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出任国家市场总局党组书记 将加快形成覆盖全领域、全流程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温淑萍2018-09-26 18:35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温淑萍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显示,昨日,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时,张茅被任命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

而在今年3月份,国家市场总局成立时,毕井泉任党组书记,张茅担任局长。张茅履历显示,其原任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茅就下一步工作,从4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总局党组及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根本职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二是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不断转变职能和优化职责,加快形成覆盖全领域、全流程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坚持以巡视整改除弊革新,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整改措施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要求,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牵头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问题疫苗处置后续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而回看市场总局三定方案,也显示出了该局在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决心。

三定方案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行综合协调,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统一管理标准化、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管理。

在职能转变方面,首先大力提升质量,完善质量激励制度,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

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以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并且在与其他部门的分工合作上做出划分,协助公安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行为。与农业农村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市场总局应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与海关总署共同对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做出管理,两部门要建立机制,避免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

市场总局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品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

市场总局设下列27个内设机构:办公厅、综合规划司、法规司、执法稽查局、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司、反垄断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监督管理司、广告监督管理司、质量发展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安全协调司、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计量司、标准技术管理司、标准创新管理司、认证监督管理司、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新闻宣传司、科技和财务司、人事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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