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卢姆斯伯里式的《伍尔夫传》

章乐天2018-09-08 04:50

章乐天

“我姑姑是作家”。十几岁的时候,昆汀·贝尔找他姑姑给自己办的校刊供稿,姑姑答应了,之后,这姑侄二人一个写,一个画,配合非常默契。姑姑是大师手笔,写出东西来十分谐谑,还指引侄子读书。他俩有一张合影:昆汀拿着书,姑姑拿手指点着,她那副本来很显病态的瘦削肩膀,在照片里倒也不太显了,以及她标志性的凹陷的眼窝,也终于溶解在了好不容易才显得自然一回的笑容里面了。

十几岁的时候,昆汀若有心写一本姑姑的传记,他大概会用“我姑姑是作家”开头。可是,当他到了五六十岁,当真撰写《伍尔夫传》时,起手却是这么一句:“弗吉尼亚·伍尔夫未出嫁前是斯蒂芬家的小姐。”而当他回顾与姑姑合作的情形,也是语带疏离:我啊,我是把姑姑拖下水的,“放着个真正的作者在手边却闲置不用,似乎很蠢呢。”

名著的第一句话往往带有全书的调性。《伍尔夫传》的第一句特别冷,冷得仿佛作者压根不认得传主似的。不过,昆汀·贝尔绝对有自信,认为这本传记就是姑姑希望看到的。弗吉尼亚会欣赏他的文字,和他对自己的描写的。她欣赏这么一种抽离的、疏远的、清孤的写作。

1922年,弗吉尼亚发表了个人的第一部长篇成熟之作《雅各布之屋》。她年届不惑,打磨个人风格有年,小说的文气冲淡,意象疏朗,透出一种对政治的故意疏远,和对风暴来临前的安宁时刻的珍惜。弗吉尼亚是英国的特权分子之一,不必工作,不必劳动,不问国家大事,靠着祖上的遗产舒舒服服地过日子,她的文字里,随性的讥诮,故意的疏离,通过讲究的表述来保持对一切的矜持的距离,这都是特权人士的痕迹,这个特权来自专制和不公道,也会让人狭隘,但弗吉尼亚不接受为此而来的批评,因为,她心里明白得很。《雅各布之屋》连一个鲜明的主人公形象都没有,当时的名作家阿诺德·贝内特抨击她的这一点,可是贝内特分明就是被弗吉尼亚看不起的。弗吉尼亚说,他太落伍了,跟高尔斯华绥、威尔斯一样,这批爱德华七世时期的代表作家,也就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保守孑遗。他们都过时了。就连在她自己的圈子里的E.M.福斯特,跟她算是有不少共性的,出了四五本长篇,看起来也不那么出彩。福斯特柔和有余,思想机锋不足,温吞得有些琐碎,而弗吉尼亚的风格却在1920年代走向独一无二。当1925年和1927年,弗吉尼亚连续发表《黛洛威夫人》和《到灯塔去》这两部确立她个人地位的代表作时,福斯特都已经弃写长篇了。

弗吉尼亚写了篇驳论,叫《贝内特先生和布朗夫人》,她举了个例子:火车里坐着一个简朴寒酸的中年妇女,就叫她布朗夫人吧,贝内特会如何描写她呢?他会勾勒无穷无尽的细节;高尔斯华绥会对时弊大加抨击,再把布朗夫人描绘得极其可怜;至于威尔斯,作为一个善于畅想未来的人,他一定会将布朗夫人的贫穷乌托邦化。她说,这几个人,没有一个能写出人物的灵魂,写出人物性格的实质来,这个任务是用寥寥数语来完成的,大费周章就是在犯蠢。

不说别的,这种峭拔的批评,这种对于风格的执迷,以及对个人趣味的冷峻自许,就的确是那几位以及福斯特都无法比肩的。

弗吉尼亚的写作启蒙来自他父亲,饱学的著作家和出版人莱斯利·斯蒂芬爵士,小的时候,她陪着父亲,带着狗,在伦敦城里四处散步,一边走一边聆听父亲的训导,回到家里,她贪读父亲图书室里的书,从柏拉图到斯宾诺莎再到休谟。弗吉尼亚和她姐姐瓦奈萨,一个干上了文学,一个从事绘画,都是父亲的引导之功。莱斯利告诉她,千万别去欣赏那些自己不欣赏的东西,以及,用最少的言辞,尽量清晰地表达出想要表达的东西。这两个点拨,完全出自他自身的气质,就像他的裁缝曾经注意到的,这位绅士衣着得体,裁剪合身,同时不露斧凿痕迹。

