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驳梁启超论卢梭

任赜2018-07-08 12:58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任赜/文

友人带了他最近淘到的几本关于中国近代史的专著给我们。其中的一本五十多年前出版的老书,亓冰峰(亓音“其”)著《清末革命与君宪的论争》,载有一段史料,使我感慨不已,引发了这篇笔记。

我们在中学历史课中学过,清末有革命派与保皇派的对立论争,这本书有一节“政治革命的论争”(189-208页),评述1903-1906年间的这场论争。保皇派的主要理论家是梁启超,与梁启超论战的革命派主笔是汪精卫。涉及的一个论题,是卢梭的“国民总意”。

先解释一下这个概念。卢梭的“总意”是与“众意”对立的概念。“总意”着眼于公共的利益,“众意”着眼于私人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私意)的总和。这个“总意”(general will)在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何兆武译本(商务印书馆)中译作“公意”。下文中凡引用梁、汪论争文献时沿用“总意”,引用现代文献时则采用“公意”。

卢梭的理想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卢梭有许多赞扬自由的论述,而他设想的自由的实现,却抹杀个人自由。在那种以“公意”主导一切的社会中,自由并非指个人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意味着服从公意。他有一句名言:“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这恰好就是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这是对自由的一种辩证法式的否定。

再来看梁汪论争中双方的主旨。梁启超主张“开明专制”,君主为国家、“总意”的代表。“今日中国国民未有可以行议院政治之能力者也”,需经“开明专制训练后十年,乃开议院”,并以“君主立宪”反对“共和立宪”。汪精卫主张“民权立宪”,“国民之能力终远胜于政府之能力”,当日之政府,为异族专制政府,“只能与国民为敌,不能与国民为助”,“不以改革之事望诸政府,而专望之国民”。他认为,“我国民必能有民权立宪之能力”:因为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为人类的共同性,我国民自当有之,民权立宪是合于此种精神的制度,必适合我国民。一个细节:汪精卫用“国民立宪”指称其理想体制,不采梁启超所用“共和立宪”一词,因为共和一语有宽窄二意,其广义则贵族政治亦含在内。汪精卫的民权意识很清楚。

论争中,梁启超特别以卢梭的“公意”论来论证共和立宪之缺陷。首先,他认为“共和立宪制,其基本精神,不可不采卢梭之国民总意说,盖一切立法行政苟非原本于国民总意,不足为纯粹的共和”。其次,他论证代议制不能产生公意,理由是:代议士(议员)与选民意见,“常未必相同”,选举中有作弊违规现象,议案以多数票决定而非由全民同意,因此,代议士之意并非国民总意。梁启超提到,卢梭以为只有瑞士的全民公投制度才可谓共和,而大国则没有条件实现这样的政体。

汪精卫针锋相对地驳斥梁启超的论述。首先,卢梭“总意”并不是指导立宪共和的至高原则。汪精卫说:“卢梭之国民总意说,非能尽支配共和立宪制,而共和立宪制又非尽以卢梭之国民总意说为其根本精神”。进一步,徵诸美国和法国的共和制度,对选举中作弊违规,“当于选举法中,慎防其弊,而设之规定,不能因此而废选举制度”。多数票决、服从多数是社会契约中最重要的条文。实际上,政治学领域的学者普遍认为,“公意”是一种抽象的理想概念。后世的民主政治,很少采取卢梭所指示的路线,而多半是遵循洛克所提供的代议政治的途径。

梁汪论争以后一个世纪中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使我们对卢梭“公意”论的意义和影响,得有更深更全的认识。对“公意”如何产生并实现的问题,卢梭并没有提供详尽解释,只是表述了一个原则性答案,那就是在地上“创造一个道德王国”,因为道德“就是个人意志与公共意志的一致”。卢梭之后,由“公意”论引申开拓而提供了“完备性”答案的学说,主要经由两条线索生成。一条线索是黑格尔哲学体系,“公意”体现在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在尘世通过德意志国家的历史而展现,落实到第三帝国的元首意志。另一条线索是马克思哲学体系,“公意”体现在“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通过无产阶级的自觉斗争而展现,落实到苏维埃的无产阶级专政。二十世纪“公意”体制得以现实。

