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统一监管迈重要一步:监管首次明确由证监会统一开展执法工作

胡艳明2018-12-03 19:57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艳明 继9月11日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逐步统一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评级业务资质后,债市统一监管步伐再次迈出重要一步。

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协同配合,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

《意见》明确,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依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违法行为开展统一的执法工作,对涉及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券等各类债券品种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以及其他违反证券法的行为,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行政处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债券市场上,不同的债券品种由不同的监管部门核准或者注册、备案,在不同的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分为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呈现出“银行间债市主导,交易所债市追赶”的局面,债券市场不同的债券品种由央行、发改委、证监会、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分别监管。

“中国的债券市场是五、六个部门在管,实际上这些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债券市场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曾提出,中国资本市场要进行结构性的改革,特别要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解决市场的分割问题,实现一体化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改革,特别是监管体制改革要解决多头监管的问题,应该由证监会负责债券市场主要的监管责任。

某大型券商固收业务部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意见》将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执法权赋予证监会,是债市统一监管重要一步,未来债市互联互通或继续在不同领域推进,比如承销商业务资质、信息披露等方面,预计也将会逐渐明确。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末,债券市场余额达到83.8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三、亚洲第二,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位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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