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消多交税顾虑,需要细则配套方案

盘和林2018-06-19 18:02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盘和林/文 6月19日,一直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个税起征点将从之前的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此次税法修改是自1980年税法首次出台之后的第七次大修,此前,关于个税起征点已经进行了三次调整,从最开始1980年的800元,调整到2006年的1600元,2008年的2000元,再到2011年的3500元一直沿用至今,而随着本次草案的提审,个税起征点每月3500元的时代也即将不复存在。

可以说,个税起征点的调整见证了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发展成果,也是我国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的重要见证。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部分,对国家、对公民都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从国家层面看,个人所得税作为重要的税收来源,对其征收能够保证稳定的财政收入。同时,由于个人所得税一般采取累进制的模式,具有自动稳定器的功能,即在经济繁荣时期,税收增长速度超过个人收入增长速度,防止通货膨胀的出现,在经济萧条时期,税收降低速度超过个人收入降低,能够有效的抑制通货紧缩。

从个人层面来看,个人所得税起着调节收入分配,保障社会公平的功能,这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在被不断拉大,一系列社会矛盾可能爆发,而实行累进制个人所得税,对于减少社会分配不公、维持社会稳定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应该说,5000元起征点总体符合预期,毕竟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5000元在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可能有点偏低,但总来的说还是符合我国居民收入的实际情况。当然,要是能提高到6000-7500元之间,一个方面是让利于民、藏富于民的力度就会更大一些,另一方面也为未来留下时间空间,或许再过3-5年,5000元的起征点又偏低了。

不过,单纯提高起征点并不一定能完全达到利国利民的效果。作为收入再分配工具,税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假如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对于收入在10000-38500元的这部分人群,才是真正的受益者。那么,对于低薪阶层,降低比重相比高薪阶层是很小的,这当然是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到底能帮助人们省多少钱呢,以月薪万元计算,若扣除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数额为8000元,通过计算,改革前后应纳税额分别为345元和195元,相比起来每月节省了150元。

也就是说,提高起征点之后大部分人减税不到2000元/年,幅度看上去似乎并不大。有的人认为,在北上广深或只够一家人上一次酒店吃饭。因此,简单提高起征点虽然能够改善少数低收入群体福利,但对大部分人的收入影响并不算太大。实际上,此次税改最大的亮点不在于提高到5000元起征点,而是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调整征税点后,与之相结合的税率结构改革也在推进,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便是首要措施,级距的扩大可让更多人群享受到税改带来的福利。

所谓级距是指累进税率按课税对象数量划分等级的起点和止点的区间。级距小,累进税率的累进速度快,累进程度高;级距大,累进税率的累进速度慢,累进程度低。如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第2级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本级起点为1500元,止点为4500元,本级级距为3000元。

总体来说,优化调整税率结构,主要是朝着个税改革“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迈进,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有助于增低、扩中。这远比提高起征点对中低收入群体受益更大。

其次,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民众密切相关的生活支出可以专项附加扣除。之前只有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其他生活成本支出并没有纳入,不能真正体现“所得”要义。

应该说,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专项扣除没有太多争议,但有房地产学者担心,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按揭支出可抵扣个人所得税,这是利好楼市,也是鼓励居民继续放杠杆的节奏。

因此,如何平衡好减轻“房奴”负担,又不刺激楼市,这需要精细化政策实施方案。包括继续教育的类别,也会涉及到税负公平。相信,应该会有实施细则配套。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的税法修改加入了反避税条款,表明了国家在社会公平方面的努力以及针对税收犯罪行为的整治决心。不过,并没有从根源上解决富人利用各种方式避税这一问题。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边际税率太高,可能会导致高收入人群想法设法避税,同时,由于这部分人拥有比普通人更多的资源,避税的手段更多,想要监管难度不小。高档税率的边际率,或许还能做出更大调整。

总的来说,本次个税修改基本符合公众预期,对民生方面有了更多的考量,符合个税改革大方向,尤其是专项抵扣、扩大较低档税率极距等方面已经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但对一些人来说,感受可能并不明显,网上有些声音甚至担心 “减税变加税”。要让民众真正感到税收减负、要打掉人们多缴税的顾虑,显然,还需要更精细化的细则配套。

(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