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目的、5大创新、8大重磅要点 监管层“雕刻”科创板雏形

张斌2019-02-27 19:30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见习记者 张斌 2月27日下午3点30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布会”在国新办举行,就投资者所关注科创板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副主席李超、副主席方星海,上交所理事长黄红元等共同参加。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未来什么样子,对A股带来怎样的变革,可以从他们的回应中找寻答案。

3大目的、5大创新

2019年1月30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相应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六份征求意见稿。

对于此次科创板征求意见稿,易会满在会上首先进行了说明。他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重大改革任务,对于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和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前期,我们已经发布了实施意见,上交所正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完善,证监会的两个办法明天将结束征求意见。总的来看,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扎实细致做好准备工作,推动这项重大改革有效落实落地。

谈及设立科创板的目的,易会满表示,设立科创板的主要目的是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包容性,更好地服务具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先、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口碑的企业,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的资本形成机制。第二,设立科创板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具体举措。这次改革不仅是新设一个板块,更重要的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第三,设立科创板将坚持“严标准、稳起步”的原则,细化相关制度安排,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加强投资者教育,注重各市场之间的平衡,确保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启动实施。

科创板在发行上市信披等方面做了很多制度创新。易会满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对资本市场各项改革都是重大推动,需要坚决落实稳步推进。科创板、创业板和新三板都是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科创板主要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方面做了很多制度创新,在很多方面有很多突破,所以,科创板不是一个简单的板块增加,核心在于制度创新。证监会将认真综合评估改革创新的效果,统筹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与现行核准制有五个方面的区别。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与现行核准制有五个方面的区别。第一,硬条件上有所放宽,比如盈利条件的放宽。第二,要实行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这是注册制的核心内容,发行人是信披第一责任人,主要审核放在上交所。第三,更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新股的发行价格、规模和发行节奏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第四,强化中介机构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第五,更健全的配套措施,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更强调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采取更丰富的手段提高监管能力。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下一步有三项工作。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第一,各项制度规则体系根据各方意见尽快修改发布。对于相关配套规则的完善,证监会和上交所都在大力推进相关工作,希望各方贡献智慧,使规则体系更加完整合理有效。第二,各方技术准备,包括交易所、登记结算等各方面技术准备工作正在进行。第三,市场组织工作。交易所继续接受申请,进行审核外,还有后续的询价、定价、配售等工作。证监会将督促指导各方努力做好工作,使科创板能够平稳落地。

科创板8大重磅要点

科创板不会出现大水漫灌。科创板既然实施了注册制,是不是意味着大量企业可以比较宽松的上市?对此,李超表示,科创板还是有严格的相应标准和相应程序,不是说随便谁想上市就可以上市的。同时科创板注重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就包括了市场的约束,只要市场各方,包括中介机构、发行人、投资者等等,当然也包括监管部门的我们在内,各方归位尽责,相信科创板不会出现大水漫灌的局面。

科创板没有首批名单 不会出现大批量集中申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黄红元表示,科创板没有首批名单,交易所做了很多摸底了解工作,科创板企业上市数量适当,从准备来看也是有快有慢,不会出现大批量的集中申报。

北京等地科创板储备企业较多,生物医药等领域占比较大。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黄红元表示,科创板没有首批名单,交易所做了很多摸底了解工作,科创板企业上市数量适当,从准备来看也是有快有慢,不会出现大批量的集中申报,北京、长三角、珠三角、武汉、成都、西安等储备企业较多,生物医药等领域占比大。

若科创板企业破发,按市场化(处理)。对于科创板企业若出现破发情况应该怎么办的问题,证监会主席易会满27日下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就是按市场化(处理)。

试点中新股发行价格等将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将实行更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试点过程中,新股发行价格、发行规模、发行节奏都要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形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询价、定价机制。

科创板估值要发挥市场机制。对于科创板估值问题,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市场对创新型企业估值是难题,估值过高或估值过低,都出现过上市后大涨或跌破发行价的情况。投资行业普遍重视科技创新型企业投资,一级市场出现了估值泡沫,此次科创板需要发挥市场机制,而不是靠证监会上交所判断价值或估值,证监会在规则上如发行有路演等安排,希望通过制度安排,让科创企业更加合理估值,这有赖于市场各方共同努力。

不排除科创板开板初期个别公司股价出现大波动。李超称,科创板相应的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也需要磨合期、试验期,不排除科创板初期可能出现个别公司定价并不完全符合市场各方的预期,也不排除科创板开板初期部分股价出现一定波动甚至是比较大的波动,同时也不排除个别公司,市场各方也许会质疑它是不是完全符合科创板的定位,因为创新科技方面本身大家的认知上就不见得完全一致。对于方方面面可能出现的这些问题,希望大家多给予一定的包容度和宽容度。

科创板与创业板、新三板之间的关系。易会满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对资本市场各项改革都是重大推动,需要坚决落实稳步推进。科创板、创业板和新三板都是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科创板主要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反面做了很多制度创新,在很多方面有很多突破,所以,科创板不是一个简单的一个板块的增加,核心在于制度创新。证监会将认真综合评估改革创新的效果,统筹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

科创板改革取得四大重要突破

从已经出炉的征求意见稿当中,可以看到科创板在制度设计上对现存资本市场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突破,向着更加市场化的方向推进。

西南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朱斌表示,科创板的推出,能够在注册制难以全面落地的现实状况下,为A股引入一些新兴产业中更加处于成长前期“源头活水”,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成长性。科创板制度对 A 股制度主要有四个方面突破。

一是发行制度上做出重大突破,科创板将正式落实注册制。这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上市审核权由证监会下放到上交所;其二是证监会与上交所不对注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这是注册制迈出的实质性步伐。

二是在上市条件上,科创板突破了以往A股的硬性盈利要求,首次提出以市值为核心要件的五大上市指标。上交所给出了以市值为核心的五套上市指标,辅之以盈利、研发投入、现金流、营收、知名投资机构入股等不同配套指标。同时,科创板允许具有表决权差异的公司上市。

三是在交易层面上,科创板将尽量向市场化靠拢。在个人投资者门槛上,要求 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且参与证券交易2年以上。在交易规则上, 新股上市五日内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之后每日涨跌幅为20%。

四是退市制度更加严格。科创板上市规则中有两类退市情形值得特别关注:一类是存在财务欺诈等重大违法行为,一类是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且无法恢复的主业“空心化”。此外,还在退市环节取消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

附:注册制及科创板发展历程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2015年12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施注册制度。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二年。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项决定标志着政府可以启动研究注册制改革与现行行政审批制、核准制之间制度转换所需要的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

2016年3月,原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注册制是必须搞的,至于怎么搞,要好好研究。注册制改革需要一个相当完善的法制环境。配套的改革需要相当的过程、相当长的时间。注册制是不可以单兵突进的。

2018年2月23日,原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注册制改革的情况,他说,通过两年的努力,证监会在完善市场制度、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市场诚信、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为稳步实施注册制改革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但同时,目前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与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为了使继续稳步推进和适时实施注册制改革于法有据,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市场产生疑虑和误读,并为修订证券法进一步积累实践经验,建议授权决定实施期限延长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

2018年11月5日,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2018年11月8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科创板和注册制一定要搞成!无论是科创板,还是注册制,都必将给中国股市生态带来巨大改变,将会有更多科技创新企业能够成功上市。

2019年1 月 30 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相应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六份征求意见稿。共计八份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以注册制为核心的科创板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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