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个税修正案讨论忽视了反避税条款?最受影响的高净值人群如何应对?

杜涛2018-08-01 10:10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2018年7月28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结束,在接近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时间内,记者接触的几乎都是在讨论免征额(起征点)该是多少,怎么专项扣除的,而对高净值人群的个人反避税条款讨论几近于无,这是为什么造成的呢?对此经济观察网记者专访了国际税收专家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

经济观察网:为什么个税修正案的讨论中忽视了反避税条款?

叶永青:个税讨论中对反避税规则的忽视有两个层面的因素,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在理论层面,个人所得税引入反避税规则是一个新的规定,在现阶段更多的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一定程度上难以评价其具体的实施影响,理论界也不熟悉反避税规则的应用。另一方面,从一般意义上看,对个人税收的征管目前其实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扣缴机制,在银行信息交换存在困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发现交易也存在一定的难度,更不用说如何适用反避税规则了,国内的很多讨论都没有合理区分避税和偷逃税,实际上,平时人们所熟悉的所谓个税规避方式,例如用个人账户收款或取得境外股息不申报实际上是属于偷逃税而不是避税。

从实践角度,在目前的个税中,普遍的认识是认为中国的个税本质上是工薪税,也因此,大家讨论的主要关注点都是劳动所得如何征收的问题,也就是起征点和综合纳税会占据大部分的经验。事实上,中国对资本的轻税实践来由已久,无论是房产还是股票,其交易的所得税负都很轻,而且,由于直接参与股票和房产交易的个人众多,实际上,本次的个税草案对当前的资本税负情况并没有针对性条款,这也是因为,其实目前的评论集中在已经体现出文字调整的部分,并没有人系统地对个税的征管和优惠提出建议。

经济观察网:个人反避税条款主要影响哪些群体?会受到哪些影响?

叶永青:现有的反避税规则将对高净值人士和相关人员带来如下几方面的影响:首先,国家税务总局有了加强监管的法律基础,特别是对第三款一般反避税的授权,意味着征管机构能够在一个很大的范围内对纳税人的交易进行重新调整定性。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观察这个规定的影响:

1)对境内高净值人士的交易安排和影响。例如,以往交易中。高净值人士(比如明星),通常都可以通过设立工作室等方式来做一些税收安排,由于交易都是和第三方之间签订的,而且明星的身价不具有可比性,传统的税收征管下价格核定很难适用,这就导致明星会很容易拆分交易价格来避税。而在个税反避税规则出台后,无论是从关联交易入手还是从一般反避税规则来做出限制,都可以对这样的安排做出限制

2)对跨境避税交易的限制,对于跨境的税收交易,以往就是监管的重点,事实上,此前的个人所得税国际反避税,总局也已经支持过部门地方的实践,然而缺乏法律依据往往使税务机关也缩手缩脚,不能名正言顺地开展调查和调整,在未来,任何跨境安排,例如个人利用海外低税平台取得和保留收入的行为就会完全在监管范围之内,在搭配CRS的个人信息交换和个人所得税的新税收居民规定,反避税的大网将对大量通过跨境交易结构和安排在海外以低税负取得、持有和转让资产的财富人群带来巨大的影响

3)对特殊交易结构的限制,例如,对高净值人士的海外信托,在中国境内的信托税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不排除税务机关习惯性的扩张适用反避税条款来对海外信托这样一个典型普遍的避税工具采取征管措施,从而造成巨大的税收征管影响。例如,以交易重构的方式对信托交易过程的税收处理进行重新定性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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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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