可是,弗吉尼亚把他的冷峻和不露感情用到了描写父亲上,就像后来,昆汀·贝尔又继承了这种风格来描写她。她用词俭省,语气疏离,对父亲的慷慨,她不作正面的感激,却这样说:“如今,有的父母不会让一个十五岁小姑娘随便进出一个没有经过任何筛选的大图书馆,我父亲却认为这并无害处”。父亲把女儿带进图书室,说“读你们想读的书吧”,弗吉尼亚事后回忆时加了个修饰语:不是“亲切地说”或“大方地说”,而是“简短扼要地说”。

莱斯利的第一任妻子是萨克雷的女儿,萨克雷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大作家,莱斯利本人的父亲是詹姆斯·斯蒂芬爵士,一个典型维多利亚时代的官员,勤奋,节制,郁郁寡欢。但到了弗吉尼亚这一代,19世纪谨严而牢固的传统价值都在瓦解。弗吉尼亚和她姐姐瓦奈萨,以及索比和阿德里安,这几个斯蒂芬家的孩子,邀集了其他一些出身中产的年轻知识分子,把戈登广场沉重的木门后的一个名叫布卢姆斯伯里的地方,变成了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伦敦的思想、艺术和文化中心。他们所做的事情则不过是谈话,配以凌晨一二点钟依然供应的威士忌、小面包、可可。

大英是有活力的。大资本把乡村贵族压向衰落,中产阶级崛起,夺占国家管理的要津,工党、工会、工团主义尽量让社会热闹些个,使马克思主义者不至于死心。一战之后,女性在英国赢得了选举权,简·奥斯丁、盖斯凯尔夫人、勃朗特们的写作终于结出了政治上的果实。事实上,女性在人数上也占据了优势,因为男人都死在战场上了。

可是,弗吉尼亚身上并没有显示这种向外的活力。她和她这一圈子人,将批评的能量化作了讥诮、挑剔,乃至暧昧调情,局限在互相之间,不出大门。读《到灯塔去》,最能体会他们过的是怎样的一种日子了,那种含混,那种既近又远、模糊不清的象征,让人既困惑,又不能不对这些人高看一眼,因为他们的审美的确高级。他们从来不会单一地表达爱憎,而总是混杂的,又爱又恨的。弗吉尼亚这个“浪漫的势利鬼”,既光鲜又可畏,她活在自己内心的丛丛冲突之中,活在调情与被调情中,靠着才华横溢的玩笑减自己的压,活跃别人的气氛,而她那副一碰就碎的身体,又不会付出稍微多一点的亲密。

他们的日子里充满了赏析的快感。他们自以为是异端,可是,他们用来标新立异的,是一种“颓废的纤巧”,很不容易让人高估。虽然圈内有人关心政治经济,但文学和绘画是所有人共同的爱好,只要谈起文学和绘画,他们就可以背对世界的浪潮,关闭与其他阶级的交流通道,尽情地沉迷。主攻哲学的乔治·摩尔,主攻艺术的罗杰·弗赖,更不用说昆汀的父亲克莱夫·贝尔,都是赏析家,在赏析的基础上再发展哲学和其他等等。他们共同的信念是:只有通过对艺术作品作精妙的赏析,人才能升华他的道德感,才能够得上文明的标准,才能——说句恶心人的话——“不辜负这个时代”。

这番自我修为的结果,是坐拥一方高雅,拒绝平庸恶俗,是接受美好,是热爱光明。不过,以英国人的习惯,一个高雅的人如果能够免于讽刺,那只能说明他还不够档次。D.H.劳伦斯满足了他们,他公开说他讨厌布卢姆斯伯里。亨利·詹姆斯则说了句“肮脏的布卢姆斯伯里”。他在伦敦住的时候,看到斯蒂芬家的兄弟姐妹拉来一批大学同学饮宴取乐,看到阿德里安和弗吉尼亚互相扔黄油。“可悲可叹啊,”他说,“瓦奈萨和弗吉尼亚上哪儿搞来这么一帮子人。”

更多的人把他们的高雅视为自命清高,把他们对文学艺术的热忱视为虚伪和逃避。梅纳德·凯恩斯是布卢姆斯伯里活跃过的最有名的人之一,他说,这儿不过是一帮伤风败俗的人,没什么真正的雅士高客。可是,说这种话的偏又只能是大英精英:不管怎样自贬,说话人都是在向社会索要掌声和肯定的——他们的起跑线决定了这种诉求的不言自明。

