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个人外汇违规信息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黄蕾2018-12-07 11:52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蕾 12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通报了15起外汇违规案例,这是外汇局年内第六次通报外汇违规案例。与此前不同的是,此次公布的案例,还披露了企业及个人处罚信息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情况,其中个人还被实施“关注名单”管理。

本次公布的15起外汇违规案例,包括4家银行,4家公司和7名个人,总罚款金额超1900万元人民币。在对企业和个人的处罚说明中,相较之前只对违法行为、违反的具体外汇管理条例、罚款金额进行说明,本次处罚中,提及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情况(具体案例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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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通报的15个主体中,4家银行共被罚没超717.3万元,;4家企业因逃汇被处罚,其中3家为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1家因货物出口未收汇被罚。

7名个人中,有4人因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被罚,3人因分拆逃汇被罚。

非法买卖外汇的4人中,江苏籍徐某和辽宁籍冯某为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分别折合为265.98万元人民币和1081.79万元人民币,分别被罚款32万元人民币和130万元人民币。

分拆逃汇的3人均为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利用其他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

其中,吉林籍隋某涉案金额和罚款金额最大。隋某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05.65万加元,被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企业处罚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外汇违规信息按季度汇总纳入征信系统,并在征信系统展示5年。而个人外汇违规处罚信息本次是首次公布并说明将纳入征信系统。

至于个人何种情况会被列入“关注名单”,外汇局表示,对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对借用他人额度等方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对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通过银行以《个人外汇业务风险提示函》予以风险提示。若个人再次出现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行为,外汇局将其列入“关注名单”管理。

举例来说,如境内多人购汇后汇往境外同一账户,经外汇局核实,多人购汇人民币来源均来自王某,王某会被外汇局列入“关注名单”,多名购汇人被列入预关注,2年期限内再次发生协助分拆的行为,会被外汇局列入“关注名单”。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9号)规定,“关注名单”内个人的关注期限为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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