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进军”到“撤退” 信托外资股东这次会回来吗?

陈姗2019-05-10 17:20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姗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近期拟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其中一条包括“取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的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看似是一大利好消息,却并未在信托圈激起任何浪花。经济观察网记者在与业内人士交流时发现,外资股东近年来纷纷撤离信托行业,不仅对外资入股国内信托的信心形成了打压,也揭示了信托行业面临的压力和转型之痛。尤其是在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推进的大环境下,信托行业的窘况或许值得深思。

从“进军”到“撤退”

据记者梳理,早在2007年银监会就放开了境外机构持有国内信托公司股权的限制。《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单个境外机构向信托公司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且其本身及关联方投资入股的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

事实上,自2007年北京信托通过战略重组,引进威益投资作为单一外资股东后,国内正式开启了境外机构参股信托公司的序幕。

此后几年,陆陆续续有多家境外机构参股到国内信托公司。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时,外资参股的信托公司达11家。

但是,自2015年开始,外资从信托机构中撤资或减持的现象频频上演。据公开信息,2015年7月,巴克莱银行在新华信托增资扩股过程中放弃增资,参股比例由19.5%稀释至5.57%;2015年11月,麦格理资本将其持有的华澳信托19.99%股权悉数转出;2015年12月,摩根士丹利将所持的杭州工商信托所有股份清空;2016年5月,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将所持兴业信托股权中的一半转让给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降至8.4167%;2017年2月,苏格兰皇家银行将其所持的苏州信托19.99%股份全部转让给苏州银行。

最近的一次发生在2018年12月,厦门国贸受让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持有的兴业信托8.4167%股权。至此,中外合资信托公司降至7家。

尽管2015年银监会发布了《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将境外金融机构持有国内信托公司比例的上限取消,但也未能有效提振外资参股国内信托机构的信心,亦未能扭转外资机构撤退的局面。

用益信托资深研究员帅国让在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托公司引入外资股东,其一是希望外资能够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完善信托公司治理;其二,外资能够带来国际市场资源,有利于信托公司开拓海外业务。

对于外资频频撤出信托公司,帅国让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外资股东经营理念跟国内有差异,大多数外资股东扮演的是财务投资者角色,并不具有话语权;另一方面,与外资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关,国内外金融环境均在变化,外资投资标的业绩表现不如预期,使得外资股东退出国内信托业。

外资积极性有待验证

资管新规规定的打破刚兑、约束杠杆、禁止资金池、消除嵌套、抑制通道等一系列要求,倒逼信托公司回归资产管理、主动管理的主业,业务创新和转型是信托业发展的趋势。

2018年资管新规及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标志新的资管体系的形成,这意味着牌照红利让位于主动管理能力,不同类型的资管机构被拉到同一个起跑线上,信托行业的牌照优势已不可同日而语。

在用益信托首席研究员李旸看来,目前我国财富管理行业还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国家的政策制度都还在摸索过程当中。资管新规对行业做了一些统一的规范,但还在逐步优化的过程当中,未来的走向不确定性还很大,尤其是信托行业在其中的作用和地位,未来还要看信托行业的转型情况。

此外,不同于证券、银行、保险等传统的金融行业深耕于各自专业的领域,并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内信托业并没有专属的业务领域,它与公、私募基金,银行理财以及一些资管计划所采用的架构和原理几乎相同,并不具备鲜明的“个性”。

因此,对于此次拟推出的“取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的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李旸对记者表示,国内信托未来的定位和发展方向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信托行业可以放开,但外资是不是看好,在未来发展前景不确定性很大的情况下,他们的积极性应该不会很高。”李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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