然而生命又时不常要进入悲伤的节奏。看《伍尔夫传》,弗吉尼亚小小年纪就频遭亲友丧失的不幸,使得她的冷峻、孤高与含混,又变得太可同情,似乎是一种自我保护。先是弗吉尼亚的母亲病逝,然后是同父异母姐姐精神病频发,再是另一个同父异母姐姐,一个曾给父亲带去有力帮助的女孩的病故,事发得很突然。1904年,父亲莱斯利去世,再往下,弗吉尼亚自己也被病魔缠上了,从精神到肉体都脆弱无比,从1905年到《雅各布之屋》发表,十八年里,她至少五次发病。

在书中,昆汀没怎么提弗吉尼亚在丧父时的悲痛,却着重说了她的恼火:那些不得要领的吊唁信和讣告惹恼了她,有一个来看视的女人,说话特别快,为了赶走她,弗吉尼亚“不得不尽量显出疲惫的样子”。这个细节,说明她在乎文字是否把人描写到位,更甚于在乎这个人本身,也说明她那种为艺术而艺术的趣味,那种对自我之高雅的热忱,是多么的彻底。

昆汀也把同样的讲究用到了自己的写作中。病是一个人最隐私的体会,昆汀写到姑姑的病,常用“我们不确定”、“我想”之类提法,且常常通过弗吉尼亚带给他人的感受来触及她的病况。虽然不作任何是非评价,贝尔却能用这样的词句来抓住她的病态:“弗吉尼亚一辈子都是个含糊其辞、迟疑不决而且让人气恼的购物者;她一定曾经让许多可怜的店员几乎要说出脏话或流下眼泪来,想象中的和实际上出售的货物不一样,当她发现自己为此陷入僵局的时候,不仅那些店员,她的同伴也感到极其痛苦。”

真是审慎的写作。“当她发现自己……”这样的句式,避免了遽下判断,也避免了让读者对她产生恶感。弗吉尼亚不恨谁,她对周围人的折磨,最大的原因就是病。因为病,她结了婚也不要性生活。1912年她嫁给了伦纳德·伍尔夫,这算是布卢姆斯伯里值得一书的大事了,当时她写给维奥莱特一封信,写得很见性情:“我有事要向你忏悔。我要跟伦纳德·伍尔夫结婚了。他是个身无分文的犹太人。我感到那么幸福,超过了一切人的想象——可我坚持你也要喜欢他……我们一直在谈你的很多事,我告诉他,你有六英尺八英寸高,还有就是你爱我。”

她太会享受语言。写到“身无分文的犹太人”时,她大概自己都笑出来了,这差不多就相当于“不敢宰鸡的厨师”吧。而“我坚持你也要喜欢他”一句,则表明她深受乃父的熏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轻易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否则她就该写“你一定会喜欢他的”了。

至于最后这句,是典型弗吉尼亚式的淘气,语言中的谐谑,“滑稽感”,动作的夸张,以及形形色色的玩闹和恶作剧,是他们生活的组成部分,他们成就感的来源,也是他们表现出来的、同刻板拘谨的上一代中产之间拉开差距的主要方面。

但滑稽热闹过后,如果不得出一些尖刻的心得,那也真不是弗吉尼亚的本色。在布卢姆斯伯里,弗吉尼亚参与过的最大的一个恶作剧,受害者是她的表哥科尔,此人当时担任“无畏号”战舰的舰长,布卢姆斯伯里的年轻人哄骗他说,阿比西尼亚皇帝及其随从想参观他的军舰,舰长信以为真,隆重迎接,弗吉尼亚偕其他几个朋友,乔装改扮,然后大摇大摆、一言不发地登上了战舰。然后,昆汀却说,她永远忘不了那些佩着金饰带的男性的“浮华”,她“对男性的野蛮和呆蠢有了一种新的认识”。

含混其词的弗吉尼亚,一言难尽的弗吉尼亚,却有一个意象是她所心爱,并且意义比较明确的。在书中,昆汀写到斯蒂芬家的孩子们追捕飞蛾的场景。飞蛾,对她来说,象征着人被不知名的敌对力量所追击,并摧毁。她写的《海浪》,原定的书名就是《飞蛾》,《雅各布之屋》里也有飞蛾,同期的散文《阅读》里继续延伸飞蛾的主题。1906年,她的哥哥索比死于伤寒,年仅26岁,这时距离她父亲去世才过了短短两年。1915年,弗吉尼亚在小说处女作《远航》里写了一个女主角蕾切尔,她也死于伤寒,然后,飞蛾又出现了。

飞蛾还跟瓦奈萨有关。弗吉尼亚同瓦奈萨姐妹和睦,不过昆汀也写了姐妹俩之间的竞争。弗吉尼亚特地请人给她做了张书桌,这样她就能像姐姐一样,站着工作了。其实,“瓦奈萨”一词也是一种蝴蝶的名字,因此可以推测,弗吉尼亚经常把自己视为飞蛾,白天比不过姐姐,就在夜间幽幽绽放。

