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禁虚假申报、蛊惑、抢帽子、挤仓等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姜鑫2019-02-16 14:07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实习记者 谭米娜 2月15日证监会就《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发布会。

据悉,《规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授权而起草的,旨在规范期货市场,打击期货市场操纵行为,防范市场风险。

其中,《规定》第二至五条明确禁止虚假申报、蛊惑、抢帽子、挤仓等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并规定了具体构成要件。第二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成交为目的申报买卖合约,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四条禁止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或其人员,或者其他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主体,对合约或合约标的物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第五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单独或者联合,在临近交割月或交割月,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影响期货交易价格。

据了解,《规定》共7条,其余三条分别为:制定依据、责任条款以及生效日期。此次发布会上未公布《规定》具体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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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新闻部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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