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2018商誉减值“黑天鹅” 证监会发文强调商誉减值监管关注事项

郑一真2018-11-16 21:55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郑一真 自2015年资本市场并购盛行以来,商誉减值一直都是影响创业板盈利的重要因素。

11月16日,证监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风险进行提示。

根据当前的会计准则,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证监会就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商誉减值事项的审计、与商誉减值事项相关的评估等三方面常见的问题以及监管关注事项予以明确。

其中,涉及商誉减值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时,证监会列出以下四方面的要求,要定期或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重点关注特定减值迹象;合理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和会计处理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对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决策有用的所有重要信息。

以公司在确定商誉减值测试时点为例,通常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未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第二,未充分关注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未合理判断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在商誉出现特定减值迹象时,未及时进行减值测试,且无合理理由;第三,简单以并购重组相关方有业绩补偿承诺、尚在业绩补偿期间为由,不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对此证监会表示,在监管工作中,应关注在监管工作中,应关注公司是否定期或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是否在此过程中重点考虑了特定减值迹象的影响。证监会表示,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不论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应结合可获取的内部与外部信息,合理判断并识别商誉减值迹象。而且,公司应合理区分并分别处理商誉减值事项和并购重组相关方的业绩补偿事项,不得以业绩补偿承诺为由,不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对于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证监会表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应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近年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占总资产、净资产的比重越来越高,商誉减值风险也随着经济周期波动逐渐显现,可能对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证监会在16日的发文中也对中介机构提出相应的要求——在监管工作中,应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对商誉减值这一特殊会计估计事项保持了合理的职业怀疑,是否实施了充分、适当的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测试等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的审计证据并得出恰当的审计结论。

A股商誉减值的风险有多?国信证券研报数据显示,以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样本来看,2014年以后商誉以及商誉减值损失对公司报表的影响越来越大。2014年至2016年,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样本商誉总额增长率分别为71%、111%和63%,2017年底商誉资产占净资产高达5.5%。另外,随着商誉资产比重的提高,2017年商誉发生减值损失的数额大幅提高至358亿,占比为3%。2018年中报显示,传媒、休闲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医药生物这五个行业商誉占净资产比重超过10%。

安信证券研报则认为,2018年创业板商誉减值仍存在一定风险,但较 2017 大概率将明显环比改善。随着创业板2017年商誉减值损失达到顶峰 121.89 亿元,占净利润比重为 14.04%, 明显超过历史平均水平(2%-3%)。剔除坚瑞沃能后,创业板商誉减值占净利润比重下滑至8.14%,但较2015、2016 年仍显著偏高。创业板商誉减值问题已在2017年集中体现,2018 年减值压力大概率将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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