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明令禁止基因编辑婴儿 曾出台专项伦理指导原则

宋笛2018-11-27 22:24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宋笛 11月27日,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在当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部长茶座”活动中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做出回应,徐南平表示如果 “基因编辑婴儿”如果确认已出生,则(该研究)属于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

按照徐南平所述,2003年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规定,可以以研究为目的,对人体胚胎实施基因编辑和修饰,但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

《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由科技部和原卫生部共同颁布,其中明确规定了有关人胚胎干细胞研究的行为规范,按照规定所述:利用体外受精、体细胞核移植、单性复制技术或遗传修饰获得的囊胚,其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同时,不得将前款中获得的已用于研究的人囊胚植入人或任何其它动物的生殖系统。

一位生物学研究者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婴儿(若)最终诞生,就意味着研究已经违背了上述行为规范。

在《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以外,“基因编辑婴儿”涉及另一些违规风险。2016年原国家卫计委颁布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涉及人的医学研究项目应该获得其所在医疗机构的伦理委员会的批准——7位委员中,半数以上表示同意;这一伦理委员会由各个医疗机构成立并需要在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机构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并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

按照“基因编辑婴儿”项目在中国临床实验注册中心注册的资料显示,这一项目由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但深圳卫计委披露的信息显示“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伦理委员会”本身并未按照规定备案。

更重要的是,在11月27日当日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总经理程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医院怀疑贺建奎的伦理报告作假,已经向警方报案。她还表示,已经询问过相关人员,字迹很像,但都表示没签过这样一份文件。

这也意味着即使是这份本身就不符合相关法规的伦理委员会批准书也存在争议。经济观察网当晚向程珍求证有关其所属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具体情况,至截稿时尚未获得回复。

按照《办法》“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机构和个人,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大科创新闻部主任
主要关注于科技类、创业类产业政策、创投领域以及交通物流领域。擅长深度报道和人物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