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还想再拖欠货款?湖北省卫健委出手清理

韩静2019-01-11 16:12

(图片来源:全景图片)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韩静 近日,湖北省卫健委发布《湖北省公立医院清欠民营企业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全省公立医院必须在2019年6月底前付清货款,且不得新增拖欠货款。

从湖北省卫健委给出的时间表中可以看出,清理欠款工作第一阶段应已启动,并将于本月底前完成。

第一阶段为清查阶段(2019年1月底前)。在这一阶段,湖北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所属公立医院对2018年12月31日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统计汇总欠款项目,填报《湖北省公立医院清欠民营企业款情况汇总表》,撰写清查工作情况报告(包括清欠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相关的解决措施等)。各地以市州为单位汇总、省属公立医院将相关情况于 2019 年1月31日前报湖北省卫健委财务处。

2019年3月底前将开始优先清欠阶段。即:对逾合同期限 6 个月以上的欠款作为优先清欠款项。要采取有力措施,优先安排偿还,在3月底前基本付清。相关工作情况4月5日前报送湖北省卫健委财务处。

在最后一个全面清欠阶段(2019年4月至6月),《方案》要求相关单位对清理清查出的拖欠款,根据分类化解计划,在优先清欠的基础上,逐项落实还款任务,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清欠工作。

《方案》强调,清欠其间,须建立月报制度,也就是说,从2019年4月起,省属各公立医院、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须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清欠情况,并于2019年7月10 日前将清欠情况总结报告报送湖北省卫健委财务处。

对于全面清欠工作,在省组织督查前,湖北省卫健委还将根据各地清欠情况进行个别核查,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时做好清欠工作,并做好迎检准备。

据了解,湖北省卫健委财务处是此次负责清欠的部门。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抓住了解决公立医院拖欠问题的“牛鼻子”,相关企业确实有希望在6月底前拿到被拖欠的货款。

就公立医疗机构回款难问题,早在2018年9月,湖北卫计委已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回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强化督查、积极整改,确保公立医疗机构及时回款。甚至提出,“对于拖欠回款的医疗机构,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事业单位有关信用记录”的规定。

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在全国范围内,公立医院回款账期长都是一个长期困扰民营医药商业企业的问题。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工作重点是要求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阶段性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而面临拖欠账款问题比较严重的医药商业企业将大为缓解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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