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福利国家之路:自由主义的自我修复

马维2018-12-03 13:29

(图片来源:全景视图)

如果要问,自从千禧年以来,哪种西方思潮被国人研究和提及得较多,那么“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大概可以算是名列前茅的了。其炙手可热的程度,大约也早已堪比1980年代的“启蒙”一词了。然而提起“新型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相信不少读者都会感到有些陌生。这并不奇怪,因为据说在英美学术界,对“新型自由主义”的了解和研究,也并不算太充分。不过要是说起与“新型自由主义”有着紧密关联的“进步主义思潮”,有些读者大概又能寻回一丝熟悉感了吧。那是一股导致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大规模社会改革的思想洪流,影响所及,甚至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诸多西方国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新型自由主义”所坚持的价值观,正是西方现代“福利国家”观念的重要源泉之一。

“新型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尽管只一字之差,但这两种思潮不仅在兴起的时间上相差了大约半个世纪,而且在理念上也相去甚远,几乎可以说是南辕北辙。

新型自由主义:一次成功的转型

问题在于,今天让我们这些异国读者不甚明了的新型自由主义思潮,恰恰被一些学者视作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具原创性、社会意识和影响力的英国政治思想。在持这类观点的学者中,英国著名政治理论家和思想史家、牛津大学荣休教授迈克尔·弗里登的看法颇具代表性。他将这股思潮称之为“一种社会改革的意识形态”。

按照弗里登自己的观点,他的研究范式是很特别的,既不是分析式的政治哲学,也不是以叙述观念之历史为主线的政治思想史,而是结合了思想和行动的政治研究。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存在着理性的辩论和有意识的言说,但也存在着无意识的、情感的、非理性的辩论和思考。而一位合格的政治理论家,应该既能承认现实,又能看到政治这种存在物本身固有的复杂性,尤其是要“能够抵挡将政治简化为某一原则或几个精确术语的诱惑”,从而“找到一条能够解码政治思想的道路”。作者认为他自己的这种研究范式,能够弥补其余两种范式的不足,从而找到一种能够真正面对复杂政治世界的理论。

而具体到新型自由主义观念的产生和发展,我们的目光就不能不聚焦于当时持有这些观念的那些志同道合者:作为新自由主义思想家,尽管在某些情形下,他们并不总是同情中产阶级,但他们自己却也拥有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这些新型自由主义的代言人,常常是自由职业者,是意识形态养料的最重要供应者。正是这些人,维系着英国的社会和政治思潮。就职业思想家的角色而言,他们往往没有明确的阶级基础,同时又有独立的收入,较少受到政治变化无常的影响,而能无拘无束地把思考社会问题视为本职。这让他们能够保持相当程度的自由意志,作为整个社会相对中立的智囊。

这些新型自由主义者有共同的生活圈,彼此之间以报刊作为相互交流的基本手段,同时报纸也是他们借以影响圈外人思想的主要工具。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半制度化的活动中心,比如《国家》杂志社的午餐会、各种伦理协会、“青年自由主义者”组织、“全国自由主义者俱乐部”等常规集会。此外,还有一些与新型自由主义者观念接近的团体成员,也经常受邀参加他们的活动。在这些人士的聚会中,他们探讨诸如赤贫、失业和疾病之类当时显然存在的严重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而随着问题的提出、解决方案的诞生和传播,公众的问题意识也逐渐加强,一股思潮由此逐渐形成。此后,新自由主义者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和解决方案,也就慢慢影响到了主流认知。

因此,如果说今天的人们经常以诟病自由主义者为乐,英国的这群新型自由主义者,在他们那个年代,倒恰恰是做得颇合时宜。它让自由主义在坚持其核心理念的前提下,焦点逐渐向“人民的境况”转移,由此强化和重塑了理性、负责、正义的自由主义伦理基础,保留了自由主义概念和术语的连续性。就这样,自由主义迎来了一次华丽又实用的转型。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正是从这时起,自由主义开始主动与社会主义观念融合。例如作为旗帜性的自由主义刊物,《演讲者》周刊早在1893年就写道:“如果社会主义是指热切关心广大劳动者的疾苦……那么我们都是这个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者。”当然,在一些方面,新自由主义者与社会主义者的差异仍是巨大的,但自由主义者已经认识到,“社会主义的真理性在于意识到人是一种社会存在。从社会形成以来,就一直存在着某种社会主义。”“并不存在不具有社会价值(亦即社会意义)的私人行动。”社会主义正是以这种令人羡慕的方式渗透到英国自由主义知识界的意识之中,它也恰好符合密尔的思想遗产中对“自由主义的社会主义”的设想。不能不说是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社会变革期完成的一次重大而成功的转型。

这方面的另一个极具说服力的例子,来自新型自由主义者对于非劳动所得实行高税率的认可。最初提出这个理论问题的也是密尔,但只是到了新型自由主义者那里,才由他们的重要发言人霍布森加以确认。

