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重大进展!8部门公开三定方案

王雅洁2018-09-11 09:47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迎来重大进展。

9月11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中国机构编制网官网消息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科学技术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8部门在内的三定方案(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悉数公开。

其中,文化和旅游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均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按照最新的三定方案规定,科学技术部亦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机构定性调整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调整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保持不变。

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不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值得注意的是,在职能转变和机构设置上,上述部门内设机构有增有减,思路明确。

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分工为例,下一步,该部门与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均得以明确划分。

未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与公安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而与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职责分工上,农业农村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

同时,农业农村部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下一步,两部门还将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再从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上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至于与海关总署的有关职责分工上,两部门将要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经济观察网记者还了解到,未来,海关总署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海关总署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下一步,两部门将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海关总署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产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海关总署通报,由海关总署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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