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革军:数字金融的优势

2018-10-08 15:51

金融与科技的融合正在创造一个个神奇的故事。从排斥到包容,再到深度融合,金融与科技的关系也发生了根本变化。

一方面,科技的快速发展,促使金融体系以外的科技公司、社交媒体平台以及创投公司等,利用自身的技术和信息优势持续创新,弥补和替代传统金融的不足。

另一方面,这些科技企业以个性化、便利化、场景化和开放性赢得众多金融消费者,为传统金融带来了挑战,让传统金融机构在注重传统意义上信息化建设的同时,也开始用数字思维改造金融行业。

数字金融的本质是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既是新金融业态、新的金融发展阶段,也是金融业持续发展的延续。如今,数据资源蕴含的巨大潜能正在不断释放,数据和信息技术从过去的工具日益成为重要的资源、平台、生产资料和生产方式,改变着金融结构和金融方式。

信息技术在我国金融领域的应用大体经历了电子化时代、网络化时代、智能化时代等阶段,现在开始进入数字智能时代。把握信息发展新阶段的历史机遇,加快和规范发展数字金融的发展,对于促进金融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金融发展动力和竞争力,以及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都有重要意义。

今年五月,由央行牵头发布的《“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中强调,顺应科技与金融的融合趋势,实现金融科技研究的领先发展和广泛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强化新技术的运用。同时,《规划》也提出要研发全新金融监管制度,探索基于大数据等技术的穿透式监管和智能监管方法。

事实上,我国很多金融机构把信息化、智能化作为提升竞争力和转型的重要工作,积极确立数字化转型战略,构建数字金融生态下的核心竞争力。可以预见,谁重视和发挥数字金融的潜能和优势,谁就能够在未来竞争中占据更加主动的地位。

需要注意的是,数字金融通过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服务的融合创新,虽然改变了金融交易的载体、渠道、技术和效率,但并没有改变金融作为支付、资产定价与交易的基本功能。

同时,风险管理永远是金融最重要的生命线,也是数字金融企业经营的底线。数字本身是中性的,但机构对其不合理运用也会导致各种风险甚至犯罪。因此,监管者不仅应当对数字金融的发展持有包容、开放的态度,也需要密切关注数字金融发展中的问题,把握监管与创新的平衡,促进金融行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