自由主义的社会改革

可惜的是,直到今天为止,不少人在对自由主义作出时髦批评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新型自由主义在塑造现代西方世界过程中的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力。迈克尔·弗里登认为,不少人把社会改革的成果几乎全都归功于英国工党的执政,却没有意识到,自由党在强调社会的“共同善”中的作用同样不可小视。在该书作者看来,自由主义式的个人主义,所蕴含的内容比表面看上去的更丰富。在旧式自由主义原本的核心理念中,就已经给社会主义留好了位置。比如新型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霍布豪斯就曾说过:“完全连贯的个人主义能够与社会主义和谐共处;而且,正是这种局部的联盟事实上建立了后来自由党的财政原则。”

这一切都表明,在那个年代自由主义者的观念里,自由主义并不能与自由放任自动划上等号。其实从一开始,自由主义者就没有把他们强调的个人主义等同于自由放任。而新型自由主义者的典型观点是:“自由放任仍然可以作为一个对国家干预进行合理限制的原则,但是,他已经不再能成为对极端的社会弊病置之不理的借口。”到19世纪80年代为止,自由主义的主流已经明确抛弃了自由放任。而且随着新型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转型,如前所述,一般伦理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已经成为自由主义语汇的一部分,观念的壁垒,在那些明智的思想者和行动者面前已经逐步瓦解了。与此同时,因为一种新思潮“市政社会主义”的兴起,现实的发展已经跨越了政治光谱。通过限制煤气、水和下水道的私人垄断,提供医院、浴室、公园、免费图书馆和博物馆,以及强制推行监控和教育标准,伯明翰已经成为英国市政化的典范。张伯伦认为,这种市政社会主义是通过明智的合作,共同体已经正视了自身的义务,而且力图减少人的苦难,以及使所有市民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高贵和幸福。”而这种制度,在评论者们看来,也的确调和了英国那种占主导地位的个人主义和德国的全知全能型国家,是一种颇具价值的实践。

但这种社会主义,又不同于理论上的社会主义,两者之前的区别就在于可行性。这不能不说与英国渐进主义的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渐进主义,其实和埃德蒙·伯克式的保守主义,在核心理念上相去并不遥远。在《切实可行的社会主义》这部文集中,那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自由主义者巴尼特写道:“所有真正的进步都必须通过发展来实现;新事物必然从旧事物发展而来,而非从其他根基移接上去的分支;不适应现状、并非从现状发展而来的变革就不是切实可行的变革。”可以看出,新型自由主义是通过坚持可行性来回避乌托邦理念的。正如霍布森强调的,务实的社会主义的目标,“主要不在于废除竞争制度,不在于把所有生产、分配和交换的工具都社会化,也不在于把所有劳动者都转化为公共雇员,而在于依照成本价为所有劳动者提供所有必要的经济条件,以便为他们的个人利益及享受而培养和运用他们的个人能力。”

至于具体改革措施。养老金是自由主义者提议的第一项进步主义的社会改革措施。除试图解决极端贫困者的实际经济困难,这项政策的倡导者罗伯逊还谈到了正义:“如果所谓的国家公仆——士兵和水手、邮递员和警察——可以公平地获得养老金,那么所有工人都应该同等获得养老金,无论他们提供的是何种合法服务。”他认为这一政策是“对共同体中所有人的成员资格的新的、更广泛的认可。”

而失业金议案的发起人之一、自由党议员兼费边社员P.奥尔登认为,“失业是使整个国家遭受痛苦的严重经济痼疾。我们早已放弃所谓‘单子论’的社会观,而且,我们……承认,国家对现代工业体系的这些不幸受害者负有责任。”也有人在当时就提到了“工作权”问题。不过有些人认为,有没有工作这件事,“是不规律的”,因此针对失业问题,丘吉尔选择了自愿的职业介绍,辅之以失业保险。

除了上述这些社会保障制度,英国还最早为在校就读的儿童统一供餐,社会领域里的这一系列改革,都是在新型自由主义者的推动下出现的。而改革之所以会首先出现在英国,显然与当时英国首屈一指的国际地位和经济实力密不可分,一直以来,人类最先进的思想,往往都是出现在最富庶的国度。

当然,与任何意识形态一样,新型自由主义也有自身的弱点。比如它对国家权力的积极一面有时过分夸大,对人类利他与合作的信念、对专家的过分信任,都可能导致一种温和的家长制。而假如这种实践被移植到任何一个个人主义传统不如英国这样强大的地方,它的结局又会是什么样的呢?相信不少国家的例子已经部分说明了这个问题——尽管无论如何都必须承认,福利国家制度是一项非常伟大的发明。好在,正如作者所说,自由主义并不是一种静止的学说,而是一个不断进化的信条,它相信发展、变化和自我批判会带来进步。是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倘若没有这种看似浅薄的乐观主义,人类大概也成不了今天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