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药企“以价换量”与参保患者双赢

韩静2018-10-10 16:36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韩静 今日(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品(以下统称“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

此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特别是这次机构改革为我们这次谈判工作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一方面就是医保制度的整合,使得我们医保有了更大的战略购买力。会让我们在谈判中有更强的话语权,能够更好的实现以量换价这个目的。这些抗癌药纳入医保以后,会使大量的原本负担不起的患者可以用得上新药,可以改善他们的治疗效果。”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将极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

而对于企业来说,首先,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充分体现了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胡静林指出,这次纳入目录的17种谈判抗癌药品中有10种药品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专利的存续期还比较长,通过医保对这些优质创新药的战略性购买,可以起到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创新药,惠及广大患者。

药品支付标准是国家医保药品准入谈判的核心,也是国家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间博弈的核心。如何通过谈判在医疗保险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实现医疗保险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保留企业合理利润空间,激励其进一步创新投入,合理的药品支付标准成为谈判的关键所在。

根据数据显示,治疗结直肠癌的西妥昔单抗注射液2017年的平均价格为4200元左右,中标价格为4400元,而谈判后的价格则降到了1295元,降幅达71%。“应该说我们是给了全球最低的一个价格。”默克中国肿瘤事业部高级总监袁泽之说,通过这次医保谈判,默克通过以价换量,让老百姓得到应用,这对中国的老百姓是个好事情。

实际上,制药企业看中中国市场,采用“以价换量”的策略,以降价换取销量。而国家医保谈判专家采用“以量换价”的策略,最大限度将价格降下来。

今年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开始启动,44个目录外独家抗癌药经过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并征得企业意愿,最终17个药品获得谈判成功。“我们一方面要掌控降价的空间,希望最大限度让利于参保人,让利于基金。但是也要考虑到企业的研发成本,生产成本和上市成本。所以双方的利益都要考虑。“抗癌药国家医保准入谈判第二组谈判组组长王艳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在成立不到4个月的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努力下,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这场谈判让企业和参保患者双双获益。

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指出各统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因谈判药品纳入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总额控制指标的,年底清算时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在制定2019年总额控制指标时综合考虑谈判药品合理使用的因素。同时,要严格执行谈判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加强使用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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