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中央投入责任是“不穷教育”的保障

杨三喜2019-06-06 17:11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杨三喜/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含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三个方面,并细分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引发关注。

《方案》最受到关注的地方莫过于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等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档分担比例。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方面,将过去分地区制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调整为制定全国统一的基准定额。同时明确了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其中:第一档中央财政分担80%;第二档中央财政分担60%;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中央财政分担50%。第一档主要为内蒙古、广西、重庆等12个西部省份;第二档则为河北、山西等10个省份,以中部地区省份为主。在校舍安全保障等方面,也提高了中央财政的分担比例。

义务教育总体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但是目前中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以县级统筹为主的保障机制。有数据统计显示,联邦制国家,基层政府承担的基础教育经费也一般不超过50%,而在中国,区县级及以下财政通常承担超过80%的义务教育支出。虽然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已经十多年,但是中央财政教育投入义务教育的比例仍偏低。这样的结果是中央与地方教育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通俗说就是“中央请客,地方买单”。本属于中央政府的责任,投入却主要靠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承担了过重的责任,却财力有限,心有余而力不足,以至于影响了义务教育这一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实现。

义务教育以县级统筹为主的弊端是明显的,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县区市地财政支出能力差别更大。这也决定了不同地区生均公用经费的投入和增长水平,进而影响地方教育发展水平。教育发展不均衡,既体现学校之间,更体现在城乡和区域上,背后的直接根源就是教育投入的差距。比如,一些县级财政力量薄弱,“再穷不能穷教育”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却没钱投入。过去,不少地区农村学校校舍成为了危房,学生甚至要自己带着板凳去上课。

此次《方案》不仅要求制定全国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还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责任等进行了清晰、明确地划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持责任划分模式的形成,也有助于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而将财政支出责任上移,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也有利于加快推进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首先是要保障投入,没有投入上的优先保障,优先很可能就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而没有体现在行动上。实现各项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就失去了基础,教育问题的解决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一些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的项目上,则必须强化中央财政支出责任,如此才能确保事权和财权统一,提高地方政府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目标的顺利推进。

华为创始人任正非在多个场合强调要要重视基础教育,再穷也要对未来投资。发展基础教育,夯实基础教育的基石地位,必须要求强化中央财政的投入责任和力度。此次方案,提高了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上的财政分担比例,也是对任正非强调重视基础教育的一种呼应。

但也要看到,《方案》虽然提高了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方面的支出责任,但仍主要着眼于兜底、保基本的目标。即便按照目前的规定,要求中央承担了更多支出责任,并加大省级统筹力度,不同省份之间的教育投入仍然有很大的区别。《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表》显示,2017年,小学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全国平均为2732元,北京高达10855元,而最少的河北仅为1922元,这背后实际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巨大不平衡。缩小差距,最重要的是还是要继续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把教育财政的盘子做大,还要更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丰富教育资源的供给。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关注教育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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