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增值税税率首月减税超千亿元 制造业占近一半

杜涛2019-05-30 18:49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作为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深化增值税改革自4月1日起实施,5月1日起申报纳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据5月征期纳税申报数据显示,深化增值税改革首月实现净减税1113亿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介绍,首月减税金额较大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销项端税率已经即时下调,但进项端按原税率开具的发票首月体现较多,抵扣相应较多;二是纳税人过去购入不动产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月一次性转入的金额较大。

分行业来看,制造业减税效果最为明显,实现净减税476亿元,占总减税金额的比例超过四成,居所有行业首位。处于增值税链条中间环节的批发零售业,实现净减税416亿元。适用9%税率的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分别实现净减税32亿元、12亿元、7亿元。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虽然此次改革税率保持不变,但受益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加计抵减、允许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配套措施,均实现减税,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分别实现净减税36亿元、18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1-4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5245亿元,由三部分构成:

——2019年新出台减税政策新增减税1934亿元:包括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1113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减税623亿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税198亿元;

——2018年实施2019年翘尾减税政策新增减税3267亿元:包括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翘尾新增减税1945亿元,增值税降率翘尾新增减税1184亿元;

——2018年到期后2019年延续实施减税政策新增减税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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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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