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担保行业十年考:期待更为明确的管理办法

黄蕾2018-09-22 11:11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黄蕾 “真的,走得有些慢了。”

相较于25岁的担保行业的快速成长,秦恺说,“再担保行业发展十年以来,大家依然还在谈它的模式、它的长处、它怎么能发挥作用。”

作为首家省级再担保公司、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秦恺见证了再担保行业的十年历程。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设立28家再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近700亿元,在保余额近3600亿元。

面对这样的发展,再担保行业似乎并不满足,正如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首届中国再担保高峰论坛上所言,“应该说我们十年做了一些探索,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是总得来看,我认为再担保刚起步,它的定位和作用的发挥,还有很大空间。”

十年岁月

2008年2月,全国唯一一家由中央财政出资的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东北再担保公司成立;同年11月,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成立,揭开了再担保行业起步的序幕。

所谓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将按再担保合同约定比例向担保人提供比例再担保或为担保机构提供一般连带责任担保。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权利。

再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是再担保人对原担保人信用的增级或信用损失的弥补,也为维护和实现债权人利益起到保障作用。其基本运作模式是原担保人以缴付再担保费为代价,将部分担保风险责任转移给再担保人。

再担保可以说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种制度设计,是用再担保这一工具来完善担保体系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探索创新,国际经验证明再担保体系的形成可以直接有效地帮助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分担风险。

“我们公司84年成立,没有担保公司的支持,走不到今天。中关村的上市公司当中,至少一半以上和时代公司一样,是在担保再担保公司的帮助下成长壮大的。”时代集团总裁王小兰说。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设立28家再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近700亿元,在保余额近3600亿元,平均再担保放大倍数为4.51倍。

以北京再担保公司为例,十年间其支持的企业中,小微企业占比近80%,累计为逾10万户次中小微企业(农户)提供了3600亿元再担保支持,为近20家担保公司500多笔代偿项目提供了6亿多元的补偿。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表示,“25年的担保业,‘四梁八柱’已经建成。”这既是指担保行业政策法规、监督管理体系等的完善,也是指担保行业体系的完善。

所谓担保行业体系,可以理解为三层,底层是现在6000多家左右的投资担保机构,中层是目前分布在29个省的政府性再担保机构,上层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可以看到,再担保行业在我国担保行业体系中,起到的是沟通上下的作用。

在李均峰看来,再担保行业所处的沟通上下的位置,决定了它成为承接政府各类扶持资金的主要载体,也决定了它的政策性定位。

李均峰认为,政策性担保体系中核心的政策性,主要体现在再担保环节,“我们的直保机构总的来说按照市场化和企业化运作,再担保在这个方面就承担了所谓担保的准公共产品和补偿功能。”

目前,29家再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达700亿元,已经占到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资本的10%以上,同时自2016年以来,有11个省政府累计向本省的再担保机构注入资本金超100亿元。

同时,数据显示,总的融资担保在保情况中,再担保承担了10%左右,再担保对合作机构的代偿额度,每年维持在5、6亿元,李均锋表示,“这个代偿主要是在北京,其他地方再担保代偿的作用还没有发挥。这个过程分散了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对融资担保机构的运行安全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再担保的代偿作用,比我们设想的要低,作用发挥还远远不够。”

对于目前发挥不足的代偿作用,李均峰认为,再担保必须要承担风险补偿制度,对再担保的考核,不能仅限于考核业务,还要考核再担保代偿补偿能力,“要考核赔出去多少钱,花了多少钱,要解决不敢赔不愿赔的问题。”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向世文表示,“希望各省级再担保机构主动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进行业务对接,加大对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持和服务。”

反思与期待

秦恺认为,再担保行业发展较慢,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有区域环境不同,有当地的担保市场发达程度不同,这些都是客观原因,“我还是觉得行业发展到今天,对它的基本运作模式,操作规制应该有个管理办法。”

“通过管理办法或者指导意见,让大家对再担保是什么,定位是什么,主要产品是什么,怎么考核都有一个更为明确的认识。”秦恺补充道。

在政策方面,2015年8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该意见共提到再担保19次,要求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对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在机构设立、业务方向、考核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大体规划。随后包括《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等融担行业文件,有提及再担保内容,但均较为简略,主要还是针对整个担保行业的发展规划。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总经理钱力表示,政策性金融的定位目前还是比较模糊的,行业希望能够制定标准,明确什么样的担保机构可以真正作为政策性金融定位。当明确了合格达标的担保机构政策性金融定位后,对于资本金来源、风险分担、后期贷款代偿资产处置、考核标准等内容,行业也期待能够有更为明确的指导。

李均峰表示,未来再担保行业应在资金承接、风险分担、银担合作、政策传导、产品创新、考核标准等多方面进行探索。

首先再担保应该做好政府资金承接和分配功能。再担保的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承接和分配财政资金,对扶持资金进行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精准性。在具体担保资金的使用上分为“三块”,第一块资金要做好风险分担的补偿,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第二块资金作为“放大器”,做好再担保产品,第三块资金作为直保机构的奖励,通过奖励来促进直保的业务发展。

其次,再担保机构要加强在着力优化风险分担机制方面的探索,助推银担合作并积极对直保机构进行政策传导。李均峰强调,其中考核再担保机构的代偿情况,将是下一步优化再担保代偿补偿机制的核心。

最后,李均峰指出,再担保机制的落地,最终还是要具体靠担保产品和内部机制设计来实现。

目前再担保公司业务比较繁杂,包括发债担保、再担保、直保、投资等,李均峰认为,这会导致许多风险聚集,倡导省级再担保机构,要理清业务边界,可以设置若干个业务条线,形成一个专业化的管理机制和核算机制。同时,对于再担保产品的设计要以政策为导向,对政策性业务,在产品设计上的补偿和再担保费用的收取上,就一定要体现它的政策性,同时各项业务都要纳入监管的事宜,保证稳健运营。

为保证再担保行业发挥作用,李均峰认为有三个考核必须要抓,一是再担保对直保机构的考核,二是省级政府对再担保机构的考核,三是酝酿中的监管机构对再担保运作机制的监管。

“再担保可能是一个小行业,但是行业内的大家都坚信这个行业的意义价值,都拥有小目标,也想要逐步去实现它。”钱力感慨道。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金融机构新闻部记者
主要关注银行、上市公司、证券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