下面来发感慨。

感慨一:关于汪精卫和梁启超的学力和见识。

过去对汪精卫的印象最深的是他一生中的三件事。其一,在清末的反满、反帝制的革命中,埋炸弹行刺摄政王载沣,事败被俘,作诗“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传颂一时。其二,1927年蒋介石“清共”之后,主持武汉政权,反蒋而仍然“容共”。后来因为共产国际代表把斯大林给鲍罗廷的电报指示给他看,才看穿共产国际的意图,遂实行“分共”。其三,抗日战争中当了最大的汉奸,在南京任伪政府首脑。但是在看到这份史料之前,从来不了解,他在清末就对西方政治学说有如此掌握,当时对民权立宪理想是如此执着。就卢梭“公意”论而言,汪精卫的看法更符合现代自由主义的主流观点。当然,事情还有另外一面。他身为其重要领袖的国民党,在1924年改组以后,成为列宁主义式的政党,在1930年代又创造了中国的党国体制——从国民立宪原则出发的革命转为专制。梁启超恰恰对这种革命-专制提出过警告。

过去知道梁启超是近代史上一位重要人物,戊戌变法的主角,改良派的领袖,以“笔端常带感情”的鼓吹“救国新民”的政论影响了鲁迅、胡适、毛泽东等许多年轻学子,后来又是清华国学院四大导师之一的大学问家。但是,仅仅因为他是“保皇党”而落伍的人,从青年时代起,就从来没有兴趣去探究他的著作思想。在这场论争中他从实际角度提出的一些问题,例如立宪需要提高国民素质,就是有见地而不容忽视的。他提出“开明专制训练后十年,乃开议院”,实在是并未拒绝变革。温和的改良派与激进的革命派相比,其看法并非全无是处。思想的辨析与历史的演进,常有峰回路转、盘旋往复之势。

梁启超生于1873年,汪精卫生于1883年。1903年他们开始论争时,分别是三十岁和二十岁。我是在二十岁时下乡插队,三十岁时方进大学。

感慨二:关于知青一代的思想求索。

知青一代人总体上就政治理论而言,接受的是“无产阶级专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被卷入或者投入的文化大革命,带有鲜明的卢梭“公意”论的色彩。“公意”体现在每一条“最高指示”中,亿万人们只能有一个思想。然而又有“大民主”,在1967年的上海“一月革命”风暴中,曾号召通过“巴黎公社”式的选举建立革命委员会(新型政权形式)。但那个“大民主”只是昙花一现。后来成立的各级革命委员会,都是“一元化”的对所谓“资产阶级及其他阶级敌人”实行“全面专政”的机构。

知青一代中有一些人,携带文革中产生的疑问下乡,执著探索社会真谛。其中很多人成了“思想史上的失踪者”。他们下乡的行李包中塞了书,他们长途步行到同伴那里借书、换书。他们在茅屋油灯下读书,面对现实而思考,特别是在林彪事件后由震惊而觉醒而叛逆。但是他们的思想资源极其有限。文革前出版的非主旋律思想的书籍,本来就不多,经过“破四旧”的浩劫而能传到乡下的,更稀罕而宝贵。记得传阅的有几类书,商务印书馆、三联出版社出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人文社科书籍,内部发行的“灰皮书”和其他著作,高校文科教材及参考资料,以及文学名著。那些书的选择和发行也是经过挑选的。文革中的出版物,大体上只有毛著、《金光大道》等几本小说,以及林彪事件后敞开发行的几本马列著作。不太能接触到当代国外学者对卢梭的研究,特别是自由主义学者对卢梭“公意”论等导致专制的那些学说的批判。例如,对波谱《开放社会的敌人》和伯林《两种自由概念》那样的著作,记得当时茫然无知。对于自洛克以降的主要自由主义思想家的著作,多半亦未得涉猎。知青一代对文革的叛逆,突出表现在1976年的“四五运动”,以及后来投身于改革事业。但是,那时候,我们的不足是明显的。眼界为资源所限,见识为眼界所限。

终于有少数知青进入了学术界。知青出身的学者在卢梭思想研究领域的突破,是朱学勤的《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他拿卢梭的理论与洛克自由主义相对照,拿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相对照,批判了“公意”指引的激进革命,肯定了英美历史发展的自由主义路线。1999年之前,埋头读了几年书,读政治领域的书,特别是自由主义论著。在此期间,先是在网上读到朱学勤的一些文论,后来才看到这本书。相见恨晚——那是文革经历导致的共同的“问题意识”使然。1999年中,读到《时代》杂志(Time maga-zine)上一篇书评,介绍美国历史学家Dunn对比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的著作《Sister Revolutions》,是这个领域扎实的实证研究成果。就带到上海,交给朱学勤。他将此书译本发表在他主编的《不死鸟》丛书:邓恩著,《姐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上海文艺出版社)。这本书2003年出版,正好在梁汪开始论争的一百年之后。

对这场“公意”至上还是国民立宪问题的论争,百年之后才略知其详。写下感慨后,看见窗外一勾新月,想起了鲁迅的两句诗:“吟罢低眉无写处,月光如水照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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