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高考改革结果与初衷不相背离

言咏2018-09-02 12:48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言咏 以8月23日《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颁布为标志,北京新高考方案细则落地,这意味着继浙江、上海首批试点之后,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二批试点的高考改革方案全部定格。

北京方案中,在不分文理科、3+3模式(3门必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合并录取批次等条款之外,最引起关注的是“综合评价录取改革”。据方案表述,北京将在部分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其中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

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的普遍反应是:高考成绩只占六成,还有公平可言吗?剩下的四成是不是得靠“拼爹”?以至于北京市教委官员不得不出来澄清,这只是小规模试点,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还是要走统一高考录取的渠道。

但是,在一些期待更颠覆性改革的学者看来,这种小步淡化高考在录取中作用、有限赋予高校自主招生选择权的模式,只不过是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权力监督不透明现状下的折中路径,要进行更根本的高考改革,就要更彻底地实现“招考分离”。

审视中国教育领域的很多现象,会发现诸多彼此矛盾之处。就拿高考来说,一方面是对高考指挥棒下“唯分数论”的全民吐槽,另一方面是对弱化这根指挥棒作用后公平性的全民忧心。这种矛盾心理折射出来的,是人们对中国教育领域改革的信心式微。也难怪,事关教育的诸多改革,大部分都是结果和初衷相背离,或者是医好“头痛”,换来“脚痛”,催生出其他问题。比如,推行素质教育改革初衷是让学生更全面更健康地发展,不做分数的“奴隶”,但结果却让他们负担更重,除了学业负担,还有素质教育的负担,后者沦为“拼爹拼娃”的新竞争。又比如,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改革,初衷是杜绝“条子生”择校、“赞助费”择校,让人们就近公平享受义务教育,但结果却催生出畸形的学区房。为了解决学区房带来的社会问题,又是一轮新政策调整,导致人们因为政策多变而对未来失去稳定预期。这些不成功的教育改革,让人们有理由对新高考方案投不信任票,更何况之前浙江、上海的首轮试点中已经暴露了一些问题,例如,“弃考物理”倾向、综合素质评价如何规范和量化等。

应该说,淡化高考作用、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路径是对的,因为只有实现大学依法自主招生,考生自主、多次选择,才能引导教育者真正从关注学生分数转向关注他们的综合素质,才能赋予高校充分完整的自主发展权。但在现阶段,确实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如何约束高校对权力的滥用?如何约束公权力对高校招生的干涉?在统一高考之下都不乏“条子生”,一旦纳入更多主观考量的因素,会不会更加泛滥?第二,如何保障偏远和欠发达地区考生的上升通道不因招录制度的改变而被堵住?作为首批试点的浙江省早就试行过“三位一体”的录取方式(即,依据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结果是,这两年依靠“裸分”考上清华北大的浙江考生极剧减少,2017年裸分考入北大的占比不足6%,考上清华的不足10%。这对于农村考生来说无疑是“利空”,和见多识广的城市考生相比,他们能拼的只有分数。一位担任过高校招生面试官的老师对面试中暴露出的城乡之间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优秀高中和普通高中之间的差异感到震惊,因而认为,在目前形势下,无论是综合评价招生还是自主招生都不能是对高考这条轨道的颠覆和取代,只能是补充。

几乎所有的改革都不是可以孤立进行的,都需要系统地、全方位地推进,事关教育的改革更不例外。如果仅仅孤立地推行,就很可能按下葫芦浮起瓢,或者结果与初衷渐行渐远,久而久之,改革就难以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当我们考量高考改革这盘棋时,还需要放眼更广泛的格局:赋予高校真正的独立自主权,让其免于行政公权力的干涉;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社会监督体系,约束高校自身对权力的滥用;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让城乡学生的起点尽可能趋向公平。而在城乡分野十分巨大的当下,保障欠发达地区考生有一条相对公平的向上流动的路径,是不可回避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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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版主编
武汉大学法文系毕业。08年入职机动记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