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消费开发票吗?发票抽奖头等奖20万

杜涛2019-04-11 15:51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2019年4月10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举办2019年有奖发票第一期二次开奖活动,北京税务工作人员在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从待开奖的14.3万张发票中现场随机抽取7张中奖发票,包括一等奖20万元1张,二等奖10万元2张,三等奖5万元4张,奖金总额60万元。

据北京市税务局人士介绍,下次开奖是10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表示:“2019年是有奖发票试点开展的第二年,我们将更多的奖金投入到一次开奖中去,让‘税收红利’惠及更多的消费者和纳税人,同时在今年10月10日还将再举办一期二次开奖活动。”

开奖现场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3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有奖发票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此次二次开奖的范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已登记参与二次开奖且符合开奖条件的发票。开奖结果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北京税务”官方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还将通过北京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告知此次中奖的7名消费者,确保中奖者顺利领取奖金。

有奖发票项目负责人介绍,北京市自2017年12月1日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在住宿业、娱乐业、建筑装饰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四个行业先行试点,4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至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快递服务业、物业管理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等九个行业,有奖发票试点开展以来,受到了北京市试点行业消费者的广泛支持和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对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以往,在个人消费者索票意识较为薄弱的餐饮业、娱乐业等行业,消费者经常遇到商家拒开发票或用小赠品“换”发票的不法行为。发票是消费行为的合法凭据,拒开发票不利于消费者维护其自身权益,也造成了国家的税款流失。有奖发票试点工作顺利推行以来,显著提升了消费者索取发票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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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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