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条例年底之前出台 将于近期再次征求意见

杜涛2018-08-15 21:17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PPP条例将于近期再次征求意见。

这是继去年7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迎来的最新进展。

财政部PPP库专家、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此前曾参与多次PPP条例的讨论。他告诉经济观察网,此前在财政部PPP规范整顿过程中,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等普遍对PPP市场前景出现较大的误解和悲观情绪,此次条例的加速出台,有助于该市场信心好转 。其次,针对之前制约PPP的关键因素——地方政府的契约精神,希望条例的修改能提出更有针对性的约束地方政府的规范,保证社会资本和提升金融机构的信心。

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司法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在此之前,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PPP条例被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财政部PPP中心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6月30日入库项目7539个,涉及项目投资额11万亿多。

一位参与了多次PPP立法研讨会的专家告诉记者,在第一次PPP条例征求意见时,各方意见出现较大分歧。彼时,征求意见稿共收到了7000多份意见,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围绕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之前PPP条例没有解决实际当中出现的问题。二是没有解决部委之间的协调问题。三是一些基本概念、范围及适用领域没有完全理清。

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世坚参与过多次PPP立法研讨会,他把PPP条例出台的难题总结为三大关系、两大协调、一个冲突。

刘世坚总结的三大关系分别是:央地关系,中央与地方在财权和事权间的平衡;部际关系,不同部委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平衡;市场关系,央企、国企、民企之间,即市场主体和游戏规则之间的平衡。

“两大协调,首先是政策协调,即不同政策导向之间的协调;其次是部门协调,即不同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一个冲突,则是指PPP模式与现行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的冲突,这些都需要PPP立法来解决。”刘世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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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财政、货币政策领域。主要关注财税、金融、审计、环保、PPP、大工业等相关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