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不符合监管要求 第一创业被出示警示函

邹晨辉2019-06-04 11:52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邹晨辉 因部分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不符合监管要求,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2797.SZ、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近日被深圳证监局出示警示函。

6月4日,第一创业有关人士对此回应经济观察网记者称,“此事是基于公司2017年度情况给予的监管措施。2017年10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实施,要求在所有重要业务部门和所有分支机构设置合规专岗。公司个别营业部转岗后的合规人员2017年全年薪酬不及同职级前台人员薪酬。”

根据深圳证监局官网近期挂出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第一创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近期,深圳证监会开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核查,发现第一创业存在部分业务部门合规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部分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不符合监管要求等问题。

深圳证监局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第一创业合规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违反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第一创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认为,第一创业应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相关人员配备,提高公司合规保障水平。

6月4日,上述第一创业有关人士对此表示,“目前,公司已经在所有重要业务部门设置了合规专岗,全部合规人员薪酬已达到监管标准。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强化合规管理,进一步完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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