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委:信托业务资管新规过渡关注三个“明确”

程靓2018-08-23 15:13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程靓 8月21日,银保监会下发《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指出《通知》有三个明确值得关注:一、明确以财产权信托的名义开展资金信托业务的,适用于《资管新规》,并且公益(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不适用《资管新规》相关规定;二、明确要求要区别对待,支持信托公司开展符合监管要求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三、明确《资管新规》过渡期内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到期日不晚于2020年底的新资产,但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应当控制在2018年4月30日的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

鲁政委指出《通知》支持合法合规的通道业务,禁止监管套利、违法违规的通道业务缓解了此前信托通道业务“只减不增”的窗口指导要求,将有利于鼓励信托公司积极开展合规通道业务。

“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角度来看,对于合规通道业务的支持也有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避免社会融资规模增速的过快下降。” 鲁政委说。

对于老产品投资的新资产,《通知》指出应“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鲁政委表示,这与7月20日央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相关内容一致,同时也契合了7月23日国常会中“保持适度的社会融资规模和流动性合理充裕,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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