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范一飞:支付行业严监管将常态化

胡群2018-11-16 19:42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群 “未来的支付监管如何开展、如何加力?我认为水到渠成地应当是严监管常态化。” 1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第七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常态化要求我们保持监管定力,过去是这样,未来也是如此。对国内机构如此,对境外机构也要一视同仁。严监管还要求我们在风险暴露时期要刮骨疗毒、猛药去疴。对过去的风险按照措施去规范,提前防范。”

我国当前有4500多家银行法人机构,238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240多家财务公司面向广大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业务。除了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还有中国银联、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农信银行资金清算中心、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上海)公司及网联等五家特许清算机构面向会员提供资金清算服务。

从业务量来看,2012年以来,我国支付业务基本以超过1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快速发展。2017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1608多亿笔,接近3760万亿元。人民银行各支付系统共处理业务119亿多笔,金额达到3827万亿元,相当于全年GDP的46倍。

支付业务快速发展产生的规模效应,激发社会资本涌入支付产业,纵向上加速了支付服务社会分工不断细化,横向上支付服务与电子商务、介质生产、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行业不断融合,形成了利益互联、相互推动的业态、发展趋势,推动支付产业不断做大做强,这是一个方面。

然而,产业快速发展中也凸显出一些问题。范一飞认为,一是商业银行仍对支付业务认识不够、研究不深,支付业务一度成为存贷款业务的附属服务;在市场格局深度调整中反应仍然缓慢,缺乏忧患意识,在零售支付竞争中不断退缩,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二是随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持续推进,虽然大额罚单一张接一张,但部分市场主体心存侥幸,依旧我行我素。社会举报数据显示,银行卡收单违规售卖机具、挪用网络支付接口仍然高发,反映出部分收单机构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外包管理不严等问题。

“有些市场主体在三令五申的情况下还在为非法活动提供支付服务。”范一飞称,从事支付业务不能没有规矩,需要恪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序良俗,不为禁止黄赌毒和其他违法活动提供支付服务,已经涉足的要停下来。

严监管不会松动

1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开出了三张罚单,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均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相关规定,被长沙中心支行做出处罚:其中,中移电子被处以罚款2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被警告,中信银行被警告并处以23.76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

今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布多条行政处罚信息,支付宝、讯付(环迅支付)、上海纽斯达、上海亿付、汇付、快钱等机构被点名处罚。

范一飞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人民银行一直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监管,伴随银行支付业务外包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非银行机构从事支付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做出将非银行机构纳入支付体系监管的角色部署,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遵循规范发展与制度创新并重的思路,严格管理,推动非银行支付业务步入正轨。

2015年,人民银行科学预判支付服务趋势,前瞻性地筹划支付产业监管变革,率先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四年来,人民银行转变监管理念,建立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新监管理念。明确支付监管的目标不是把机构管死,而是要通过督促机构规范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适度监管中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密切跟踪新技术应用、新业务开展,为产业创新预留一定空间。既不一棍子打死,也不放任自流,实施明确支付业务创新,应当履行事先报告和全面评估,谨防借创新之名行违规之实。

201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重点组织开展了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并取得重大成效。通过实施客户备付金集中存款,清楚备付金挪用隐患,通过网络平台建设,疏解跨机构清算业务,通过排查无证机构,打击非法从事资金支付清算行为。

201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九大工作部署,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首要任务。市场主体回归支付业务本原,严守支付领域系统性风险底线。可以看出来,支付领域的严监管是一以贯之的,防范和化解风险是常态化的,这不仅是支付业务发展规律所决定,也是人民银行作为支付产业监管者的使命所在,符合我国庞大的产业供需实际情况,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方向。

“未来的支付监管如何开展、如何加力,我认为水到渠成地应当是严监管常态化。”范一飞强调称,常态化要求人民银行保持监管定力,过去是这样,未来也是如此。对国内机构如此,对境外机构也要一视同仁。严监管还要求人民银行在风险暴露时期要刮骨疗毒、猛药去疴。对过去的风险按照措施去规范,提前防范。例如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犯罪仍有残余,人民银行要继续坚持261号文件的防范安排,巩固监管成果。批发支付系统正面临网络安全隐患,人民银行要朝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大力度,优化响应机制,防患于未然。

金融科技带来的新挑战

“每一次支付方式的重大突破都难免伴随着风险隐患,可以说风险无处不在、违规无孔不钻。”范一飞称。

受益于金融科技的应用,中国的移动支付已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11月2日,阿里巴巴2019财年Q2季报显示,截至2018年9月30日,支付宝的国内活跃用户超过7亿;10月30日,全球知名市场研究集团益普索发布的《2018三季度第三方移动支付用户研究报告》指出,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到13.4亿户,第三方移动支付在手机网民中的渗透率为92.0%。在整个移动支付市场上,财付通和支付宝呈并驾齐驱之势,但财付通发展优势更为明显,其用户渗透率已超过八成。

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正在促进金融基础设施的快速完善。2017年12月27日,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等通知,央行明确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

