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贷款资金入股金融机构 华信信托被罚50万元

陈姗2019-04-27 12:02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姗 4月26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中国银监局官网获悉,大连银保监局近日对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信托”)存在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

大连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91号)显示,华信信托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入股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已于2019年4月19日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华信信托官网公开信息,华信信托是目前辽宁省唯一一家信托公司,同时是大通证券第一大股东,与大通证券共同控股良运期货。自开办资金信托业务以来,管理的信托计划到期全部按期兑付。2018年末,华信信托净资产约121亿元。

记者通过查阅相关报告获悉,近两年华信信托业绩出现了明显幅度的下滑。

据披露,华信信托2017年营业收入为14.02亿元,同比下滑39.33%;净利润为10亿元,同比下滑37.73%。而据银行间未经审计业绩快报显示,2018年华信信托实现营业收入11.46亿元,同比下滑18.26%;实现净利润8.07亿元,同比下滑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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