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税离中国还有多远?科技互联网巨头的难关

杜涛2019-03-15 14:53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近日,媒体报道,法国政府针对谷歌、亚马逊、脸书等互联网巨头推出了3%的“数字税”。

在此之前,2018年的年底,英国决定对科技剧透开征数字税,根据英国政府的方案,全球年营业额5亿英镑以上且实现盈利的科技企业,其在英国的数字服务营收将按2%的税率交税,该举措自2020年4月起执行。

虽然之前欧盟曾经酝酿数字税遭遇失败,但是欧洲主要经济体一直在研究关于数字经济的税收问题,而英国与 法国将其落地实施,是否为欧洲其他国家,甚至其他经济体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问题提供借鉴。

对此经济观察记者专访了 澳洲会计师公会大中华区税务委员会委员 关治平。

经济观察网:英国、法国开征数字经济税收的背景是什么?

关治平:数字化和全球化,正影响司法管辖区的征税权利。很多国家均表示,应当调整征税权利,以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全球政策制定者们目前也正在积极探索如何合理地改变国际税收框架,以反映数字化和全球化对其税基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探索不只针对“高度数字化”企业。   

然而,各国解决数字化税收挑战的优先级并不相同,因此尚未达成任何协议。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 的包容性框架下, 127 个国家目前正在就一系列数字化税收提案进行磋商,之后还将基于“无偏见”基础进行深入探讨,期望能够于2020年在全球范围内就数字化税收的提案达成共识。

经济观察网:在您看来,征收数字经济税是否将成为一个趋势?整个欧洲未来都会征收数位经济税吗?

关治平:经合组织致力于推动在2020年达成一项新的全球共识,一同应对数字经济给税收带来的挑战。然而,包括欧洲几个国家在内的部分国家认为,该时间表不够及时,因此已在探索暂时性解决方案,而“高度数字化”企业正成为这些方案的主要关注对象。

部分方案提出,应面向数字化广告,中介平台和用户数据传输所产生的收入征税,并建议征收税率为3%,但这在欧盟层面并无法达成一致。因此,部分国家现正寻求通过各国议会,在国内率先实施类似法案。

西班牙,意大利,法国和奥地利目前向未通过详细的数字化税收法律,但报告显示,他们可能将在国内针对数字经济设立不同的税收门槛,税率和征收范围。英国正在寻求采取类似举措,对某些活动,如:向英国用户提供社交媒体,市场或搜索引擎服务等产生的收入,进行征税 。

经济观察网:数字税的开征对科技互联网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关治平:欧盟委员会早前提出在欧盟范围内,对大型企业数字收入征收3%流转税的提议。而法国此次单方面准备采取的措施则将征收税率调至5%,这首先将对部分美国大型企业产生影响,因为此次征税对象为全球收入超过7.5亿欧元,且在法国销售额超过2500万欧元的企业。有市场评论担心,这些举措有歧视之嫌,可能会引发他国采用税收和关税等报复性措施。   

我认为,数字经济不是一个可以明确辨识并单独征税的行业。当今经济增长离不开数字化,税收不应该也不能变成抑制数字化发展的工具。只有加深对各种商业模式,价值创造,数据和用户的理解,设计出立足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才能更好地促进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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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财政、货币政策领域。主要关注财税、金融、审计、环保、PPP、大工业等相关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