银联是合法的清算机构,然而作为商业银行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机构,此前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大都不走银联转接清算,或自行其事、直联银行,或通过接入银行或合法清算机构,实现跨行交易清算。而央行规定: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

作为国家级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网联平台通过连接支付机构和银行,集中处理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从而实现网络支付资金清算的集中化、规范化、透明化。网联平台公布今年“双十一”运行数据,当日处理跨机构交易笔数11.7亿笔,相应跨机构交易处理峰值超过9.2万笔/秒。网联平台平稳保障“双十一”支付体系运行,平台性能和峰值交易承载能力得到了市场的检验和认可。

据网联公布数据,今年11月以来,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的网络支付业务中,已有超过90%的跨机构业务通过网联处理,“断直连”业务迁移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双十一’刚刚过去,支付清算行业众志成城,成功保障了网联平台顺利通过支付洪流考验,希望网联公司要深入总结成功经验,一以贯之继续做好运营管理和系统保证,要经常深入市场,了解客户需求,改进不足,多向国内外其他新生机构学习,博采众长。”范一飞称,城商行之间清算中心、农信之间清算中心,长期以来在畅通中小机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要继续深化改革,顺应新时代中小银行机构快速发展的清算服务需求。运营机构要对标发达经济体,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推动批发支付跨境服务发展,助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在批发支付生态系统中,各运营者和参与者要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未雨绸缪,防范系统性风险。

金融科技一方面带来了支付便利,另一方面也带来风险,而且其风险隐患不同于以往。

“(我们)相应风险管理也要做调整,我们还是应该有所准备、时刻警惕。对于严监管,大家也要正确认识。认为严监管是运动式,专项整治后有所松动,这是一种错误的预期,严监管是防范风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保障,不违规、低风险是支付服务高质量的有力体现。所以说,防范化解风险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支付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两大引擎,从这些意义上说,严监管常态化也是为了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未来将如何?

支付作为银行传统三大业务之一,此前并未受到银行足够的重视,直到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规模日渐扩大,银行才再度加强对支付业务的布局。

2010年以来,银行作为支付服务提供者同台竞争,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结构为此骤然发生巨大变化,传统的银企机构迅速扩充到,以银行机构+支付机构新供给组合和单位+个人新需求组织。支付服务需求拉动支付服务产品不断创新,服务场景化应用不断丰富。从终端客户市场看,银行和支付机构共同为广大单位和个人提供支付服务。

央行《2017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1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1525.80亿笔,金额2419.20万亿元。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生网络支付业务2786.47亿笔,金额143.26万亿元。

“可以看出,银行服务的客户群体,业务量相对还是比较少的,但是金额较大,笔均金额是支付机构的31倍;付机构服务的客户群体金额较小,但是业务量比较大,接近银行的2倍,笔数接近银行的2倍。”范一飞称,银行的批发优势服务明显,支付机构的零售支付特别是小微支付服务优势显著,符合支付机构小额、快捷、便民的服务宗旨和业务定位,符合我国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实际,符合支付服务的发展规律。银行与支付机构这种各有侧重,共生共荣的发展方式,也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

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的共同发展模式,经历了业务竞争、战略合作,今后的发展模式会是怎么样的?今后的竞争领域在哪里?

“人民银行一贯鼓励公平竞争,从顶层设计上打造共生、共赢、共荣模式,既支持银行机构发展,也支持支付机构发展,鼓励银行机构与支付机构取长补短、相互依存、共赢发展;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不论大机构还是中小机构,不论是银行机构还是支付机构,希望一个都不能掉队。”范一飞认为,银行要发挥主导地位,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动真格、出实招,通过改革改出实效、赢得市场,更有利地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特别要着眼开放银行发展趋势,积极打造符合本行特点的开放发展生态模式。支付机构要立足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本着小额、快捷、便民的业务定位,深耕市场,做强本领。

支付机构不得变相经营其他业务

近年来,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用户优势,在未取得相关业务牌照的前提下,逐步向理财、消费金融、基金等业务拓展,已对金融市场产生一定的冲击。

“对于近年支付机构利用支付资源成立新的机构开展融资、理财、基金等金融业务,范一飞认为要严格隔离支付和其他业务。支付机构本身要严格遵守意见和支付业务的规定,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其他业务。”范一飞称。

在清算服务市场,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追寻安全与效率的清算服务政策设计初衷,优化支付建设,推动零售支付系统完善,努力降低清算服务边界成本,提高清算服务质量,严守系统性风险底线。根据发展趋势,结合发展需要,人民银行相继批准中国银联、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专门在特定业务领导提供资金清算服务,形成了以人民银行为核心,特许清算机构为补充,涵盖银行和支付机构,各有分工的清算服务供给格局,多层次支付体系建设得到大力推进。

目前,央行规定的“合法清算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银联、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等机构。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审查通过了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连通公司是美国运通公司在我境内发起设立的合资公司,并作为市场主体申请筹备银行卡清算机构、运营美国运通品牌。

“支付领域科技应用向商业化阶段迈进。”范一飞称,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还是要发挥好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重要战略资源的作用,更好催化金融科技在支付产业的实际应用,促进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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