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局7月开出罚单8000多万 农商行占比过半

吕锦睿2018-08-13 14:04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吕锦睿 龚紫君 记者 黄蕾 银保监会对于银行违规行为接连开出罚单。

根据银保监会网站信息,刚刚过去的7月,各地银监局和银监分局针对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共开出199张罚单,罚款金额8486万元。其中,涉及农商行及其相关违规人员的罚单共51张,罚款金额达4353万元,占总罚款金额比例超一半。 

同业业务频频遭罚

对农商行的51张罚单中,因违规办理同业业务开具的银行及相关个人的罚单有9张,处罚包括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黑龙江肇州农村商业银行、大庆农村商业银行等7家农商行,罚款金额达3473万元,占农商行总罚款额近八成。

7月13日晚,大庆银监分局连发四罚单,对大庆农村商业银行、黑龙江肇州农村商业银行、黑龙江林甸农村商业银行、黑龙江杜尔伯特农村商业银行四家农商行的同业业务违规行为合计罚款3000万,这是近年来银监系统对农商行同业业务开出的最大罚单。虽然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开罚单已常态化,但农商行被罚千万元的案例并不多见。据大庆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四家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皆为违规办理同业业务。

企查查数据显示,大庆农商行对外有6处投资,除哈尔滨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外,其余五处投资均为农商行,分别是黑龙江杜尔伯特农商行、黑龙江肇州农商行、黑龙江林甸农商行、黑龙江肇源农商行以及黑龙江北安农商行。其中大庆农商行持有黑龙江杜尔伯特农商行34%股权,持有黑龙江肇州农商行34%股权,持有黑龙江林甸农商行20%的股权,是这三家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

2018年5月4日,为推动商业银行强化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有效防控集中度风险,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应于2018年底前达到《办法》规定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对于2018年底同业客户风险暴露未达到《办法》规定的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设置三年过渡期,相关商业银行应于2021年底前达标。

2018年5月25日,银保监会公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流动性办法》),修订后的《流动性办法》于2018年7月1日起生效。

广发证券分析师倪军认为,《办法》提高了单家银行对单个同业客户风险暴露的监管要求,与当前治理同业乱象的政策导向一致,有助于引导银行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弱化对同业业务的依赖,将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而《流动性办法》对银行的主要影响在于中小银行流动性监管驱严,引导银行减少同业业务依赖。他表示从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流动性匹配率等考核指标和监管要求,可以看出监管层鼓励银行回归本源,专注传统存贷业务,对同业业务则是较为鲜明的抑制态度。 

违规放贷等问题受到监管关注

除了违规同业业务,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违规向个人或者企业发放贷款等问题也受到监管层的重点关注。

其中因为内部控制不到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原因,共有5家农商行及3人被开出罚单,罚款金融共计385万元。其中山东巨野农商行因为存在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被罚255万元。

新余农商行因存在向本行员工和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行业的行为被罚60万元。

从处罚原因和处罚金额可以看出,监管对于农商行的内控制度和合规发放贷款问题予以重点关注。

河南某农商行主管风控的业务人员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大多数农商行资本实力较弱,人才也不如大型商业银行多,对相关监管政策的理解有时会存在一些偏差,业务操作时容易打擦边球,以至于频频遭受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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