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步长制药总裁赵超:消除偏见、完善评价机制 力促5700亿产业发展良性发展

冯晓冰2019-03-06 22:04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冯晓冰 “今天我们要发挥有担当的精神。中医药被冷漠,不被理解,一些偏激的观念对中药的发展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全国人大代表、步长制药总裁赵超在3月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消除偏见、完善评价管理机制是保护好中药发展的关键。

据中国制药工业发展报告2018年的数据,2017年制药工业总体平稳健康发展,化药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营收1.3万亿,中成药规模以上的营收在5700亿。

中药发展的现状

中医药在医学界被定义为中国的医学魂宝,但清朝中期以后,随着西方医学的传入,中药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限制。

再到改革开放以来,跨国企业进入中国,也带来了先进的生物和化学治疗理念,通过中国医药行业现代化的步伐,又触发了中药科学与否的争论。

对于中医药历史长河的发展,赵超称,最近又出现的新一轮争议,较大程度地干扰了中药和中医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人们虽然一直向往中西医并重,但是中医药和西医药在实践中并没有被摆在平等的位置。有人认为,中西医结合的“西化教育”使中医丧失了“传承”的能力,导致的是中医失去看病的能力和中医数量的减少。

赵超认为,本届政府前所未有地把中医药提升到解决我国国民健康保障的重要力量的地位。像《中医药的健康服务发展规划》、《中医药的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等多个中医药国家级的战略发展规划也出台了。包括《中医药法》的正式实施,也明确了中医药与西药同等的国家法律地位,让广大中医药人感到中药的发展春天又来了,但是现实中中医药的地位给人的感觉还是有点弱,而且越来越弱。

影响中药发展中西并重的问题

就目前中医药在领域内较弱的表现,在赵超看来,主要体现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现代中医药管理与发展体系还没有建立,社会与各个部门对中医药的歧视和偏见依然严重。以及用西医的标准去评价中药亟待国家的标准规范。

赵超说,中医药与西药对健康与疾病的认识论是不同的,治疗人体健康的方法论也有很大差异。我国政府一直积极倡导中西医结合,并试图让西医使用中药去解决临床问题。除了倡导西医学习中医药外,还用西医评价方法验证评价中医药,并展现西医的语境。也就是说把症候变成病种,这种情况下,中药临床价值固然很重要,但是不认真研究发展中医药理论和方法,研究制定符合中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评价方法,会使得众多来源于经典,有数千年临床有效性的中成药不被广大医生和患者认可,原因是疗效证明不足。这是我们目前所遇到的现实。

中药产业链长,质量与疗效不仅受制于制造的过程,更严重受制于原材料的种源、种苗和种植养殖环境、采摘、加工、储存、炮制等过程。在中医药业界,普遍的共识是,目前管理和发展的方式严重不符合中医药的特点,很多特点已经失去了久经考验的传统的发展方式。中药理论现代化的发展,现代环境下的中药材与中药制造、流通与使用服务的发展都出现了很多问题。忽视了中医药在保健和重大疾病方面的重要作用,忽略负责任的企业不断提升自身产品质量和研究的努力。这些都无不体现出对中医药的偏见。

其次,赵超认为,用西医的标准去评价中药亟待国家的标准规范。

在中药安全性、有效性日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我国中医药仍为当前临床使用较多的品种,参照西药的研究评价方式开展了大量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研究。可以说许多中药的注射剂大品种上市以后,相关的研发费用远远超过了国际先进企业化药品上市后的后期投入。但国家有关部门的中医药再评价方案拖了很多年,至今未见踪影。可以说在这方面药监局前期关于中医药再评价已经有了标准和要求,企业也在积极响应,但是评价的结果没有收官。赵超认为,这影响了企业相关工作的开展,也让企业已开展的工作、已取得的成果迟迟得不到官方的认可,耽误了再评价工作,也耽误了符合西药临床要求说明书的修订。使企业无法继续依法开展临床学术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临床中药的不合理、不规范等情况。

中药在多年的发展中,存在的一个诟病是,中成药不良反应较大,赵超认为这是被过度放大了。据原药监局公布的2008年到2017年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数据显示,已发布的76期通报中,涉及到药品的有76个,其中中药27个,占据了35.5%,其余为化学药品。资料显示中药不良反应率并没有比化药高。连续6年的国家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表明中药不良反应的数量占到整个药物不良反应数量的比例一直保持在17%上下。化药与中药的比例是4:1。由此看,中药被指责不安全、不治病或许是被放大了。

赵超认为,国家大力提倡发展中医药,但在实际过程中中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要从根本上改变对中医药的错误认识,坚决纠正违反和不符合中医药法的行为。尽快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制机制,强化完善中医药的全生产链的管理发展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合理满足医疗保健需求的中医药合理使用,与中医药价格管理费用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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