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散煤竟被拘?官方消息“打架” 河北曲阳县政府:“消息有误”、“系工作人员失误所致”

董瑞强2018-12-09 14:40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12月7日,河北保定市曲阳县环保局官微“曲阳环保”发布的一则题为《我县拘留两名燃烧散煤用户》的消息引发了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该消息称,2018年11月26日起,曲阳县公安局环安大队配合相关部门共查处违规燃用劣质散煤34人,其中32人初次违规燃用,分别给予治安训诫处罚,家中散煤全部没收;赵某某、赵计某2人不听劝导,二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不过,仅仅一天后,曲阳县政府12月8日在其官网发布了一则《情况说明》,专门对“曲阳环保”消息做出解释,称“此消息内容有误,系工作人员失误所致。”这是该县政府在拘留事件被通报并引发社会关注后做出的最新回应。

曲阳县政府在此说明中公开表示:“我县没有对燃用劣质散煤人员进行过拘留。”

这无疑直接否定了曲阳县环保局官微所发消息的真实性,在公众面前上演了官方消息相互“打架”的戏剧性一幕。该县政府称,“目前正在对造成工作失误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曲阳县政府给出的解释是:“曲阳环保”所发消息中称“赵某某、赵计某2人不听劝导,二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给予其治安拘留处罚”,实为2人燃用劣质散煤后给予了批评教育。文中2张图片实为12月6日因非法排污接受询问的张某某、王某某照片。

而就在一年前的12月5日,曲阳县也是由一则“河北曲阳多所乡村小学至今未供暖 学生操场跑步取暖”报道瞬间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并引发广泛热议。这主要是由于当地“煤改气”工程未按时完成,致使部分学校小学生只能靠“晒太阳”、“跑步”等方式取暖,不少孩子出现冻伤。该县前教育局局长也因此事被免职问责。

对于此次“烧散煤取暖被拘留”是否有法律依据,曲阳县大气办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曲阳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的通知要求》具有法律效力,已与公安部门沟通。该文件是据保定市相关要求制定的劣质散煤管控方案,在全县范围内严禁使用劣质散煤。经多部门配合,已在各村张贴通知、广播说明,并有纸质通知发至村民。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认为,环保整治本无可厚非,但不能对法律文件误读,对于燃烧劣质散煤,《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无规定拘留的处罚。若真的是拘留了,肯定是对法律的误读。

他进一步指出,地方政府往往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且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过,紧急状态和污染应急并非同一概念。

“《宪法》规定的紧急状态决定程序极为严格,全国与一个省域紧急状态往往由全国人大决定,一个省域内局部地区紧急状态由国务院总理依法决定。污染应急一般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执行。这两部法律针对居户烧煤均无拘留规定。”常纪文表示,各地政府部门在相关工作中一定要依法依规。

经济观察网记者注意到,“曲阳环保”和曲阳县政府官网分别于11月26日、27日,发布了同样一则有关全县空气质量会商工作会议的消息。

此次会议提出了十项解决散煤污染问题的举措。其中,就明确要求对发现的散煤全部没收、禁止燃烧劣质燃煤和其他杂物,对污染空气环境的人员进行拘留,严厉打击燃烧使用散煤商住户。

另据“曲阳环保”12月7日消息,曲阳县县长石志新在有关会议上强调,要继续加强洁净型煤推广和劣质散煤管控,清理村民家中储存散煤,做到“严查、严管、严打”。

常纪文认为,源头防控要比末端治理更有效,各地政府部门应把好质量关,严查劣质煤销售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曲阳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就因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被发现问题较多而相继被生态环境部、河北省大气办公开约谈。

官方数据显示,6月11日至7月22日,生态环境部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实施了三轮大气强化督查,共向河北省交办涉气环境问题3572个。其中,曲阳县问题最多。

河北省大气办表示,各地要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落实整改责任,拉条挂账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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