昆汀·贝尔的书,基本上将人们对一个女小说家的想象给打碎了。弗吉尼亚跟任何走情感小说路线的“女作家”都完全不一样。即使读过她的随笔和散文,一般人怕也不能想象,在现实之中,她就是这么一个没有多少正统的“女人味”的女人。至于“女权主义先驱”之类的说辞,也在贝尔的书里被一举驱散了,她小说的主人公,仍然是19世纪的一面忠实的镜子,虽有《一间自己的屋子》这篇名文,可她从未对家庭,这个束缚女人的牢笼横加指责,她只是坚持自己的写作欲望不容窒息。布卢姆斯伯里给了她全部的庇护,她封闭在这个很小的圈子里面,不曾踏足一个小酒馆,不曾在公共厕所里下蹲,不曾在集体宿舍里住过一宿,她在比如《三个基尼金币》中对女性的捍卫,是基于对外部社会过时的理解。

昆汀和她姑姑一样,特别知道自己在写什么。书中的人物很多,不过昆汀很清楚,自己笔下输出一串串人名,不能企望读者会耐心看。于是他在可简约的地方尽量简约,更有犀利、精妙、点到为止的评论。二战打响后,弗吉尼亚对工人运动也关心起来,参加了一些左派集会,可她跟主流左翼作家终究不是一路。昆汀一语道破天机:和那些人不同,“她不指望比她社会地位低的人爱她……她没怎么体会到对无产阶级的爱,以至于她想取缔这个阶级,在此过程中,取缔整个阶级社会。”当然,她也不会表达对自己所属的那个小阶层的爱,除非以疏远、孤冷、挑剔的方式。

如大书评家安东尼·伯吉斯所说,弗吉尼亚的作品里,有着“不可知论和对生活体验的某种恐惧”。可以说,弗吉尼亚和E.M.福斯特一样,也是高级住宅区精神的书写者,并不面对真正的世界,但她所恐惧的东西已经足够强大了,足以让她拒绝亲密性爱,还就着病势对她的犹太人丈夫破口大骂。伦纳德的忍辱负重,鞍前马后扶助,让人同情,也让人觉得他本人跟他太太一样,是有点不正常的。观看他们的合影,不能不说,世上的确有夫妻相这回事。

昆汀并不是有意用冷感的笔触去描写姑姑的一生的。是布卢姆斯伯里的文化要求他这么做的,这是一种必需的趣味,虽然时有讥诮,可是既保护别人,也保护自己。在读者眼里,这部传记保持“客观视角”的可贵品质,在他那里只是基本的素质罢了,而这份视角,在书中,不时得到了传主弗吉尼亚·伍尔夫自己的文字的肯定。1940年11月,为了躲避空袭,弗吉尼亚搬到了乡下,她写信给友人维塔,感谢她在这个物资短缺的时刻伸出援手,赞美她送来的黄油,可这感谢和赞美又着实掺进太多杂物了:

“我但愿自己是维多利亚女王,那样的话,我就能对你表示感谢了。自我那颗破碎的寡居之心的深处……我说,那是一整磅黄油,边说边掰下一小块,就这样干吃了它。于是,在踌躇满志之下,我把我们整周的配给黄油——它大概有我拇指甲的大小——都送给了路易——赢得了永生的感激;然后我们坐下来吃面包和黄油。加上果酱本会是亵渎神圣的事……请代我向奶牛们致以贺词,还有挤奶女工,我想建议那只牛犊将来(如果它是男的)叫做伦纳德,如果是女的,就叫弗吉尼亚。”

这腔调已跟“臭贫”一般无二。然而,在这臭贫中隐含着的歇斯底里意味,可以让一个仔细的收信人颤栗不安。这个没有多少生命力的女人,把她的能量付诸文字,把谈笑风生的韵致留在了布卢姆斯伯里,最后用自我毁灭来结束对旁人的折磨。从传记中可以看到,她自杀,可能只是因为终于厌倦了一个无法控制的自己。

昆汀·贝尔自始至终保持了高浓度的陌生,他不参与姑姑的生命,正如弗吉尼亚不参与外界的流变。1941年3月28日,弗吉尼亚投水自尽的日子,昆汀依旧写得不带半点感情,半点多余的想象和揣测:“将手杖留在河堤上,她把一块大石头硬塞进了外套的口袋,然后走向死亡。”换一个寻常作者,若不补一句“水面晃动了一下,立刻把这个不幸的女人给吞没了”,大概都不愿交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