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进入中国债市还有哪些障碍?

吴小飞2019-04-04 22:26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吴小飞 2019年4月1日,中国的央行债券和政策银行债券被正式纳入彭博巴克莱指数,并将在后续的20个月内,占有约6.03%的权重。多家国际知名机构估计,至2020年11月,将有不低于1100亿美元的资金流入中国债券市场。届时,以人民币计价的中国债券将成为继美元、欧元和日元之后的第四大计价货币债券。

对于中国债券市场的巨大空间,境外投资者均呈现浓厚兴趣,但参与度仍旧偏低。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到2018年,我国债券市场总余额86万亿元人民币,在全球债券市场规模中排第三。而彭博数据却显示,中国债券市场的外资持有比例约为3.4%,明显低于美国债券市场30%和澳大利亚债券市场约三分之二的外资持有比例。另据渣打银行数据,即便是印度这样主要受制于国内因素的亚洲发展中国家债市,外国投资者的比例也在4%。

就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阻碍因素,2019年4月4日,安本标准投资管理亚洲固定收益投资经理吴子宇回应经济观察报记者说:“在中国,严谨的信贷分析仍欠普及,即使是简单的相对价值指针(在岸债券与主权债券在息差、息差存续期的比较等),亦可能被视为较新颖的概念。”

近日来,经济观察报记者走访多家相关机构,综合来看,目前境外投资人较为忧虑的问题包括:中国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投资风险的可对冲性、债券评级的可信度、政策透明度及稳定性等问题。

境外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之一,是中国债券的流动性问题。“我们发现,中国的公司债并没有与债券的流动性相关联,不管是公司债还是企业债,大部分投资者可能都会持有这个债券到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驻华代表张龙梅说。

换手率过低,一方面会导致境外投资者担心资金进入后的退出问题,同时也意味着很难发现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2019年3月28日,在欧洲货币会议举办的“中国债务资本市场”,多家跨国机构的与会代表,均表达了对资金自由流出的担心。渣打银行的一份研究亦表明:由于债券新券和老券之间的流动性差异较大,境外投资者尤其关切老券的流动性问题。

另外,中国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也是境外投资人士颇为忧虑的。2019年3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高莉向公众披露,通过36家证监局及相关单位对63家证券公司的公司债券业务开展的专项现场检查发现,债券评级机构的突出问题有:评级质量不到位、评级缺乏独立性、追踪评级不到位以及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调查不谨慎等。

多位行业内受访者均向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国内信用评级,普遍存在“虚高”问题。“彭博(巴克莱)指数目前只允许纳入中国的政府债券,为什么外国投资者不太愿意进入中国信用债市场中?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评级的同质性,以及定价不透明,使得信用债市场对于外国的投资者吸引力比较低。”张龙梅博士说。

香港投资基金工会行政总裁黄王慈明曾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国的信用评级,很多都是AAA或者AA,使得投资人无法有效评估风险。导致“大家投的比较多是一些政府债,或者一些政策性银行债券,其实不少投资人也希望可以投到公司债,只是现在这方面短板很多。”

再就是风险对对冲问题。目前境外人士对华债券投资还存在产品单一、工具受限等问题,对于风险把控不无忧虑。“放开境外投资者进入国内的汇率市场、对冲产品的充实,均是现在境外投资人所期望的。”2019年2月,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段瑞旗在一个中国债市论坛上呼吁。

针对这一关切,监管层亦作出过公开回应。2019年3月下旬,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2019年央行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提供足够的对冲工具,促进投资者更有效的管理风险和对冲风险。

税务政策的不确定性,也使得境外投资人颇为谨慎。在张龙梅看来, “中国政府发布了三年免税期,但是还有很多不确定性,三年免税期(具体)是怎么样的?出台前持有这些债券的,利益所得怎么分配?”

2018年11月,国务院决定对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现在说是暂行办法,但是债权投资是长期性的,三年以后怎么样,会不会有一些追溯的条款?对于很多基金来说,比如开放的公募基金,投资人已经走了,如果日后要追溯的话,那怎么样处理?”黄王慈明不无忧虑的说。

在政策法规层面,境外投资者期待法规更加细化,框架更加透明。“目前比较多的境内债券条款是相对简单的,很多只是一个简要的商务条款,包括募集说明书,不像境外市场有好几十页的法律条款。比如常见的发行人承诺,很多的承诺实际上对发行人是一种限制,对投资人是一种保护,这样的承诺在(中国)很多现有的债券条款里,还是不太充分。”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已昕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

她表示,基础法规的不完善,对于投资人的风险是,发生违约时,投资者发现自己没有任何有效寻求救济的方法。“他们到法庭上提出诉讼时,发现其实没办法提出集体诉讼,只能是单独的分案提出诉讼。因此取得救济的情况会千差万别。如果有一些要求不在明文的法规里,但又是很重要的要求,他们(投资人)心理上比较难接受。”

2018年博鳌论坛后,中国高层频频表态,将进一步扩大中国金融市场开放,并通过一系列举措,促进中国债券市场与国际接轨。2018年8月,相关境内托管结算机构上线DVP结算(券款对付)功能;11月,国务院决定对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19年1月,开放国内债券评级市场,允许国际评级机构入华……

尽管高层声音利好,不过吴子宇仍强调,就目前的市场环境而言,投资者对中国在岸债券市场需要谨慎,投资前须做足功课。市场潜在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和信贷风险、对冲工具不足,以及处理违约和追讨损失的法律程序并未成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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