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拳车险乱象 1月1日起两财险巨头业务在这些省份的地市要受限

姜鑫2019-01-15 20:08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在2018年年初监管剑指车险乱象后,监管层2019年再度向车险乱象出拳。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近日,由于未关于按照规定报批和使用车险条款费率,人保财险、平安财险部分地市级公司被采取了暂停经营商业车险的监管措施。

其中,人保财险杭州、金华、台州和平安财险湖州、钦州等5家地市级保险机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等关于按照规定报批和使用车险条款费率的要求,浙江银保监局、广西银保监局依法对上述5家地市级保险机构采取责令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这也意味着上述车险业务只能经营交强险业务部分。

2018年3月初,银保监会亦曾针对车险业务重拳出击,彼时处罚涉及平安财险、人保财险、太平财险、太平洋财险以及紫金财险5家公司,累计罚款金额达到867万元,其中34位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款327万元,7人被撤销任职资格,罚款原因主要有两大问题:参与了与互联网平台公司合作的积分抵扣商业车险保费活动,以及编制提供虚假报表。

近两年来,车险行业渠道竞争激烈、费用率大幅增速的问题日益严峻,2018年在商车费改导致的车险件均保费下降的背景下,超过限额后不得税前扣除的手续费支出的增加导致了产险公司所得税支出大幅增长,进而使产险公司都出现了利润的负增长,此外,在这一过程中,行业乱象也不断被揭开、处罚。

2017年7月,原中国保监会曾发布《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对不正当竞争、套取费用等违规行为作出要求。

2019年1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向行业发布《关于倡议签署<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的通知,组织行业以控制车险费用率为核心目的提出了包括保费考核目标不得高于同地区新车市场销售增幅和严格执行报行合一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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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新闻部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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