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阻碍企业成为创新主体

周家琮2018-12-28 15:41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周家琮/文 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具有以下诸多优势。

企业始终关注市场,能根据市场需求和趋势,更有针对性地选择研发目标、制定研发战略。企业既面向市场的同时又从事生产,容易实现熊彼特创新理论要求的市场、研发和生产的密切结合和互动,通过技术研发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企业一般涉及多种技术门类,研发活动之间可以产生协同效应。企业研发项目的各分支各环节之间,都在企业内部进行科层交易,交易成本低、效率高。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决定了研发活动更讲求投入产出,其绩效需生产和市场实践检验更为可靠。企业的研发实力更强,不仅资金更充裕,相关配套所需的各种人才、技术、设备、原材料等资源,更为丰富多样,对研发需要的人才和技术,还可以通过猎头甚至企业并购获取。

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尽管具有诸多优势,但进展却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既在于企业外部的条件环境,有待于科技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创新环境的根本改善,更在于企业内部自身的改革和发展。

难以兼容的科技体制

现行科技体制虽屡经改革有长足进步,但总体仍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格局,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是市场经济下科技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现行科技体制难以兼容。

科技发达国家政府对科学技术的管理,重点在战略研究、制度供给、政策促进和环境保障。除了直接支持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外,应用技术的研发,主要由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自主进行。对技术研发的路线和方案,特别是涉及商业利益的项目,政府一般不介入、不干涉。科技管理仅中央政府设有精干机构(不少与教育部门合署或者不设专门机构),基层政府不再对应设置,科技管理部门管政策不管经费形成制衡;凡政府资助项目需严格审计;政府不设立科技奖、也不参与民间评奖。

而目前,国内科技体制基本由政府全面主导,除不断推出各种规划、纲要、指南,对技术研发的目标、内容乃至路径详尽规定外,还通过重大专项和其它项目审批和经费支持,对研发项目的方方面面进行管理。

政府批准或推动的研发中心、国家实验室、产学研联盟不计其数。研发项目多从技术出发、由供给方提出,而不是从市场出发、由需要技术创新的企业提出。

研发的重要激励机制,是以政府名义对成果颁发奖励,并直接影响得奖单位和个人的各种名誉、地位和利益。项目的完成和奖励,并不经过对成果产业化的市场绩效审核,也没有对经费和投入产出的严格审计,所以中国研发费用虽已超过日本雄踞全球第二,但技术研发的成效却差距甚大,技术特许出口收入和日本相比则完全微不足道。

研发经费只讲投入不计产出,研发往往异化为争取政府项目和纵向经费,虽名义上必须由企业领衔,但实际主体却大多不是企业更非民营企业。

企业对技术研发的规划和政策、项目和评价,很难参与也缺乏话语权,离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十分遥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与之配套的科技体制已不适应,靠频繁出台政策难以治本,必须进行体制变革。例如对项目和经费审查,取消对应用技术研发的直接资助,通过减税或其它途径,对企业已经取得实效的技术成果。

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是成功的国际经验,完全可以大胆借鉴,关键在于改革的决心。

外部环境的扼杀

企业要成长为技术创新主体,还离不开健康适宜的经济生态和创新环境乃至文化。

只有高质量发展企业才对技术更为渴求。对于垄断企业或供不应求的市场,技术创新也是可有可无,只有适度竞争的环境,技术才显得至关重要,才能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活力。

而缺乏切实可靠的知识产权保护,无异于扼杀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高端制造和低价竞争,对技术创新的需求也迥然不同。

在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条件中,最重要的还是优质丰富的人才资源。

目前,工程技术类教育基础偏窄要求不严,而且以任正非先生的比喻,授业者大多从未听到过炮声,离技术一线太远。即使完成学业,在企业最有用武之地的工程技术优秀人才,却过多流向了企业之外乃至海外,必须改革调整人才流向机制扭转技术人才的逆向流动。

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系统技术能力的反映,优秀的一线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高端人才同样不可或缺。职业技术教育多年来也是叫得响落地慢,同样需要通过教育改革和企业改革解决。

改善经济生态和创新环境非一日之功,但我们至少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仅靠集中力量和投入资金抓项目建工程,不可能真正提高整体创新水平。只有下决心推进制度变革和政策调整,持续改善技术创新的生态环境,才是技术创新的治本之道。

企业的创新瓶颈

科技体制和创新环境,固然是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必要前提,但企业自身是否足够强大,是否已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主体,才是其作为创新主体的基础和根本。

当下以营收规模排序的企业榜单,自然不能作为技术创新能力的判据,具备以下四方面的禀赋企业方可称强。

首先是持续盈利能力,以保证研发有投入和管理能力,也体现研发的产出价值被市场认可,能持续盈利证明企业拥有内生创新发展能力。

其次是技术研发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既非靠垄断,也不是以低成本或新商业模式等称强,以此衡量国内企业500强排行名列前茅者皆难入列。

再次是企业有较长的寿命,长寿说明体健,而重要研发项目也需要较长的持续开发周期,大型研发不可缺少的技术积累,更需要企业多年形成。企业有足够的年资,才谈得上技术创新的企业文化和基因传承。相比欧洲和日本,国内鲜见长寿企业,这也是成为掣肘企业创新能力的短板。

最后,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还是要足够大的规模,当然中小企业中优秀的技术创新企业比比皆是。但足以颠覆现有技术、能够改变行业面貌、综合集成多领域技术、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技术水平的重大研发项目,还是只有特大型企业,才有担纲的财力、技术和产业能力,才有大规模市场能力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可观的效益,足以覆盖巨额研发投入,形成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

和国际制造业巨型企业交流,笔者对其巨额的研发投入,大规模的研发中心,高水平的开发人员艳羡不已,同一行业的国内大型企业,销售收入往往还不及国外巨头的研发投入,研发水平之间的差距不难想象。

遗憾的是,除了华为等少数佼佼者,占据国内财富和企业榜单前列的,不是金融就是房地产企业,不是准垄断行业就是BAT类企业。缺少强大的制造业企业是中国工业技术存在差距的重要原因。

国内企业技术创新的差距,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国企尚未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主体,从而也难于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出于历史原因和路径依赖,在有技术研发潜力的大型制造业企业中,民营企业为数不多,提升国家工业技术水平的重任,只能由国企来承担。但现行国企体制,却不利于其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必须有内生增长的动力方能生存。今年,经济学诺奖得主罗默指出,企业内生的技术创新对增长有极大贡献,所以优秀企业无不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并表现卓越。

改革滞后仍有相当计划经济色彩的国企,多数离市场经济主体仍有相当距离,自然也难于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在战略上,国企特别是央企,首先强调的是国家战略、执政基础和社会责任,而非市场竞争力。在发展上,国企的地位还主要看规模排序,其优先目标更多是通过投资和并购,外延扩张“做大”,而非内生创新“做强”。

在经营上,国企可以得到各种优惠甚至垄断或特权,技术创新的作用往往并不重要。

在考核上,国企多以当期效益为主,远期才能见效的研发无从落实。

在治理上,国企领导的行政任命和有限任期,限制了对中长期研发的安排。

尽管如此,仍有不少国企出于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重视技术开发并取得卓越成果。但国企技术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还有待于以市场主体为目标的国企体制改革。

要之,所谓技术成果,往往只是半成品。成果转化属于技术交易,转化难实则交易难。成果转化固然值得关注和推进,但和企业技术创新的主流相比,毕竟只是支流,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才是国家技术创新的关键,需要更加重视全面推进。

(作者系前攀钢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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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攀钢集团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