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行业的“供给侧改革”任重道远

2019-03-11 11:16

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的在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自2015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需关系结构性失衡——经济增速换挡回落,结构性分化趋于明显。2019年2月22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的核心观点,明确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此前,人民银行等4部委2018年4月份正式颁布的“资管新规”,即已明确指向资产管理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而总书记提出的“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较“资管新规”所覆盖的改革内涵、外延和功能更加全面和深刻。

从本质上来看,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让金融回归本源,提升经济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效率。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主旨不仅是降杠杆和防控金融风险,更在于切实打通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通道,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和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创新经营理念、技术水平、市场服务,最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信托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作为金融业的重要子领域和我国第二大金融业态,信托业与实体经济的发展相辅相成,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面对经济环境、行业环境、监管环境的剧烈变化,信托行业转型机遇与挑战并存。

从行业利好来看,首先,经济结构变化将激励更多创新型信托业务出现。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正逐步由“工业化”向“后工业化”转变,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也需要从过去的银行信贷类业务模式转变为投行类业务模式,降低对落后产能的融资比重,提升对IT产业、新能源等新一代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融资服务。我国经济体发展动力的结构性变化正在倒逼金融机构的展业方向和业态模式发生深刻变化。

其次,跨领域牌照优势有助于信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信托具备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市场领域的制度优势,拥有股权、债权以及其他多种灵活的资金运用方式,具备优秀的资源整合能力,并能够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为实体经济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多层次的深度需求。

此外,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将有助于解放生产力,引导行业生产力变革,信托业务的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将有望借助金融科技的力量迈向更高的台阶。

(二)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行业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一方面,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所带来的阵痛在所难免,传统信托业务模式步履维艰。由于监管层不断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产能预期的增强,削弱了市场投资意愿,由此带来的传统经济疲弱、新兴经济尚待发展的局面,使得现有的信托展业模式和服务方式无法更高效地进行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另一方面,统一金融监管,信托定位和业务生态发生转变,调整与转型任务艰巨。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大资管统一监管格局逐渐明朗,金融业呈现明显的混业经营趋势,信托业独有的制度红利被削弱,外围竞争愈发激烈,加大了信托业转型压力。

此外,信托行业期望借助金融科技打通信托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通道任重道远。要实现金融科技与信托业务的较好融合,需要信托公司对现有的产品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估值管理系统等进行全面升级,所需的物力、人力、时间成本巨大,对信托公司来说,这将是一项长期的、严峻的挑战,短时间内难以完成。

三、信托业转型路径展望

  (一)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中心,持续提升信托资源配置效率

信托发轫于实体经济,附着于实体经济,也服务于实体经济,与实体经济是“共生共荣”的关系。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信托业转型发展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中心,既顺应国家经济发展趋势和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响应监管政策导向,也符合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需求。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是降杠杆和防控金融风险,更在于切实打通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通道,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为此,信托业需顺应监管导向,同时借助金融科技力量,创新信托经营理念和服务模式,持续加强投研等各方面能力建设,定位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主动推进信托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结合。

(二)信托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业务模式,服务实体经济

在具体业务模式的选择上,信托公司可凭借自身制度优势,运用灵活的投融资制度,重点发展以下几类业务:

   1、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

当前,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逐渐成熟。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信托公司所扮演的角色也逐步由“通道”向“主导”转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传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信托公司一般通过担任SPV提供通道职能,但这样的业务模式中,信托公司所处的地位通常较为被动,参与程度有限。近年来,随着资产证券化发行门槛逐步降低,信托公司在该领域开始升级创新。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除了承担通道职能,信托公司还逐步参与到产品的交易安排、项目论证、中介组织、推广发行等环节,加强了与客户的资源和技术共享,在业务中逐渐形成主导地位。

2018年初,《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对信托型ABN业务进行规范,企业资产证券化范围拓宽。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相比,信托公司通过发展信托型ABN业务,能够进一步深入到实体经济服务领域,帮助非金融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支持企业的长期发展。

2、发展产业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着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用好增量”的着力点。不过,以高新技术、互联网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更依赖于直接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风险较传统经济部门更高,不适用于传统的信托业务模式。为此,发展产业基金有其必要性。

通过设立专门针对新兴产业领域的产业基金,运用股、债结合等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并充分发挥信托公司过往积累的高净值客户资源优势,信托公司可以在短时间内促进资本快速形成,进而实现资源向新兴产业的合理配置。同时,与传统的信托业务模式相比,产业基金不受资金来源与项目运用“一对一”的限制,有助于分散新兴产业投资风险,提升市场投资意愿,进而拓宽新兴产业融资来源。

3、加大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拓展私募股权投资

融资难、融资贵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始终面临的难题,信托公司通过发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可纾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由于以信托计划形式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了具有制度保障之外,还具有提高资金安全性、免于双重税、投资人退出灵活等优势,对市场投资者而言,具备较大的可投资性。信托公司利用此类业务模式的优势,通过设计针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私募股权产品,可以降低该类企业的募资难度,引导更多资金向该类企业配置,进而推动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助力做好普惠金融工作。

4、利用并购重组支持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信托公司六大转型方向之一就是鼓励开展并购业务,积极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推动产业转型。

信托公司在并购重组业务中,通过发挥多样的参与形式和高效的资金募集能力两大优势,可有效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在参与形式方面,信托公司可以通过成立并购重组基金、发行信托计划等多种方式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在资金募集方面,信托公司可以依靠过去积累的高净值客户资源,在短时间内完成资金募集。

近几年,信托公司参与并购重组的程度不断加深,并购重组模式逐步由参与型向主导型转变,企业并购重组业务效率因此大幅提升。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深入,信托公司在并购重组业务中发挥主导型作用将越来越成为一种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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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系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项琥

文/项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