说了,又似乎没说。

“上我的车,去我家看看。”

来自中国大陆的人当时开宝马的还很少,在我认识的人里我是第一次见到。那是一款八十年代末淡金色的三字头四门轿车,实际上不怎么贵,在加州街上相当常见。皮座偏硬,不像后来那样柔软舒适。X家在洛杉矶东面数十英里外的新区,房子很新,在一个小山坡上,远眺城市灯火,有温暖的梦幻感。那天晚上我第一次见到Z,她显然和Y已经很熟悉。“这是我女朋友。”“这是老四,你和她可以聊文学、聊诗。”

Z还像是个女大学生,瘦小的身子躲在一件宽大的牛仔布男衬衫里。她看上去更像是X的女儿而不是女友,不过X更像是硬派沧桑中年男而不是慈父。Z竟然真的拿出一本她写的诗给我看,大约是肉饼和啤酒的效果,我一点也不想读,一目十行地看了几页,一点没有感觉。我不记得我说了些什么,Z似乎也不介意别人读后的反应。她很爱说话,思路跳跃,和X的寡语恰成对比。Z把家收拾得很干净,每个房间里都挂着她和X的照片。给我留下印象的是她睫毛很浓,几乎遮住眼睛,便有一些目光朦胧的效果,或许就是因此我觉得她有一点像黛波拉吧。

X送我们上车时,Y问他:“你怎么还不和她结婚?”“不一定,我不想耽误她。”

X停顿了一下,又补了一句:“我这辈子没有什么是一定的,也不知道是怎样。”

结局来得往往快于想象,大约在一年之后,Y忽然来电话聊天,告诉我X失踪了。“丫赌钱欠了一屁股债,房子被银行收走,现在人也不知哪儿去了。”

“他女朋友呢?”

“女朋友当然也跟他吹了,唉,她也伤心透了,在我这儿哭得稀里哗啦地……”

Y告诉我,Z哭着反复问X:“为什么要赌,为什么要赌啊?”

X没有回答,直到被问了许多许多遍后才说了一句:“为什么不赌?”

Z呆住了,也不再哭了。

有许多年我没有见到Y,也就没有再听到X与Z的消息。时光继续,新世纪都翻篇了很久。我在北京与Y重聚,很多事已被时间冲淡:当年为什么要离开,如今因何而回来。Y告诉我,他听说X回到了洛杉矶,独自住在一家养老院里,他的女儿早就去了美国,偶尔会去看他。

我依然隔几年就会去一趟洛杉矶,每次去有不同的原因,见到不同的朋友。上一次去是在一个秋天,朋友的新居宽敞气派,坐落在高高的山坡上。开车下山的时候,西望洛杉矶一片灯火,似曾相识,我忽然想起,当年去X的家,也是这一个方向,只是不知道在哪里。

回到平原上,融入高速公路的车流里,随口吟了一首七绝:

晴日早秋晤旧朋

倚山筑舍玉临风

归来欲赋红尘在

灯火连天大梦中

(作者系作家,现居美国芝加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