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应继续深化资源环境税费体系的改革

杜涛2018-11-30 10:39

(图片来源:全景图片)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2018年11月30日,中国税务学会召开“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回顾与展望税收学术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中国税务学会会长钱冠林在会上表示,回顾40年改革开放的过程,改革开放为税收改革发展创造了广阔的舞台,税收改革发展又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强的支持和保障。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了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的作用。

研讨会分为税收改革与发展、税制改革、增值税改革、所得税改革、税收征管改革、纳税服务革等多个专题。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提出要发挥好税收的调节作用。在现代复合税制体系中,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消费税等税种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引导生产和消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调节有度”的原则处理好“税收中性”与税收调节的关系。除消费税征收范围和征收环节的改革外,应继续深化资源环境税费体系的改革。

钱冠林认为,1979到1981年,为配合国家的对外开放,中国税务部门颁布实施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一套基本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并实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1983年起,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1984年10月,全面实施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从而实现了以税收为标志的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改变。这一阶段的税收改革,逐步扩大了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充分发挥了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对促进对外开放,发展经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9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税制改革,确定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货物和劳务税制,改革了所得税制,调整了其他税收,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税制。同时,还进一步推进了税收征收管理改革和税务机构改革。这些改革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加强宏观调控,调动“两个积极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樊勇教授在《中国增值税改革四十年》中指出,中国自1979年引进增值税,到现在已经走过了40年的历程。增值税从建立到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产品税和增值税并存阶段、“生产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阶段、“消费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阶段以及增值税扩围阶段,从改革背景、改革历程及内容、税收收入以及改革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四个方面逐一进行总结分析,回顾增值税的整个改革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增值税收入规模在不断扩大,计税方法在不断完善,征税范围也不断扩大。整个改革是渐进性的,这无疑是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制度的良策。尽管增值税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但从中长期来看,中国的增值税一定会成长为一个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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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财政、货币政策领域。主要关注财税、金融、审计、环保、PPP、大工业等相关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