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幼儿托育规范全面施行,开创0-3岁托育行业监管先河

吴秋婷2018-08-03 22:55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吴秋婷 上海率先开启托管行业的监管之路。

从8月1日起,托育机构举办申请工作向上海16个区全面铺开,全国首个托育工作地方规范开始正式施行。

今年4月底,上海市教委等16个部门联手发布《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0-3岁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并确定了托育机构设立标准和管理细则。这是全国首个有关幼儿托育工作的地方规范和标准。黄浦、闵行等5个区先行开展申请试点。

托育服务是指为3岁以下幼儿及其家长提供幼儿保育和科学育儿指导的服务。上海市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托育服务工作管理的体制机制,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社会以多种形式提供托育服务,构建上海市的托育服务体系。

根据指导意见,3岁以下幼儿以家庭养育为主,家长承担照看和养育孩子的主要责任,政府对家庭育儿给予支持,为幼儿家庭就近就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同时,教育部门应积极推动托幼一体化工作,以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举办相关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机构。

按照专业要求和实际情况,上海市还制定了统一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就选址、功能、供餐、安全、班级规模、人员配置等提出具体要求。

7月底,上海市教委方面透露,自4月底文件正式颁布3个月以来,浦东、徐汇、静安、黄浦和闵行5个区先行试点,已新设11家合法登记备案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机构。自8月1日开始,上海托育服务政策新规在全市施行。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大城市职业与住所空间距离的加大、工作节奏的加快等原因,城市双职工家庭对托管服务需求快速增长。

目前在0-6岁的儿童青少年教育政策上,3-6岁属于学前教育体系,有现行《幼儿园管理条例》作出明确规定。0-3岁之间仍然缺乏相应的政策规定和明确的监管部门,托育机构市场也是鱼龙混杂。

中国学后托管教育联盟主席张洪伟告诉经济观察网:“此次上海托育政策的全面铺开,有效的填补了0-3岁这个年龄段的法律空白,也为未来统一到‘0-6岁的学前教育’做了一个阶段化的尝试。监管的补充有利于规范和引导幼儿托育行业的有序发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积极入场。”

但他同时表示:“同0-3岁的‘幼儿托育’一样,包括3-6岁的‘学前托管’和6-12岁的‘学后托管’在内,托管行业普遍面临着政策的缺失、监管的缺位等共性问题。这也是下一步政府需要积极关注和引导其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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