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亿!河北银行等23家银行违规掩盖不良再被审计署点名

胡艳明2019-04-03 14:13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艳明 2018年底,5家银行掩盖13.39亿不良贷款被审计署点名。近期,审计署发布的《2019年第1号公告:2018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中,23家金融机构再次因掩盖不良资产被点名,此次涉及金额72.02亿。

审计署指出,河北、河南以及山东三省的银行均出现掩盖不良资产行为。2016 年至 2018 年,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23 家金融机构通过以贷收贷、不洁净转让不良资产、违反五级分类规定等方式掩盖不良资产,涉及金额 72.02 亿元。

从本次审计结果来看,审计署也关注此前出现问题的机构的整改效果。在2018年12月公布的《2018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中,审计署指出安徽省、黑龙江省、江西省、吉林省和四川省的个别金融机构通过人为调整资产评级等方式掩盖不良贷款13.39亿元。

截至2018年6月底,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系统人为调整资产评级,将不良类信贷资产划为“正常”或“关注”类,掩盖不良贷款4.67亿元。截至2018年9月底,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有3.29亿元贷款逾期1年以上,但仍分类为“正常”或“关注”贷款。江西省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及所属27家支行有2.37亿元款逾期1年以上,但仍分类为“正常”或“关注”贷款。吉林省通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8亿元贷款逾期1年以上,但仍分类为“正常”或“关注”贷款。2017年7月,四川省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责任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将1.68亿元不良贷款转让给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银行仍承担上述不良贷款清收义务并承诺补偿清收差额。

三季度被点名的安徽农村商业银行,此次作为整改结果较好的案例被公示,审计署表示,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其中21笔共1.08亿元贷款调回“不良”类,同时通过收回贷款或加强增信措施等方式确保其余3.59亿元贷款不再属于“不良”类,并持续加大对贷款风险监测力度,准确反映资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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