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虚构租房合同五年之内不得申请积分落户

饶贤君2019-05-28 16:32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饶贤君 5月23日,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重要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示》指出,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以积分落户为名,虚构本市住房租赁合同并从中牟利,该行为为违法违规行为。

《提示》声明,如虚构住房租赁合同的行为被查实,有关部门将注销备案;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助申请人弄虚作假的,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提示》规定,如虚构住房租赁合同的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则将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依据积分落户政策有关规定,取消相关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

据了解,北京市于2019年5月22日启动了2019年的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在北京市的积分落户政策中,申请人连续居住本人及配偶单位宿舍或租赁住所累计满一年的,按0.5分积,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2017年1月1日(含)以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业内人士介绍,一些房产中介机构通过伪造房屋租赁合同,与非法的所谓落户中介合作,为其客户提供违法备案合同,从而获取租赁积分,并收取高额费用作为回报。

目前,北京市住建委已将65883209设为专门的房屋租赁虚假备案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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